子张篇·第十四章 |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

子张篇·第十四章 |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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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收听《论语最近解析》,今天学习《子张》篇,第十四章:

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

译文:子游说:“居丧达到悲戚的要求也就足够了。”

解析:本章子游论述居丧的根本礼仪在于内心尽哀,而不应该片面追求表面的丧葬礼仪。朱熹《论语集注》曰:“致极其哀,不尚文饰也。”《八佾》篇: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礼记·檀弓上》:子路曰:“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因此可见,孔子深谙中庸之道,并不片面追求礼的完备和奢华。

也有人认为,本章子游的话是劝人节哀,不要因为悲伤过度而伤神伤身。《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曰:“毁不灭性也。”应当说,这种理解也是有道理的,只不过第一种解释思想内涵更加丰富。《礼记·檀弓上》:曾子谓子思曰:“伋,吾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故君子之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三日,杖而后能起。”意思是: 曾子告诉子思说:“孔伋啊,我为父亲守丧,七天没喝一口米汤。”子思说:“先王制定礼仪,就是要让做得过分的人委屈自己来迁就它,让那些做不到的人勉力来达到它。所以君子在为亲人守丧的时候,只是三天不喝米汤,并且还要做到扶着丧杖能站起来。”《礼记》还记载: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 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闻之,遂除之。意思是:子路穿姊妹的丧服,到九个月期满的时候可以除去丧服,可是他却不肯除去。孔子就问他:“为什么还不除掉丧服呢?”子路回答说:“我兄弟少,所以不忍心很早就除掉它啊。”孔子说:“这是先王 制定的礼仪,凡是仁义之人都有不忍之心。”子路听了,就除掉丧服。

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您的收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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