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 70 投资人如何参与破产重整?

破产法 70 投资人如何参与破产重整?

00:00
07:05

破产法 70  投资人如何参与破产重整?

【问题来源】

在近几年,因为多种原因,导致很多企业破产。而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更多的又是希望有投资人来挽救,不仅可以使得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可以获得比清算更好的清偿比率,也可以在危中寻找到机会,同时帮助政府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那么,对于投资人来说,应当如何参与破产重整呢?

【简述】

在实践中,投资人要参与重整,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需要符合投资人的条件

管理人会在破产重整的招募公告中公示投资人的条件,一般包括:1.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2.如果是法人参与的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且组织机构、内控制度健全并有效运行3.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未被列入失信人等;4.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重整能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5.能提供具有可行性的重整预案

二、参与报名

投资人需要按照管理人发布的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中载明的截止日期参与报名。报名是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第一步。一般情况下,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有: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近两年的审计报告或者年度财务报表;2.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及投资人权力机构同意参与投资的决策文件3.良好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相关业绩介绍;4.如果有报名保证金要求的,需要提交已经交付保证金的凭证;5.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尽职调查

在尽职调查开始前,管理人会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之后,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团队可以向管理人要求查阅、了解破产企业的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投资人可以根据其委托的尽职调查团队给出的调查报告,草拟重整预案。对于投资人来说,提交重整预案是比较核心和关键的一步。重整预案的根本原则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在重整预案中,对于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不能低于清算时的利益。

四、协谈重整预案

管理人接到投资人的重整预案后,需要与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等利益主体进行反复沟通和多轮修改,形成重整计划草案。一个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2.债权分类;3.债权调整方案;4.债权受偿方案;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其中第34项是重整计划草案的重点,在制定时尤其要考虑债权人表决的通过率和法院强制批准的条件。因此,从重整预案的拟定,到重整计划草案的初步谈判确定需要投资人在专业的律师、财务、税务人员及对所投企业专业比较精通的相关人员的参与下多次论证拟定。

五、比选

如果在招募投资人时,有2名或2名以上投资人报名,就需要对投资人提交及谈判后形成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比选。管理人需要在受理破产案件法院的监督下,按照招募公告的要求,以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以切实保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为根本点,选择最优的重整投资人。

六、投资人身份的确定

经过比选程序确定了最优的重整计划草案后,需要召开债权人大会,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只有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的身份才最后正式确定。这时,才最终签订重整计划协议。

以上就是投资人成为破产企业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步骤。

冀蓓红

2022年5月8日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