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脩明悳用論:第二篇 兵制

第三卷 脩明悳用論:第二篇 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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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隱遺密》
商代 荣成公 著
三申道長 記

《九眞要·外篇》
第三卷【脩明悳用論】
第二篇〖兵制〗

一者,道之本也。
胡為而無長,驕洫陰謀;
謀陰不龢,氣滯終沮,斯曰天僅。
高陽失之若何?

天行正信,日月以中。
然土不處,啟然不殆,以臨天下。

民生有極,以欲涅儒;
涅儒未失,豐而為極;
枉而為既,予之為害;
致而為費,緩而為龢。
憂恫窘之,收而為之各;
累而高之,部而弗救也。
將令之死,而不得悔,子勿患也。

上人 正一,
下人 靜之;
正 以待天,
靜 以須人。
天地立名,天刑自生;
以隋天刑,天刑不恒;
逆順有類,勿驚弗戒,其逆事迺始。
吾將:
遂是其逆,而同其身;
更置大直,而合以信;
事成勿發,胥備自生。

天予不取,逆返為災;
予,時同之悳也。
贏縮轉化,悔之弗追;
轉化,進度之歷經也。
天節故然,唯謀弗遷;
故得時勿怠,時弗再來也。

贏縮為常,
四時為紀,
弗過天極,
究數而止;
天道 彰,
日月 常!
明,為灋;
微,則行。
日 困以還,
月 盈以匡。
時,與我同誨;
常,與我俱行。
其後,用之陰;
其先,用之陽;
其近,用之柔;
其遠,用之剛;
陰柔陽剛之度,
正奇遠近之分,
兵事之灋也。

陳兵之道,
右為牝,
左為牡,
蚤晏無失;
順逆弗違天道,
周旋無究!
剛強而力疾,輕不可取;
安徐而重固,柔莫司追。
避其锐,
克其心而亂其中,
斬其尾。
勇,逆悳也;
兵,兇器也。
奇 少亡也,
不得已 而用之。
始於 人者,卒也。
始於 國者,亂也。
故我
用之衛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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