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经》五之煮(3)

《茶经》五之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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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经》

作者:陆羽

五之煮(3)

其火,用炭,次用劲薪。谓桑、槐、桐、枥之类也。其炭,曾经燔炙,为膻Shan腻所及,及膏木、败器,不用之。膏木为柏、桂、桧也。败器,谓朽废器也。古人有劳薪之味,信哉!

【译文】

烤茶的火,最好用木炭,其次用火力较强的木柴。如桑木、槐木、桐木、栎木之类。曾经烤过肉,染上膻腥油腻气味的炭,以及富含油脂的树木与朽坏腐烂的木器,都不能用来烤茶。膏木为柏木、桂木、桧木之类。败器,指朽坏腐烂的木器。古人有所谓“劳薪之味”的说法,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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