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内容
1. 黑斯廷斯战役,威廉为什么能胜?诺曼征服后,埃德加的下场如何?
2. 进入诺曼王朝后,英格兰在语言和封建制度上有什么变化?欧洲各国语言特点是怎么形成的?
大家好,我是枫落白衣,上集说诺曼底公爵威廉在公元1066年率大军登上了大不列颠岛,目的只有一个,他要当英格兰的王。很明显,当时的英王哈罗德是不可能把王位拱手相送的,他领着军队进行了一次长距离狂奔,从北方赶回,准备迎敌。
两支队伍最终在一个叫做黑斯廷斯的地方相遇,展开了一场影响欧洲,尤其是英国历史的对决,史称黑斯廷斯战役(Battle of Hastings)。
一、黑斯廷斯战役
事实证明,在中世纪的欧洲,这个有外号的,就是比没有外号的要厉害。经过九个多小时惨烈的搏斗,最后杂种威廉依靠骑兵和弓箭手的优势,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关于这场战争,有几件事一定要说一下,第一件,它是一场经典的,中世纪新型阵法对古罗马阵法的战争,或者你也可以这样说,这是骑兵、弓箭手和步兵组合这种战法的一次经典胜利。
前面说过,古罗马惯用的是步兵军团,盎撒人就继承了他们的特点,哈罗德带着人骑马赶到战场之后,第一件事居然是全体人就下马,前面用极其坚固的盾甲组成防御系统,后面才是带着大斧子、长枪大刀的正规军,再后面就是农民备用军了;反观威廉这边,最前面的是弩手和异常灵活的弓箭手,后面是步兵,两翼则是装备了新式马镫的骑兵,双手完全解放出来,拿着长枪从侧面冲击对方的阵地。
在威廉赢得了这场战争之后,欧洲后来纯粹的步兵军团作战几乎就没有了,而骑兵的地位也是直线上升,骑士最终成了一个十分时髦的职业。
第二件要说的事情是,哈罗德的兵败,很大程度上,要归于“师老兵疲”四个字上,半个月之内,往返几百公里,还要打两场大战,这样的消耗谁也受不了。
可能有人会问了,难道哈罗德就不能等在北方,以逸待劳,让威廉来找他决战吗?这个办法行是行,但是有很大的风险,人家威廉现在是在你英格兰的土地上撒野,他不断地以黑斯廷斯为中心,骚扰周围的英格兰贵族和平民。
作为一名国王,如果你说俺有点儿累,不管了,那么南方必然倒向威廉,而这种局面,很可能引发英格兰贵族的不满。别忘了,我们说过,英格兰的这些贵族们,可从来没有国家观念,一个个都是墙头草,谁强大,就跟着谁混。所以说,那时候的哈罗德是绝对不能怂的,能不能继续当国王,全看你关键时刻是不是一个爷们,当然,爷们这个词后面往往会跟三个字,死的早。
最后一个关于这场战争要说的,就是哈罗德的个人魅力。这爷们在战场上战死的时候,虽然他手下的贵族们全都带着队伍先跑了,但他的两个卫队,“龙旗军团”和“战斗者军团”却全都战死,没有一个人投降的。
据威廉军队的随军诗人记录,他们的尸体最后在哈罗德的尸体外面,整整齐齐地围成了一个圈,真正实践了他们效忠时候的誓言,想要我主人的命,就要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不仅亲兵卫队,他的家人们对他也是极尽爱戴之情,战争结束后,他们要求用和真人一样重的黄金来赎回哈罗德的那具尸体。威廉和他的手下们匆匆找了一遍,没找到,以为被野狗给吃了,正在他很遗憾这么一大笔钱赚不到的时候,哈罗德的媳妇儿伊迪丝(Edith)却来到了遍布尸体和血污的战场上,她和自己的仆人们一个个地翻看尸体,最后硬是在成百上千的死人堆里,找到了哈罗德破败不堪的臭皮囊,带回家好好地冲洗了几遍,撒上各种香料,然后,安葬了。
在我来看,这就是爱情的力量,虽然据说他们的婚姻不合法,但这份感情,真的很合法,哈罗德,应该是很让大多数男人羡慕的。
这里顺便讲一下,这位好媳妇儿伊迪丝有一个奶奶,那老太太比伊迪丝还豪放,还牛掰,后世的名声也更加响亮。她奶奶叫戈黛娃夫人(Lady Godiva),是当时英格兰麦西亚伯爵利奧弗里克的老婆,据说是一个大美女,也是一个大善人,什么修桥补路,捐献个教堂啥的,都不在话下。
这样的善人,当然见不得老百姓受苦,所以当她老公利奧弗里克决定对考文垂这座城市增加税收的时候,她站了出来,反复请求老公收回成命,不要加税。最后利奧弗里克被她烦的不行,说媳妇儿啊,你要是光着身子,在城里骑马走一圈,我就不收这个税了。
我们说也许这个麦西亚伯爵的脑袋被驴踢过,也许是他压根儿就没想过自个儿媳妇儿敢光溜溜地上街,可是戈黛娃夫人却答应了,她事先告诉城里所有百姓,关紧门窗,呆在家里,不要出来,不要偷看,然后就脱光衣服,把一头长发散开,遮住了部分身体,骑马上街转悠去了。
当时城里百姓全都呆在家里,不出门不偷看,只有一个叫做汤姆的裁缝,没忍住,把窗户纸捅了一个窟窿,伸长了大脖子,准备看看伯爵夫人光溜溜是啥模样,但还没等他瞅见任何东西,咔哒一声,这哥们的两只眼睛就瞎了,不仅瞎了,还千古留名了,今天英语里偷窥狂(Peeping Tom)这个词语,说的就是这个裁缝的故事。
故事的结局还是不错的,戈黛娃夫人光着身子回到家的时候,老公利奧弗里克已经下令,免除了所有不合理的税收,至于说晚上怎么收拾这个媳妇儿,我们就不知道了。
21世纪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有纪念戈黛娃的纪念日,比如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就有一个戈黛娃周,有很多活动;而她光着身子骑马的场景,更是文艺复兴时期很多文艺作品,包括绘画雕塑的最爱,今天几乎到处可见。
甚至号称“巧克力里的劳斯莱斯”的著名巧克力品牌,比利时的歌帝梵巧克力(Godiva Chocolatier),不仅用了老奶奶的名字,就连商标,也是一个披散头发,不穿衣服的骑马女人。
不过呢,凡事都是有利有弊,名气太大了也不好,今天露阴癖这个病也有一个医学专有名词,叫做戈黛娃夫人症候群(Lady Godiva syndrome),这就不知道是哪个医生的杰作了。所以,伊迪丝找老公尸体这事儿虽然很伟大,但名气上,根本没法和她奶奶比,人家戈黛娃夫人才是全球偶像,当然,老太太裸体游街这事儿只是江湖上的一个传说,信或者不信,那就要看你自己了,不过大部分欧洲人是信的。
二、诺曼征服事件和埃德加的结局
言归正传,黑斯廷斯战争之后,威廉休整了两个星期,一方面确实有点儿累,另一方面,这小子也想看看,有没有人来投降。可惜的是,一场胜利不足以让英格兰的贵族们心服口服,他们在贤人会议上选举了“显贵者”埃德加作为新的君主,准备和威廉较量较量。
这个显贵者埃德加,就是前面说过的,忏悔者爱德华的亲侄子,也是那位纯正的威塞克斯王族爷们,按照血统来说,本来他就是最有资格继承王位的。
我觉得吧,英格兰的贵族老爷们当时可能是这么想的,前面那个哈罗德得位不正,上帝老爷子可能生气了,所以,俺们赶紧改正错误,让威塞克斯王族的纯爷们当国王,这一下,总能干死杂种威廉了吧?
很可惜,上帝他老人家说晚了,俺要革命了,改朝换代,啥血统纯正不纯正的,都不好使了。
在接下来伦敦城附近的几次战斗里,英格兰的抵抗可以说是毫无章法,很快就溃不成军,最后新国王埃德加也只能开门投降。
公元1066年12月25日,圣诞节,诺曼底公爵威廉在伦敦西敏寺登上了英格兰王座,外号也随即变更为“征服者”威廉,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诺曼征服事件(Norman conquest),从这时候开始,英格兰正式进入了诺曼王朝时代(House of Normandy)。
在继续讲述诺曼王朝之前,我们这里要交代一下“显贵者”埃德加的下场,毕竟,这是英格兰历史上七国时代最后的一个王族爷们。
这小子在投降之后,越琢磨越不对,他认为总有一天,那个杂种威廉会干死他,无论是动刀子,还是下毒,肯定不能让他活着。同时,这小子心里也有所不甘,为啥我不能夺回王位呢?揣着这样的双重想法,在姐姐玛格丽特的保护下,埃德加逃亡到了苏格兰。玛格丽特为了姐弟二人的安全,主动把自己嫁给了苏格兰国王,当时的马尔科姆三世,此人就是莎士比亚名剧《麦克白》中的马尔康王子。
此后,埃德加在姐夫的支持下,几次试图反攻英格兰,为了夺回王位,不惜和宿敌丹麦国王斯文二世联手。
实际上,前面说过,这个斯文二世也是一个有资格争夺英格兰王位的,因为他的亲舅舅就是克努特大帝,也曾经是全英认可的英格兰国王,从这个角度讲,埃德加和斯文二世即便是胜利了,二人也会马上翻脸开打。
但这样的事儿并没有发生,相比于一个随时可能会掉下来的王位,斯文二世更喜欢钱,在“征服者”威廉给了他一些钱财之后,这哥们连个招呼都没打,就带着军队离开了埃德加,也离开了英格兰。
搞了几次无疾而终的“反攻大陆”之后,埃德加终于是心灰意冷,从此在法国、意大利、西西里这几个地方到处游荡,甚至还参加了后来十字军,去和穆斯林人较量了一下。
现在的史书证明,埃德加最后确实和威廉的后代和解了,并且把姐姐玛格丽特的一个女儿玛蒂尔达(Matilda of Scotland),嫁给了威廉的儿子亨利一世。这小俩口的一个外孙子,就是英格兰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金雀花王朝开创者,听起来很乱,但是别急,我们后面会详细讲述。
埃德加的最后下落我们并不清楚,很多人都认为他在1126年死于英格兰,享年75岁,并没有留下任何子女,个人来讲,算作是善终。
到此为止,英格兰七国时代算是彻彻底底地落下了帷幕,七大王国的所有爷们都离开了历史书,从此消失在茫茫人海里,而英格兰,开始了它伟大的诺曼王朝。
三、诺曼王朝带来的两大变化
征服者威廉的诺曼王朝,给英格兰至少带来了两个很关键的变化。
首先,最大的变化是语言。我们说今天的欧洲,如果按语言文化来说,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大区域,西北欧区域包括英国、德国、荷兰、挪威、丹麦、瑞典等,他们说的都是日耳曼语族;西南欧的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说的主要是罗马语族,也就是拉丁语的变种;最后东欧地区基本上都是斯拉夫语族。
但这里面有两个国家却稍微有一点点特殊,第一个是法国,它无论是人种上,还是文化上,也许都是世界上最多样化的国家,前面说过,那块地方,本来住的就是凯尔特的高卢人,后来罗马的拉丁人在凯撒的带领下,征服了他们,双方开始杂居。不久之后,日耳曼法兰克人又在这里称王,然后大家再杂。
很不幸的是,这里还曾经是西哥特人、勃艮第人、伦巴第人经常觊觎和占领的对象,大家或多或少都在这附近逗留过,而且最重要的,后来维京人来了,除了标准的那个诺曼底公国,他们还沿着大小河流深入到了法国的一些村庄城镇,这等于是又杂了一下。
所以,虽然我们今天称法国为高卢雄鸡,但你要知道,这个鸡实际上已经改良过很多次了。你在法国街头会看到各种各样长相的人,差不多相当于整个欧盟开会。
同样的,法语就变得很有意思,虽然在罗马语族里,但很多人并不认为它和西班牙葡萄牙同样属于拉丁语系,实际上,它既不是简单的罗马拉丁语,也不是日耳曼语,而是简化版的拉丁语加上凯尔特高卢人、日耳曼法兰克人,以及很多种族的一些习惯用法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语言,一句话,大杂烩。
另一个特殊的国家就是英国,本来呢,盎格鲁人,撒克逊人,还有朱特人都是从今天德国这地方走出去的,古英语和古德语也是最接近的,从这个角度讲,它和法语应该是相当地远,但有意思的是,今天你会看到,英语和法语好像是共享了很多词汇,两者有了一种很相似的感觉,这个相似,就是拜“征服者”威廉所赐。
作为属于西法兰克的诺曼底公爵,你别管他祖上是不是维京野蛮人,人家现在说的可是一口流利的法语。所以,威廉当上英格兰的王之后,法语在英格兰上流社会就成为了一种时髦语言,这种半官方性质的法语一直在英格兰流行了300年,比诺曼王朝还要长得多。
正所谓上行下效,下层民众的语言也渐渐地充斥了各种法语词汇,后果就是英语从法语里吸收了大量词汇,这些词汇涉及了方方面面,比如城堡(castle),城市(city),牛肉(beef),自由(liberty)等等等等都是从法语里面偷来的。
诺曼征服的第二个变化,就是威廉把严格的封建制度引入了英格兰。在他之前,英格兰的贵族们和国王之间并没有严格的上下级关系,前面说过,贤人会议可以罢黜甚至杀掉国王,贵族们甚至还可以要求国王向他们效忠,而且这些家伙也不认为土地是国王给他们的,那都是俺抢来的,叫你一声国王,只是因为你国王拳头大,我暂时听你的。
可是现在威廉说了,你们这些没学问的家伙,听到过人家遥远的中国有一句话不,叫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从今以后,英格兰所有土地,俺说的是所有,它的“所有权都属于威廉及其继承人”,服不服?不服的话,我现在就赐给你一块土地,不大不小,正好放一具棺材的。
那还说啥,大家只好说“收到”。
为了搞清楚英格兰到底有多少人口和土地,防止被手下人糊弄了,威廉还很耐心地丈量了土地,最后形成了一本厚厚的书册。这哥们规定,一切关于人口和土地的事情,都以这本书为准,不接受任何辩解。啥意思呢?那就是我说你家有十口人,你就有十口人,如果是九口,那你能做的,就是赶紧回家和老婆上床,给我生孩子去,而不是在这里和我唧唧歪歪地辩解说你家只有九口人。
也正因为上面这个原因,12世纪开始,这本书就被命名为《末日审判书》(Domesday Book),意思很简单,它有着和上帝一样的权威。根据这本书,当时的英格兰一共150多万人,其中90%以上是贫困的农民。
一边进行土地调查,威廉一边开始重新分配土地,基本上,就是按着欧洲当时流行的做法,封爵,然后根据爵位赐给土地,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系列城堡的建设。
一般来说,中世纪开始流行的城堡都是一堡多用,进攻的时候,城堡是后勤基地,防守的时候就是固若金汤的堡垒,而平时,那就是办公理财,老婆孩子嬉戏玩耍的温馨场所。这玩意之所以在欧洲流行开来,主要就是一个原因,自卫。
法兰克帝国的封建制和不断分裂的事态,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公国、伯国、候国,前面说过东法兰克的四大家族,西法兰克的十大恶人,那都是大个儿的地主,中小规模的地主和地主婆简直就是不计其数,数不胜数。这些家伙平时里是你提防我,我提防你,被抢了媳妇儿还是小事,万一被对方一口把自己吃了,那可是连渣儿都不会剩。再加上经常突然出现的马扎尔人、穆斯林、还有维京人,更加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混蛋,最悲催的是,那个国王他还不管事,万一我被吞并了,大多数时候,属于白死,别说给我报仇,连个烧纸的都不会有。那咋办?一千多年后东方有个伟人说了,“自力更生”,“深挖洞,广积粮”,没有一个强大的国家罩着,那就只能自己照顾自己,开始修各种坚固的防御工事,自个儿保卫自个儿了。
当然,能这么想,可以这么做的,还都是贵族,至于说老百姓,那就是七个字:听天由命信基督。
有意思的是,你被吞并了,国王可能不管,但是你建造城堡,却需要得到国王的准许。比如说公元864 年,西法兰克国王,那个秃头查理就下令禁止在未经他许可的情况下建城堡,已经建好的,全部摧毁。
当然,也有例外,后来的瑞士,国王们就一直都是一群怂货,没办法控制谁建城堡,因此导致了一件很无语的事情,今天的瑞士,是欧洲城堡最多的国家,丁大点儿的地方,居然有4000多城堡,可谓是货真价实的城堡展览会。
那么,英格兰的城堡和欧洲的有什么不同,征服者威廉又给英格兰的城堡带来了哪些变化?这个,我们下集再聊。
Godiva巧克力吃了不少,还不知道后面有这么有趣的故事。另外听到埃德加逃跑到“英格兰”, 不对啊,他本来不就是在英格兰吗,查了文本,白衣老师误把“苏格兰”读成“英格兰”。瑕不掩瑜!
三丫家的丫 回复 @听友226492270: 最好吃的巧克力,没有之一
当我在费城美术馆面对古代的大刀长矛和各种盔甲的时候,一方面感慨人类为了互相残杀真是费劲了心机,设计和制造这些东西得费多大的劲!另一方面,这些武器除了实用功能还都装饰着精美的图案,对我来说难以理解:难道杀人也是一种令人愉悦的审美体验吗?听了这期我明白了,人们把荣耀和忠诚包裹在杀戮这件事的凶残本质上,让人在虚幻的价值观中心安理得地杀死他人、不惧痛苦地被他人杀死……哎!哪个士兵不曾经是妈妈怀中的小宝宝?哪个惨死在刀下的所谓勇士不曾经是嬉笑玩闹的小朋友?为什么非要争个你死我活?live and let live 不行吗?你赢了,可你种下的仇恨最终会报复到你头上,冤冤相报何时了?
荷韵薰风 回复 @1x903360m7784: 白左思想
沙发沙发沙发沙发,大沙发
三丫家的丫 回复 @疯神演戏: 你是拼手速的么?每次都抢到沙发
讲述复杂的欧洲,能做到统一性、连贯性和趣味性,很赞!
晨钟暮鼓SH 回复 @nearyz: 白衣老师的沉淀和思考
哈罗德,应该是让所有人羡慕的。他和伊迪丝的爱情,他的两个卫队,“龙旗军团”和“战斗者军团”为了保卫他全都战死,没有一个人投降的。他真的可以含笑九泉了。
我aiwkx 回复 @三丫家的丫: 九泉之下横着走
参观过瑞士西庸城堡,柱子上刻着传说是拜伦的真迹
讲得很细致
喜欢!
终于来了 先赞后听
这一集好精彩,两个女人,一个为爱情,一个为百姓,好感动
三丫家的丫 回复 @三丫家的丫: 每一次重听这一集仍然会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