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同治三年五月十六日与沅弟书安庆 〔据抄件〕
沅弟左右:十二日接弟劝纪鸿乡试之信,字秀劲而有静气,知弟病体大愈。因复一缄,商请少荃来金陵会剿。十四日因接初八寄谕,又去一咨一缄,商少荃会剿之事,十五日又将余与少荃之一咨一缄,专戈什哈送至弟处转递,想均到矣。
夜来又细思,少荃会剿金陵好处甚多,其不好处不过分占美名而已。后之论者曰:润克鄂省,迪克九江,沅克安庆,少荃克苏州,季高克杭州,金陵一城沅与泉〔荃〕各克其半而已,此亦非甚坏之名也,何必全克而后为美名哉?人又何必占天下之第一美名哉?如弟必不求助人,迁延日久,肝愈燥,脾愈弱,必成内伤,兄弟二人皆将后悔,不如及今决计,不着痕迹。望弟将余与少荃一咨一函递去,弟亦自加一缄,待弟复信到日,余即会弟衔复奏。少荃将到之时,余亦必赶到金陵会剿,一看热闹也。
顺问近好。
国藩手草,五月十六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