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2【文言文】致沅弟:大乱之世,切勿造孽

156.2【文言文】致沅弟:大乱之世,切勿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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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  

咸丰十年四月廿四日与沅弟书

宿松城内   〔据手迹,刻本未收〕


沅弟左右:廿四早接廿二酉刻之信,闳论伟议,足以自豪,然中有必须发回核减者。意诚若在此,亦必批云“该道惯造谣言”也。苏州阊门外民房十馀里,繁华甲于天下,此时乃系金陵大营之逃兵溃勇先行焚烧劫抢,而贼乃后至。兵犹火也,弗戢自焚,古人洵不余欺。弟在军中,望常以爱民诚恳之意,理学迂阔之语,时时与弁兵说及,庶胜则可以立功,败亦不至造孽。


当此大乱之世,吾辈立身行间,最易造孽,亦最易积德。吾自三年初招勇时,即以爱民为第一义。历年以来,纵未必行得到,而寸心总不敢忘爱民两个字,尤悔颇寡。家事承沅弟料理,绰有馀裕,此时若死,除文章未成之外,实已毫发无憾,但怕畀以大任,一筹莫展耳。沅弟为我熟思之。


吉左营及马队不发往矣。王中丞信抄去,可抄寄希、多一阅。 


兄国藩手草,四月廿二〔廿四〕申刻。


再,余有信、银寄吴子序、刘星房,望传知嘉字营帮办吴嘉仪,令其派二妥当人来此接银、信,送江省并南丰为要。 


廿六日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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