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6.匹夫不可夺志也

046.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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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46课|匹夫不可夺志也

大家好,今天讲第46课,内容是《论语》“子罕”篇第15和26章。

 

我们先讲第15章。我念一遍。《论语》“子罕”篇15章:

 

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吾自卫反鲁”。孔子说,我从卫国返回鲁国。大约公元前484年,孔子68岁时,结束14年周游列国的经历,从卫国返回鲁国。孔子周游列国,是希望实现自己的政治志向,但孔子在政治上不断遭受挫败,一事无成。

 

“然后乐正”。孔子说自己从卫国返回鲁国,然后鲁国的“乐”就正了。这是什么意思?


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写到与孔子正乐有关的内容,说《诗经》三百零五篇,孔子都弹琴歌唱,使之符合《韶》《武》《雅》《颂》的音乐要求。

 

原文: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司马迁强调的,是孔子在音乐上的成就。孔子是一位音乐大师,他把《诗经》三百零五篇的曲子进行了规范。

 

其实,“乐”不仅是音乐,“乐”是诗篇、音乐、舞蹈、礼仪一体的,类似今天的“交响乐+歌舞”。

 

“然后乐正”,不仅指规范了音乐,还指规范了诗篇、音乐、舞蹈和礼仪,使之符合了礼乐传统的正规要求。

 

孔子返回鲁国,“乐”就正了,潜台词是,之前的“乐”已经不正了。为什么之前的“乐”不正了呢?

 

春秋时期,是所谓“礼崩乐坏”的时期。礼崩乐坏,并不是指没有“礼”了,没有“乐”了,而是贵族卿大夫们不按传统的礼乐等级规则兴礼作乐了。卿大夫贵族们,僭越礼制,享用原本属于天子所享有的礼乐规格。

 

礼乐是按照贵族等级秩序进行安排的,礼崩乐坏,就是贵族的礼乐等级秩序崩溃了,坏掉了。

 

例如,季氏是鲁国执政的卿大夫,季氏用了八列六十四人的天子规格的乐舞,这是对礼制的僭越,属于乐不正。所以孔子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孔子说,“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孔子是一位礼乐专业人士,他在专业上有自信。自信,要以专业能力为基础。

 

“雅颂各得其所”。《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是各诸侯国的地方诗篇音乐,《雅》是周王室都城的贵族诗篇音乐,例如宫廷宴会时的诗篇乐舞。《颂》是祭祀上帝、上天和祖先的诗篇乐舞。

 

《诗经》“大雅”这样唱颂:“文王之灵在上,闪耀在天上!周国虽是旧国,天命周人维新。周人得以显荣啊,承受了上帝天命。勤奋的文王啊,他的美名永存。文王之灵上下,就在上帝身边。上帝封赐周人啊,封赐文王子孙。文王子子孙孙啊,代代延绵不绝。周国之士人啊,我们显荣于世界。”

 

原文如下:“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亹亹文王、令闻不已。陈锡哉周、侯文王孙子。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凡周之士、不显亦世。”

 

“雅颂各得其所”,指《诗经》的“雅”、“颂”部分的诗篇、音乐、舞蹈规范了,各得其所,符合了礼制的标准。

 

可能孔子之前,鲁国的礼乐已经有点乱了。孔子68岁以后,潜心整理《诗经》礼乐,恢复传统,建立了《雅》诗和《颂》诗的礼乐规则。

 

鲁国的礼乐,有天子礼乐,有诸侯礼乐,也有卿大夫礼乐,是当时中国礼乐文化最完备的国家。孔子使鲁国礼乐归正,就等于使天下礼乐有了符合周公礼教秩序的礼制标准。

 

孔子调正礼乐的标准是什么?除了诉诸传统的周公礼乐之道外,孔子还同时直接诉诸天地自然秩序。《论语》“为政”篇中,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以德治国,以养育和保护生命为中心来治国,就如同天空中的北极星所标明的北天极,众星拱卫环绕。孔子心中的宇宙秩序,是中央-边缘结构的秩序,是由中央控制的级差秩序。人间的礼乐秩序,与天空的星象秩序相吻合,成为有中心和边缘区分、有上下等级差异的秩序。

 

孔子这种中央-边缘的等级秩序观,与老子竞争平衡的太极图秩序观不同。但孔子这种中央-边缘秩序的宇宙观和礼乐秩序影响了中国几千年。中国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心理,目前仍然是这种由中央控制的等级秩序。

 

孔子有一个优点,这个优点就是他很会总结自己的优点,在认识自己优点上,一点不谦虚,该自我表扬就自我表扬。当然,他也正视自己的不足,也会承认自己的不足。孔子是一位对自己实事求是的人,有什么就说什么。这个态度值得学习。能发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就是一种长处。

 

总结一下本章:专业能力是自信的基础。孔子对自己作为一位礼乐大师的专业能力,是非常自信的。他自信地说,由于有了他,鲁国的礼乐得以规范,得以符合标准,也因此给天下一个示范。

 

讲完“子罕”篇第15章,我们来看《论语》“子罕”篇26章,之所以把两章结合起来看,之间有逻辑可以拉通。我先念一遍。

 

“子罕”篇第26章:


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这句话很有名,但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也会有不同的翻译。


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三军”,指春秋时期军队布署中的上、中、下三军。今天讲海陆空三军,当时的中原齐国、鲁国这些国家,都是陆军,没有海空军。

 

“三军可夺帅也”,指三军作战,可以直取主帅,夺取主帅。为什么不说“三军可杀帅也”?因为春秋时期的战争,是贵族战争。双方作战,很讲礼仪,争的核心是输赢,而不是生死。战争中很少去直接杀死主帅,而是活捉主帅。甚至有时遇到主帅,会避让。

 

例如,公元前575年,晋国和楚国之间爆发鄢陵之战,楚国战败。《左传》中记载,战场上,晋军主帅卻[què]至每次遇到楚王的战车,都会从自己战车上下来,向楚王敬礼,然后再上车去作战。

 

所以孔子说的是“三军可夺帅也”,不是“三军可杀帅也”。“三军可夺帅”,更多指夺取和俘虏主帅的意思,不是要对方主帅的命,不是夺取对方主帅的首级。这和《三国演义》中赞美关羽在白马坡直接斩首对方主帅的战争观,完全不一样。

 

“匹夫不可夺志也”。匹夫,意思就是普通人,一般人。这句话,有两种理解。通常解释是,指匹夫的志向不会被人剥夺,指匹夫也应该或能够坚守自己的志向,不会被人剥夺志向。

 

杨伯峻先生是这样解释的:一国军队,可以使它丧失主帅。一个男子汉,却不能强迫他放弃主张。

 

把“匹夫”翻译为赞美性的“男子汉”,然后再讲“男子汉”不能被强迫放弃主张,这样的解法不妥。因为“匹夫”没有“男子汉”这样带赞美的意思。

 

孔子在此讲的是国家的治理。治理国家,面对战争,面对三军,可以勇敢进攻,去夺取敌人三军主帅。但是,面对一个普通百姓,君主朝廷不能去强制剥夺他的志向。

 

也就是说,治理国家,可以去夺取三军之帅,却不能剥夺匹夫之志。这是一种很深刻的思想。

 

这与孔子的教育思想有关。孔子教育,立志是重要内容。“志”字从来代表正能量。“述而”篇中说要“志于道”,有志于道。“里仁”篇中说要“志于仁”。激励人的志向,成全人的志向,这就是孔子教育,也是孔子治国的理念。

 

两军对垒,要有直取对方主帅的勇气。但面对普通人,要爱护他的志向,成全他的志向。每个人的志向的集合,就是国家的志向,就是国家的力量。破坏普通百姓的志向,就是破坏国家的力量。

 

《论语》“宪问”篇记载,孔子说:“君子成人之美。”君子成全人的美好志向。

 

《论语》“雍也”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有仁德的人,自己要立起来,要助人立起来。自己想发达,要助人发达。

 

要想成全人,就不可夺匹夫之志,是不是?

 

把“匹夫不可夺志也”解释为匹夫的志向是不可能被剥夺的,这不符合事实。人是软弱的,别说普通人,即便是大人物的志向也是有可能被剥夺的。

 

四十多年前的文化大革命中,各种革命大批判和人生折磨,就摧毁了无数人的志向。所以,如果把“匹夫不可夺志也”解释为“一个普通人,你也无法强迫他放弃主张”,这就不是人性的事实。

 

孔子的“匹夫不可夺志也”,讲的是国家治理,要珍惜民众向善的力量,保护民众有志于道、有志于仁的志向,不要去剥夺破坏。

 

管理自己的生命,要形成自己的志向,并且一生为之努力到底。失去这自主的志向,生命就没有了灵魂,生命就垮台了。治理一个国家,就是要建立一个有志向的国家,要激励、保护和成全民众自主的志向,而不是用强权去剥夺民众的志向。

 

这章的文字极好,它的文字本身就是其思想的最好总结:“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好了。我们把两章再读一遍。

 

“子罕”篇第15章:

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子罕”篇第26章:

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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