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47课|吾谁欺?欺天乎?
大家好,今天讲第47课,内容是《论语》“子罕”篇第12章。
我先念一遍:子疾病,子路使门人为臣。病闲,曰:“久矣哉!由之行诈也,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且予与其死于臣之手也,无宁死于二三子之手乎?且予纵不得大葬,予死于道路乎?”
我先讲一下字词,然后翻译,再分析思想。
“子疾病”。孔子重病,孔子病得很厉害。古代汉语中,“疾”和“病”是两个词,“疾”指小病,“病”指大病。“疾病”两个词如果放在一起用,“疾”是形容“病”的,在本句中指猛烈、严重的意思。
“子路使门人为臣”。孔子学生子路就使孔门弟子组成了“臣”。
“臣”,在此指丧礼中的治丧委员会。孔子时代,“臣”这种形式的治丧委员会,礼制上规格很高,是诸侯君主才能享有的规格。子路准备按君主的规格给孔子安排丧事。“臣”这样的组织的详情如何,现在已难以了解,估计是按一定数量的人要当成家臣穿上特定治丧服装,还要有一定的礼仪行动。
“病闲,曰”。孔子病好了,没事了,就说。“闲”,指病好了,没事了。
“久矣哉!由之行诈也,无臣而为有臣。” 很久了!子路的行为是欺骗呀,我不该享有“臣”这样的治丧委员会,他却给我安排“臣”。
孔子得知子路给他安排“臣”,治丧委员会,很生气。孔子教学生要坚守礼制,但子路却违规僭越礼制,按诸侯君主的规格给孔子准备“臣”这种规格的治丧委员会。
“吾谁欺?欺天乎?”我欺骗谁啊?我去欺骗上天吗?这句话很重要,凡涉及到自己,孔子常常回到天人关系之中来定位,孔子认为自己是被上天拣选的人。
子路为孔子安排“臣”这样的做法,不符合礼制,因为孔子不是诸侯国君,孔子认为这是欺诈行为。孔子敬畏天命,他知道上天看在眼中,所以孔子急了,说难道我要去欺骗上天?上天不可欺。
“吾谁欺?欺天乎?”这句话很重要,因为孔子思想中,有敬畏上天的层面。在人间不敢行欺诈,是因为敬畏上天的惩罚。
现在我们常说,中国人公德差,欺诈多,追根溯源,是丧失了敬畏心。敬畏心是有对象的,孔子敬畏的对象,就是上天。失去信仰对象,就不会有敬畏心了。孔子是有信仰对象,有敬畏心的,因此对子路的欺诈行为很生气。
从子路的行为来看,子路是出于尊敬老师、尊敬孔子,希望把孔子的丧礼办得隆重些。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出,虽然孔子天天苦口婆心讲要“克己复礼”,但对学生似乎影响不算大。
子路年龄仅小孔子九岁,追随孔子时间长,算是孔门的大师兄。但他为表达对孔子的崇敬之心,就想拔高孔子的治丧规格,并不在乎是否僭越了礼制。或者说,孔子开办私学,私学之中的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一种新的关系,这种关系在丧礼上如何处理,子路也不太明白。
总之,自己身边关系亲密的学生尚且如此不遵奉礼制,又怎么去劝卿大夫们遵守礼制呢?孔子一生推行“克己复礼”,看来并不成功,但孔子临死仍在坚持礼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孔子有一种执着,精神可贵。
“且予与其死于臣之手也,无宁死于二三子之手乎?”我与其死在治丧之臣的手中,宁肯死在你们这些学生的手里。“二、三子”,指你们这些弟子。
孔子的生活圈,就主要是学生圈。孔子与学生,如同家人。他不愿意他和学生的关系变成诸侯国君和家臣的关系,而就是一种亲密的师生情谊关系。
“且予纵不得大葬,予死于道路乎?”况且,就算我得不到诸侯国君那样规格的大葬礼,我会死在道路上吗?
孔子认为,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能终身教育学生,死时还有学生陪伴,孔子已经很满足,他不奢求什么诸侯国君的丧礼待遇。
解释完字句,我们再分析一下本章的思想。
从这章看,孔子认为,丧礼要按社会等级进行。孔子的礼教观,受他的宇宙观影响。孔子认为,天地秩序是一个“中心-边缘”的等级秩序。如同太阳系,卫星围着太阳旋转,各有各的轨道,不能越轨,越轨就乱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有各的轨道和规矩,君仁臣忠父慈子爱,各按规矩行动,天下就太平。
这种宇宙观,孔子不是用太阳和卫星的关系来比喻的,而是用北极星所标志的北天极和北斗星的关系来比喻的。一年四季,北斗星环绕北极星旋转。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以德治国,以爱护生命的原则来治理国家,就如同北极星这个中心,在它的位置上,众星环绕它旋转。
孔子认为,自己并非国君,绝不能用属于国君的丧礼规格,这是越轨的行为,这是违礼的行为。他只愿意真实地按一位教师的身份和地位来安排自己的后事。
对孔子儒家来说,丧礼制度是国家制度的一部分,维持社会等级秩序,就要维护丧礼等级制度。不能攀比,攀比就是僭越礼制。
其实,不同规格的礼制,对财富量的要求不同。现在没有丧礼的礼制要求,农村的丧礼攀比之风严重,破财很厉害,这与其说是死去的亲人需要,不如说是活着的人要借丧礼的隆重与否来彰显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财富。
孔子坚持礼制,不愿弄虚作假来僭越礼制等级,他做事坚守自己原则,这是值得赞扬的。但是,孔子儒家思想中,生生死死,都必须贯彻等级秩序,都不能违背等级秩序,这在追求人与人平等的现代人眼中,是很难接受的。
丧礼礼制,有没有可能采取人人平等的模式呢?儒家没有,中国传统似乎没有。世界上有没有?有。举个例子。
犹太教规定,犹太人去世后,一律采取一种专用的手工制作的、便宜的、简单的、洁净的白布包裹身体。布料主要是亚麻布或细棉布。木头棺材也是统一规定的式样,由原木做成,不能有装饰,非常简单。
无论生前地位如何,死后不能特殊。生前的社会等级不带入丧礼。这背后有一个宗教观念,死者的灵魂将去见上帝。上帝面前,你在人间的地位,无论是大官还是平民,是富人还是穷人,都毫无意义。重要的是信仰、洁净、善良。
犹太教这种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表现在丧礼上就是丧礼仪式的平等,这就清除了丧礼上的财富秀和社会等级攀比。
基督教继承了这个精神传统,同样坚持了社会等级不入丧礼的大原则。
在这个意义上,移风易俗并不是管理和技术层面的,而是信仰和观念层面的。如果认定上天面前人与人不平等,在丧礼上就应有等级性的表现。如果认定上天面前人人平等,同样在丧礼上也应有平等性的表现。
从未来看,相信上天面前人人平等,规定简易、平等的丧礼形式,把大家从财富与社会等级攀比的竞争中解脱出来,这不仅是死人的丧礼问题,更是活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孔子和子路他们认定上天面前人人平等,死去人要去见上天,丧礼的礼制人人一样,他们这场小矛盾就不会发生了。
总结:第一,孔子很可爱,他是一个生活在原则中的人,坚守自己的礼制原则,这种个性值得学习;第二,孔子坚守的等级社会规则,这与他认定的“中心-边缘”的天地秩序的等级性宇宙观有关,他不认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种价值不值得我们追随。我们要相信上天面前人人平等。总之,我们课学习孔子的执着,但要改变他的等级价值观。
我再念一遍:子疾病,子路使门人为臣。病闲,曰:“久矣哉!由之行诈也,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且予与其死于臣之手也,无宁死于二三子之手乎?且予纵不得大葬,予死于道路乎?”
今天的课就到这里,我们下节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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