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改住政策,实际效果不大

商改住政策,实际效果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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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新闻事件

7月16日,广州出台“商改住新政”(《广州市商业、商务办公等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工作指导意见》,穗规划资源字〔2019〕314号〕)。其中指出:改建项目办理初始登记时应当整体确权登记(只办理一个权属证)、整体转让,不得分拆确权、分拆转让、分拆抵押、分割销售,原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质和建设量不变。




PART 2  DK观点

对于这个政策,我们聊四点:由来,区别,效果,谁最受益。


第一,这个政策的由来。


源自2016年6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第二,广州新规跟其它城市有何区别。


国务院文件出台后,各地陆续都出台了落地细则。共同点是:商改住之后,不允许分割出售。但分成两派:一派是允许整体出售,另一派是连整体出售都不允许,必须自持。广州属于前者。


就不动产而言,资产价值的顺序通常是这样的:允许分割出售>允许整体出售>必须永久自持。


第三,商改住政策有效果吗?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冲击力非常大的政策;但自国务院出台文件至今三年多时间,实际执行中效果不大。


原因很简单,要不要商改住,开发商只需要看这两笔账能否算得过来——


1.是分割出售写字楼收益大,还是整体出售长租公寓收益大?


2.是做写字楼租金高,还是做长租公寓租金高?


第一笔账:哪怕写字楼单价再便宜,分割出售收益大(或者亏得少)。


第二笔账: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了,有的是写字楼租金高,有的是长租公寓租金高。


所以,面对这两笔账,开发商去做商改住的动力不足。


所以,差不多只有国有企业才会更多动力去做商改住,为了响应上头的号召,比如上海已经有商改住的案例,当地国企做的。


第四,商改住政策最有利于谁?


理论上,最有利于长租公寓运营机构。当前,全国的长租公寓基本上都是游走在灰色地带,即在商用项目中做长租公寓。


理论上,商改住政策会触发长租公寓业主方的冲动,但事实上,他们宁愿游走在灰色地带,也不愿意走上商改住的阳光大道。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们刚才说的那两笔账算不过来。


总结一下:如果长租公寓没法赚钱——没法创造可观的投资回报率,那么商改住这个政策实际上是没什么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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