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用卞明灋論:第一篇 度用

第二卷 用卞明灋論:第一篇 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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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隱遺密》
商代 荣成公 著
三申道長 記

《九眞要·外篇》
第二卷【用卞明灋論】
第一篇〖度用〗

規之内 曰圓,
矩之内 曰方。
線以下 曰正,
水之上 曰平。
尺寸之度,曰 大小短長;
權衡之稱,曰 輕重不爽;
斗石之量,曰 小多有數。

八度 者,用之稽 也。
曰:度,則 也;量,心 也。
仁者 見仁,
智者 見智。
不 處 外内之位,
不 膺 動靜之化,
則 事窘於内 而 舉窘於外;
八正 不失,
存亡興壞可知。

人主者,重地 則得其根。
順 四時之度,合 内外而民則無疾;
處 外内之位,
膺 動靜之化,
則 事得於内 而 擧得於外;
八正 不失,
則與天地總矣。

天 執一,
明三 定二,
建 八正,
行 七灋,
然後 以盡
天地四極之中。
無觀日月星辰,

四時之度,
天地之位,
外内之處,
天之稽 也。
髙下 不敝其形,
美惡 不匿其情,
地之稽 也。
君臣 不失其位,
士 不失其處,
任能 毋過其所長,
去私而立公,
人之稽 也。
不立之木,常生之髙。
不材之人,常恖其上。

智者察察,不於其謀。

美惡 有名,
順逆 有形,
情偽 有實。
王公 執稽,以為天下正;
因天時,伐地毁,謂之 武。
武刃 而以文 随其後,則有成功矣;
用一文一武者,王。
其主 道 離 人理,
處 狂惑之位 而 不悟,
身 必有 戮。
柔弱者,
無罪而幾,
不及而翟,
過 則是謂 隂殛。

武正而強者,
文悳不廄,
名實 相抱,
是故 久長。
名實 不相抱,
名進 實退,
是謂 失道。
其卒,必蒙身咎。
金玉藏積,怨之本也。
女樂玩好燔材,亂之基也。
守 怨之本,
養 亂之基,
雖有聖人 不能為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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