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經要眞常論:第六篇 悳性

第一卷 經要眞常論:第六篇 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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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隱遺密》
商代 荣成公 著
三申道長 記

《九眞要·外篇》
第一卷【經要眞常論】
第六篇〖悳性〗

夫 言 悳王,
其 王天下 唯王者,
能兼覆載 天下,
物 曲成 焉。

君 臣 易位,謂之 逆。
賢 不肖 並位,謂之 亂。
動靜 不時,謂之 悖。
生殺 不當,謂之 暴。
逆 則 失本,
亂 則 失職,
悖 則 失天,
暴 則 失人。
失本 則亡,
失職 則侵,
失天 則饑,
失人 則疾。
不以天常,伐萬物,张暴而婪;
少禍 鄉邑,
大害 無窮。
故:
周遷動作,天 為之稽;
天道 不遠,其好還矣。

入與處。
出與反。
君 臣 當位 謂之 靜。
賢 不肖 當位 謂之 正。
動與靜 參與 天地,謂之 文。
誅伐 時當,謂之 武。
靜 則安,
正 則治,
文 則明,
武 則強。
安 則 得本,
治 則 得人,
明 則 得天,
強 則 威行。

參於天地,
合於民心,
文武並位,
命之曰 上同。
審知 四度,可 以定天下,可 安一國。
順 治其內,逆 用於外,功成而傷。
逆 治其內,順 用其外,功成而亡。
內外皆 逆,是謂 重殃。

身危 為戮。
國危 破亡。
外內 皆順,命曰 天當。
功成而不廢,
後不 逢殃,
聲華 順正者 用也。
順者,動也。
正者,事之根也。
執道 循理,必從本始。
順 為 經紀,禁伐當罪。

心 中 天理。
倍約 則窘。
逹刑 則傷。
倍逆 合當,為若有事;
雖無 成功,亦無 天殃。
毋 逆生以死,
毋 禦死以生,
毋 為虚聲。
聲 溢於 實,是謂 滅名。

極陽 以殺,
極陰 以生,
是為 逆 陰陽之命。
極陽 殺於外,
極陰 生於內,
已 逆 陰陽,
又 逆 其位,
大 則 亡國,
小 則 身受其殃。
不 重士,
去 師道,
無以 建生。

托天下:
不重士 者,民心 失主矣!
全 生 在衡 而重乎阳,
治 國 在衡 而禁乎擾民。

當者 有極,
極而反,
盛而衰,
天地 之道也,
人 之理也。
逆而異理,
審知 逆順,
是謂 道紀。
以強 下弱,何國不克。
以貴 下賤,何人不得。
以賢 下不肖,何事不成。

同者,天之道。
去次 去等,道之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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