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 卷上 徐爱录 11 人心和道心是一心

传习录 卷上 徐爱录 11 人心和道心是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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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人心和道心是一心


原文




爱问:“‘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以先生精一之训推之,此语似有弊。”




   先生曰:“然。心一也,未杂于人谓之道心。杂以人伪谓之人心。人心之得其正者即道心,道心之失其正者即人心,初非有二心也。程子谓‘人心即人欲,道心即天理’,语若分析,而意实得之。今曰‘道心为主,而人心听命’,是二心也。天理人欲不并立,安有天理为主,人欲又从而听命者?”




翻译




徐爱问:“朱子说‘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如果以先生‘精研专一’的教诲来推断,这一说法似乎有弊端。”




先生说:“是的。心只是一个心,不夹杂着人欲便是道心,夹杂着人的私欲就是人心。如果人心能够去除私欲也可成为道心,道心失去了纯正便变成了人心,起初并非有两个心。程颐认为‘人心即人欲,道心即天理’,这话乍听之下像是将心分开来说了,实则是一个心的意思。朱熹说‘道心为主,而人心听命’,则认为有两个心了。天理与人欲从来不能并立共存,人就这一个心,心里要么是天理,要么是人欲,哪有一个天理在那儿为主宰,而人欲又听命于天理的道理呢?”



解读




王阳明在这里明确地肯定心只有一个,心即是理,离开了天理即非良心(道心)。此段既承前段之意,亦可理解说:心本为一体,但隐微于内的是本体,显现于外的则是形体,本体亦自然之常理(道心),天亦不变,理亦不变,心之本体亦不变;但形体显于外,染于色,杂于物,混于浊,于是,便有了各种搀杂,有了种种变异。就象一颗钻石沾上了污泥,去除污泥之前,被弃为废物,涤除了污泥,依然还是钻石。俗话说的“浪子回头是个宝”,正是这个道理。




道心与人心同惟精惟一一样,同出于《古文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而这16个字,其实也被称为“尧舜心传”。




中国的文化都源于夏商之前的上古时代。历史上,唐尧传位于虞舜,虞舜又传位于大禹,那时尧舜禹不仅禅让国位,同时也传治世心法。而这心法最核心的就是“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16个字。




朱熹认为道心是天理,人心是人欲。阳明先生对道心和人心的看法和朱熹等理学家不同,先生的说法中更加强调“心一也”。道心和人心的说法容易让人觉得有二心,但其实只有一心。人心易私而难公,所以人心易流于人欲;道心难明而易昧,所以道心微妙难见,只有通过人心方能显现出来。如果人心能得其正而不偏,则为道心;如果道心被私欲遮蔽,则为人心。而这个“守其本心之正”的过程,正是“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修养功夫。




当有人的私心杂念时,道心失其正,是人心;反之,当不含有私心杂念时,人心归其正,是道心。从一开始就没有分成二心,只是看一心上是否杂于人欲而已。






“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出自朱熹的《中庸章句序》,在朱熹看来,如果将人比喻为船,道心就像舵,如果船无舵,任其自由航行,那么就有时进入波涛,有时进入平流,没有定向,但是有了舵,就算进入波涛,也可以从容操纵,不至于有害。.这种说法现在看来,完全可以讲的通啊!




但是,如果按照阳明先生的“惟精惟一”的说法,就和朱熹的说法有冲突了,惟精指不杂形气之私,惟一指专一依据义理。王阳明说人只有一个心,没有掺杂人欲的情况下称之为道心,掺杂人欲的情况下称之为人心。这个观点最早还是程颐提出的,这里阳明采信了这种说法,但是还有一点自己的保留意见。他认为道心也好,人心也好,关键还是一个心,程颐没有特意点明这一点,所以阳明觉得说的还不是特别到位。




如果按照朱熹的观点,道心为一身之主,人心常听命于道心,那么那些关在监狱里的犯罪份子,他们在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时,他们的人身怎么没有听从他们的道心呢?而道心是每个人原本就有的啊!并不是说那些犯罪份子和普通人是不同的两个物种,犯罪份子没有道心,普通人有道心。所以朱熹这些似是而非的话,仔细想一下,很容易找出其中的破绽。




王阳明认为,心只有一个心,但是这一个心却有两种状态,一种是持守正道的状态,一种是偏移了正道的状态,人的心在同一个时刻,只能是这两种状态中的一种,不可能两种状态共存。




问题也来了,备受推崇的朱熹难道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吗?再来审视一下朱熹的话,他说的“道心”到底是个什么心?特别注意了,朱熹在表达时用了“常为”两个字,那么就表明他说的这种“道心”是常存常在的,到底是一种什么心可以在持守正道的状态和偏移了正道的状态都能常在呢?




答案是人的觉知之心,小偷在偷东西时,也要偷偷摸摸,不敢光明正大,原因在于,他们在偷东西时,当然此时的心体是偏移了正道时的心,但是他们那个具有觉知功能的心依然可以判断出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所以对自己的行为才要掩饰。还有当人做了好事时,即便没有任何的看得见摸得到的实际利益,比如你捡到一个钱包交还给了失主,好像你一无所得,但是,此时你往往会觉得很舒服,心情很愉快,原因也在于你潜在的觉知之心对这种切中天理的心所引领的行动的一种认同。 




所以,朱熹这里说的“道心”其实是人的觉知之心。问题是,他说人的这种具有觉知功能的“道心”常为一身之主,那只能说他对“主”的理解和阳明的理解差别很大。在朱熹看来,这种内在的是非判断可能就可以看做是“主”。但是,阳明认为,觉知功能的是非判断只是一个最基本的步骤,在这一基本判断之后,心体到底是保持切中天理的状态,还是保持偏移天理的状态才是天理是否能做主的关键。




朱熹和阳明在这里的认识差别正是知行分离和知行合一的差别,按朱熹的观点,“道心”人人具有,且“道心”常为人身之主,但是人外在的表现和这种道心没有直接关系。那就等于说,知道归知道,行动归行动。阳明不这样认为,你的心只是觉知到了对与错,虽然也很重要,但是如果这种判断没有对你的身心起到协调到和天理保持同一节奏的弦律的作用,这种内在的判断终归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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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元琤之

    催更催更

    添泽文化 回复 @元琤之:

  • 听友244157034

    神志再心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