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为什么KTV里的小超市物价更高?

4-4、为什么KTV里的小超市物价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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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一看这个问题,似乎有些简单:不少人会直接把它和景区做类比。例如,同样一瓶水,在超市里卖2元,在景区小卖部就需要卖10元。景区的高价,有垄断的因素,有淡旺季的因素,也有物流成本的原因。

但KTV有些不同。我们会发现,大量的量贩式KTV都有自己的小超市,而KTV的选址也常常位于闹市区,可能只要走出几十米,就会有一家普通超市。无论是薯片还是饮料,几十米的距离似乎很难支撑几倍的差价,甚至有一些KTV对“外带食物”也没有下达过于生硬的禁令。

那为什么他们还要开设这个小超市呢?这不是明摆着“宰客”,而且也未必会有生意么?

首先我们要给“宰客”辩解一下:大多饮料食品的价格并没有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换句话说,它们不在物价部门的管辖范围内,而是属于“开放管理”的价格,由场所自行定价,只需要在售卖的时候明码标价即可。如果KTV没有要求顾客强制消费,那就不能归属到“宰客”的范畴。

其次我们不妨看一下KTV的营收构成:包房费用+酒水零食。从成本而言,KTV投入运营后,水电费、人工费、租金就开始持续开销,要实现盈利,就需要实现“包房订量+商品销售”的“双丰收”。但在市场竞争环境中,包房订量有着显著的波峰波谷特征,而且和价格密切相关——如果定价偏高,消费者会直接选择“用脚投票”,选择其他品牌。

更要命的是,即便没有消费者,对应的成本依然在支出——租金依然在交,员工的工资依然在付,甚至于电费也在花,因此,通过压低包房价格“让人进来”成为了普遍的营销策略。

但包房价格降低,就意味着依靠它迅速实现盈利的机会变少。因此,“商品销售”就成了盈利的“重头”。通过包房酒水或小卖部的商品售卖,来把钱赚回来,这就是所谓的“堤内损失堤外补”。

这种盈利方式是不是对所有顾客都奏效呢?显然也未必。“价格敏感型”的顾客会觉得KTV里的东西价格不值得,宁愿麻烦点自带酒水零食,也不愿意花费高昂的价格在KTV小超市消费。对KTV来说,这部分顾客的作用是“带动人气”,并不是KTV的核心用户。

他们的核心用户是对价格没那么敏感的那群顾客,这部分人觉得既然来KTV消费了,多花点钱买点酒水零食也是值得的,他们对“便利”的需求大于对价格的需求,觉得“叫个果盘”是“必载消费”——KTV就是需要从这群顾客的身上赚钱,从而更快地实现盈利。

直接点说,KTV需要的,是把这里当做酒吧或者小餐饮的顾客,而不仅仅是拉开嗓子吼的民间歌手。

这里需要补充一点的是,有少部分KTV会禁止顾客自带食品饮料,从法律上说,这属于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当然,有些场所采取了一些规避的方法,例如“你可以带,但如果在这里吃,那要加收一定的服务费用”,例如大家熟悉的“开瓶费”——考虑到经营方确实承担了清理的工作,如果相关收费已经明示,倒也不能说不合理,因此在这些场所消费时,一定要问清“规矩”,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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