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带有历史政治意义的社会问题

一个带有历史政治意义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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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带有历史政治意义的社会问题

与妇女的问题联系在一起,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必然要接触到爱情问题。爱情,这看来好象只是一个个人生活上的问题,然而在曹雪芹的时代里,却是一个内容丰富的社会问题。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就指出:自从人类历史出现了阶级社会以后,爱情婚姻问题就随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而成为一个与政治经济制度有关的社会问题。毋怪世界上许多伟大的作家,当他们向生活作深入的透视时,总是从各种角度、各个方面发现爱情问题的存在,同时也发现了社会问题的存在。

这里正象恩格斯所说:

人与人之间的、特别是两性之间的感情关系,是自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性爱特别是在最近八百年间获得了这样的意义和地位,党成了这个时期中一切诗歌必须环绕着旋转的轴心了。

由此可见,爱情——真正的富有思想内容的爱情(而不是低级庸俗的色情),本是人类精神的一种财富,生活诗意的一个源泉。

因此它一直在艺术上成为一个经常出现、不嫌重复的“永恒的主题”。它不知被用多少种不同的语言,写成了多少个动人的赞歌。在我国文学上,也是从有史以来,就“环绕着”它歌唱了几千年。

但是,爱情这个题材,在中国文学史上最先把它提到理性的高度,并使它充满了政治性的内容,却要数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在《红楼梦》中,两个爱情的主角——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是作为封建主义的叛逆者而出现的。正是因为这个叛逆,才把他们引向爱情;同时,又正是因为这个爱情才加强了他们的叛逆。因此,他们既是情人,同时又是战友。他们所谈的是情,而所行的是逆。不单单在自由恋爱这一点上与那一社会相逆,而是在很多思想问题上、生活道路上与那一社会相逆。他们一个高声急嚷,对现存秩序、精神道德等等都加以剧烈的憎恨和否定。另一个在口头上虽然说得不多,但却在许多实际行动上背离了那一社会的礼教和妇道,并对那个封建家庭的逆子奉上了一个少女最珍贵的献礼——爱情。

由于《红楼梦》所表现的爱情,是这样一种以反对封建主义(而不仅仅是封建婚姻制度)为其思想基础的爱情,所以它就具有了新鲜的、独特的奇光异彩。这是在中国文学史上所有写到爱情的作品中从来没有表现过的爱情。这一爱情,不仅在它的本身充满了诗意,而且还具有很高的思想社会意义。

在我国文学史上,曾经出现过很多著名的表现爱情的作品,如

《西厢记》、《拜月亭》、《牡丹亭》、《梁山伯与祝英台》以及《白蛇传》等等。但这些作品所描写的爱情与《红楼梦》比较起来,不仅在艺术上显得逊色,而且在思想上也显得缺少深厚的社会内容。因为这些爱情,基本上都不是与整个封建制度、思想道德发生根本冲突的爱情。它甚至在某种场合下可以为统治者所容纳、所认可。因为这些爱情多数都是建筑在“夫贵妻荣”这样的封建思想和生活追求上。所谓“她有德言工貌,小生有温良恭俭”Ω、“六宫宣有你朝拜,五花浩封你非分外”等等,都是以封建道德为爱情的结合标准,以封建主义的荣誉为爱情的理想幸福。对封建礼教冲击力量较大的《梁祝》,他们的爱情也还是在“习先王之道,尊周公之礼”的封建正规教育生活中产生出来的,许多地方还没有脱去封建主义的思想色彩。至于,那个以开药铺为生把爱情寄托在小夫小妻生活方式中的《白蛇传》,虽然这一爱情带有强烈的斗争色彩,但到底幻想多于现实,就其所显示的思想社会内容来说,也还只能达到有限的阔度。它和《梁祝》一样,除了爱情本身以外,并不触动封建主义的其它道德原则。法海和尚曾经作为正统秩序的化身,干涉了这一对情人美满的爱情生活,可是《白蛇传》又把南极仙翁这样的正牌神仙,当作爱情的救命符。这样一来,就容易使人觉得,这一爱情悲剧的原因仿佛只是归于法海个人了。而最后,又以状元及第来消解爱情的遗恨,更是冲淡了这一爱情的思想意义。

除了以上所提到的爱情故事以外,我们还在其他许多中国古

典作家的笔下读到不少描写爱情的作品,这里有夜半私奔的红拂、有离魂随夫的张倩女、有生死相恋的球秀秀、有大闹樊楼的周胜仙以及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独占花魁的卖油郎,等等。这些爱情也象《西厢记》、《白蛇传》等作品一样,它们虽然在不同的方面、不同的程度上反对了封建社会的礼教或其它生活原则;但它们仍然不能象《红楼梦》那样,在爱情问题上与封建制度精神道德发生多方面的、根本性的冲突。在那些爱情故事中,有的主人公本来就是那一社会里的正人君子,或者是“仕途经济”的追求者,有的仅是由于某一偶然的、个人的原因才使爱情发生变故,有的则又好象仅仅因为缺少钱(如卖油郎和王十朋)。……

总之,这些爱情故事有一个总的缺点,即把生活冲突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所以,这些作品都不能达到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所显示的思想高度。同时,更由于这些作品,有的并不是按照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写出来的,或者由于作者对生活的透视不深或艺术概括力不高,因此,通过典型概括所体现出来的社会内容及其思想意义,就更不能和《红楼梦》相比了。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创造出来的典型人物薛宝钗,不仅具有《西厢记》等作品中所歌颂的那四件“德、言、工、貌”,而且还有过人的“才”,这该是一个真正的“佳人”吧?然而,在曹雪芹的笔下,却是一个没有感动力量的“佳人”。贾宝玉正是为了她——这个“五花浩封”的追求者,才宁愿去过冰冷的寺院生活,而永远怀念着那个“从不劝他去立身扬名”的林黛玉,对他的反封建主义的人生道路采取同情和支持态度的林黛玉。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贾宝玉爱上了薛宝钗,即使是通过恋爱的方式,也未尝不会得到以贾母为首的统治者的首肯,并且十分可能达到美满的结局。看来,这本是一个才子佳人式的团圆故事,然而曹雪芹却写成一部绝代悲剧的《红楼梦》!

正是在这里,《红楼梦》显示出它的不同寻常的意义;它把爱情这个经常被人表现的题材,推进到一个新的、前人从未达到的思想高度。

通过薛宝钗与林黛玉这两种都有人欣赏的美,曹雪芹仿佛故意用这个问题来为难读者,让人们去引起争论。对于这个问题,作家虽然没有作正面的回答,却让他的主人公回答了。

这两种美应当选择何者,看来好象是一个“各有所爱”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内容丰富、具有社会意义的思想问题。曹雪芹所以出色地刻划出这两种美(有时甚至使人觉得薛宝钗胜过林黛玉),这并不是因为“不如此便不能极情场之盛”,而是因为不如此便不能扩深、提高《红楼梦》的主题思想和美学境界。

其实,在《红楼梦》中,除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以外,同时还交织着其他许多爱情。——为什么在《红楼梦》中充满了这么多的爱情?这固然是生活本身的真实反映,同时曹雪芹在这里也是寄予了一种深意的。“堪叹古今情不尽”,曹雪芹虽然以一个艺术家的敏感,似乎也看到了这是一个“自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问题,但他决不是爱情的毫无原则的歌颂者。

在曹雪芹看来:爱情,只有站在反封建主义的立场上,只有用人类的精神财富把它充实起来,使它摆脱世俗的功利,象水晶一般地纯洁和坚贞;这才是美的爱情,值得歌颂的爱情。凡是不合乎这些标准的爱情,那么就如同它在生活中的情形那样,在《红楼梦》中也没有光彩。这就是为什么曹雪芹写了那么多的爱情,但真正把我们带入诗意的境界的却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而贾宝玉与晴雯的爱情又以它的纯洁和真挚深深地感动了广大读者。其他象尤三姐与柳湘莲、司棋与潘又安等人的爱情,也以它的纯朴、热烈和具有控诉封建社会的力量而闪射着动人的光彩。

至于秦钟与智能、龄官与贾蔷、彩云与贾环、小红与贾芸,还有茗烟与那个小丫头等等,他们的爱情或因所爱的人不美、或因缺少思想内容、或因品格不高和带有世俗的气味,于是就显得暗淡、粗鄙和没有光彩了,有的更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曹雪芹就是这样地在《红楼梦》中写了很多爱情,并且分出它们各自不同的格调。通过这些描写,曹雪芹从多方面发挥了他的爱情思想:爱情的美和人的灵魂的美是分不开的;只有在那一社会思想道德之外,才能建立起美的爱情。而最美的、最动人的爱情,因此,曹雪芹通过宝黛所提出来的爱情,是一种新型的爱情。

便是向封建主义叛逆!

这一爱情,虽然和以前古典作家所表现的许多爱情有其相通或相似之处,但又有着很重要的区别。因为这一爱情所赖以建立的基础,并不是郎才女貌,而是思想一致、志趣相投;而志趣则是坚决不走封建主义的人生道路。

由于《红楼梦》所着重表现的是这样一种爱情,所以它不仅要在结合的过程中,受到那一社会多方面的、种种有形无形的阻挠和破坏;即使这一爱情能够如愿地达到婚姻归宿,它仍然还是一个悲剧!

是的,仍然还是一个悲剧。因为我们很难设想,这两个青年人结婚以后,将怎样在那个荣国府中安排他们的生活。“孤标傲世”的林黛玉,难道可以永远坐在满架图书的旁边,过着她那灵智与诗情的生活?她将怎样来奉行那一社会对于一个出嫁后的妇女所要求的一套“妇顺”之礼和“中馈”之责呢?又将怎样以一个小媳妇的身份来应付封建大家庭中的那许多烦难呢?既然,她即使为了爱情也不肯在贾母、王夫人等的面前去献殷勤、讨欢心,难道她可以为了做媳妇而改变她的这种性格吗?时代的风,曾经把浓重的忧郁吹进了这个少女的灵魂,结婚也许可以使她得到一时的安慰;但并不能使她跳出那个时代的掌心,等待她的仍然是封建社会的妇女命运。结婚,不仅不能改变这种命运,也许只有加重。

至于贾宝玉,他结婚以后,便要立即失去童年服装的掩护;封建社会对于一个成年人的要求,必将比任何时候更为紧迫地向他压来,而不容他再整天“在内韩厮混”了。他所最厌恶的“峨冠礼服”,首先就要使他应接不暇。而在那个日暮途穷的荣国府中,愈来愈艰难的日子,不仅使他和林黛玉难以保持住小夫妻生活的平静,而且“重整祖裴,克振家声”的重任也必将不容推卸地搁到他的肩上。于是,那最使他恼火的“科举”、“仕途经济”等等,便要更加刻不容缓地向他紧逼过来了。成家以后的贾宝玉,将怎样去对付这许多新的生活日程呢?……这一切,都是新的问题、新的冲突、新的痛苦。而最后,必将导至悲剧的结局是无疑的,只不过是另一种表现形式而已。

这不可改变的悲剧根源,总是由于在十八世纪的中国土地上,找不到一块可以容纳贾宝玉和标黛玉生活理想和生活道路的国土。这必须是一块把人类的灵智和感情从卑琐的生活中解放出来的国土;必须是一块让人的真正价值和才能(特别是妇女的价值和才能)得到伸展的国土。总之,必须是一块与既存制度、精神道德相违背的国土。——是的,这样的国土,距离贾宝玉、林黛玉所生活的时代太远了。他们不仅不能用脚步走到,而且也不能用头脑想到。

因此,这一爱情悲剧是性格的悲剧,时代的悲剧。是“历史的必然性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冲突”的悲剧。

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忘记:在这一悲剧之中,也包含着这一爱情所依附着的那一封建没落阶级的悲剧。

总之,爱情这个题材,在中国文学史上,是曹雪芹最先把它用这样丰富的社会性的、政治性的内容充实起来、提高起来。

只有曹雪芹才第一次形象地说出:爱情,这在封建时代,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一个整体性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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