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与表演实践-3

风格与表演实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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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风格与表演实践

以下风格特征在某种程度上适用于古典主义时期的所有声乐和器乐形式。

形式组织

古典主义音乐作品通常以 ABA 的曲体形式围绕两个对比主题而构建。这部分的目的是要反对复调音乐的复杂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创造一种可以为所有受众(贵族和中产阶级)所理解和享受的形式。古典音乐的形式特征是对称、精确、清晰,各个段落都由终止式来明确划分。乐段往往是平衡的,经常以8小节的乐句为单位。

所有形式和语汇的民间音乐被逐渐引入到了古典音乐中,包括室内乐和交响乐以及歌剧和歌曲。这一点尤其体现在海顿的作品中,他的音乐中采用了克罗地亚等地的旋律和节奏。民间音乐的使用无疑是由于古典主义时期听众的多样性的结果。

旋律

这一时期的音乐强调带有平缓的旋律轮廓的抒情性。不同于此前音乐通常较短的、隐秘的旋律手段,旋律被扩充为了双乐句或多乐句。装饰音(往往写在乐谱中)成为了抒情旋律的组成部分,模进模式成为了正式使用的手段,直至成为一种陈词滥调。这些特点,以及戏剧性的力度变化和表现性的半音音响,是“情感风格”的重要特征。

和弦结构常常是旋律构造的基础。快速的上行和弦模式经常被称为“火箭音型”(rocket figure,谱例6.1)。

节奏

古典主义作曲家通常写作简单持续的节奏模式,由明确的节奏终止进行划分。这些节奏模式中存在着一种统一性的倾向。复节奏(Polyrhythns)不再像在此前音乐中那样使用了。古典主义时期的一种重要的节奏手段是“阿尔贝蒂低音”(Albertibass),将三和弦分解为各个音符,产生出一种重复节奏模式中的分解和弦音型(谱例6.2)。

谱例6.1 施塔米茨《G 大调交响曲》,其中包含“火箭”主题。


谱例6.2 阿尔贝蒂低音


休止成为了古典主义时期的一种表现性的节奏因素。例如,强有力的终止式之后时常有一个小节的休止,为的是强化终止式的效果。各个乐章或段落的速度往往从头至尾保持一致。

和声

在这一时期的音乐中,和声相对比较简单,使用主要的和弦及其转位,以及各种七和弦(谱例6.3)。此时期的和声为调性和声,带有运动缓慢并从属于旋律的和声节奏。这便产生了一种主要为主调性质的风格(谱例6.3)。由于低音声部不再承担旋律功能,因而巴洛克时期女高音声部与男低音声部之间的对极性消失。由此,通奏低音的实践也不再延续。

谱例6.3 莫扎特《钢琴奏鸣曲》K. 570所展示的简单的和声。


各个主题和乐章之间存在一种形式上的调性关系。这些关系能够在没有引入新材料的情况下提供音乐上的对比和趣味。在奏鸣曲式的呈示部中,第一主题在主调。第二主题则处在主调的属调中,或者若主调为小调,则第二主题在主调的关系大调。发展部通常包括离开主调或属调的一系列转调,最后回到主调。再现部中,第二主题也在主调呈现,由此调和解决了调性关系,使得这一乐章能够以主调的终止式结束。乐章之间调性关系的变化要少一些。通常,除第二乐章外,所有乐章都在同一调性,第二乐章则用下属调、属调或关系小调。如果第一乐章是小调,那么末乐章有时为平行大调。

最常用的终止式是 IV-V-I,最后的主和弦在强拍上出现。(谱例6.4

谱例6.4 正格全终止(强拍上)

非强拍上的终止式也常被使用。以下是一个普通的正格全终止,但最后的主和弦处在弱拍。(谱例6.5


谱例6.5 正格全终止(弱拍上)


织体

古典音乐的织体本质上是主调织体,以抒情的旋律为主导。即便出现复调织体,其线条也有着高度的清晰性和透明性。在管弦乐音乐中,这种织体的清晰性通过对比音色而得到了强调。

乐器法和音色

古典音乐最普遍的音乐表现手段——管弦乐、室内乐(包括弦乐和管乐)以及独奏器乐音乐——是器乐性的。

管弦乐队的组成部分包括弦乐组(由大约26人组成)、成对编制的管乐组(如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等),作曲家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加入定音鼓。尽管羽管键琴仍常常是低音线条的组成部分,并为和声织体发挥自己的作用,但到了18世纪末该乐器的使用却大为减少。

琉特琴和羽管键琴是文艺复兴时期和巴洛克时期的家用乐器,但在18世纪晚期这两件乐器作为室内乐器而为钢琴所取代。器乐室内乐变得非常流行。大量业余演奏者和贵族社会的亲密氛围为此类音乐的发展提供了适当的环境。古典音乐的一些最杰出的作品来自弦乐四重奏、钢琴五重奏、三重奏和独奏奏鸣曲曲目文献。

乐器简介中有对乐器的进一步介绍。

除歌剧外,声乐音乐较为次要,但仍旧以宗教音乐、民间歌曲和利德的形式延续了下来。对歌剧的需求非常之大,这一点可由作曲家(无论大小)创作的大量歌剧作品中看出来。

表演实践

在古典主义时期的印刷乐谱中,力度标记非常普遍。这是实现音乐对比的重要手段,但不同于巴洛克时期全奏(Tutti)和主奏部中的那种音响变化,古典主义作曲家运用渐强和渐弱以及各种突然的、戏剧性的力度变化。作曲家对力度、速度、分句以及其他演奏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指示,演奏者几乎没有自由发挥的余地。

尽管装饰音并不总是写在乐谱上,但每种音型的指示都有精确固定的程式。古典主义作曲家正是在这一领域要依赖于传统,也因此,对于今天的演奏者来说,对装饰者的正确诠释仍是一个重要问题。

在古典主义时期,作曲家为具体的乐器和乐器组合写作音乐,如弦乐四重奏或木管重奏团。作曲家在音乐中指明其所用的乐器,这与巴洛克时期时演奏者可以自行选择合适的乐器不同。

在古典主义时期众多重要的作曲—演奏家中,莫扎特是杰出的一位,他既是一位有着无数演出的技艺精湛的小提琴家,也是一位钢琴家和指挥家。尽管海顿并非一位卓越的演奏家,但却是一个了不起的指挥家,在埃斯特哈齐王宫(Esterházy)与伦敦(晚年时)两地创作出的萨洛蒙交响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博凯里尼也是一位著名的大提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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