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录音文字稿)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黄涛律师,欢迎您收听《黄涛律师说法律之婚姻法》今天我们继续本期讲座的第七个问题《抚养费,到底怎么算》
一、抚养费的标准;
(一)确定抚养费数额的三个要素: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抚养费的数额: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比如孩子患病的需要治疗)。
三、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可以按月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用财物折抵。有些当事人无力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可以用共同财产折抵抚养费这是没问题的。
2、原则上支付到18周岁时或者高中毕业时停止,成年后如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需要继续支付;
3、抚养费数额过低或者出现新情况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
提问:离婚案件中,一方能否以不要财产为前提而不支付抚养费?
离婚案件中经常有当事人约定”我放弃要求分割财产,财产都给对方,我也不支付抚养费“这样的条款是否有效?是不是真的就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了?
答案是无效,必须继续支付。
首先: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是夫妻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其次: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这个义务是不能免除和放弃的。
结论:你可以不要你的财产但是不能不抚养你的孩子。
我该怎么办?
律师建议:
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以物抵债或者用财产折抵孩子的抚养费,但不能向上面那样写。重要的是,算账:先确定孩子每月的抚养费是多少,再计算抚养费的支付年限,确定抚养费的总额,然后在确定共同财产的数额,分割后每人分割多少,然后看财产的数额能不能足额折抵抚养费,多退少补!然后最重要的是这些计算过程可以不写,但一定要注明”经计算,X方应分得财产价值XXX元,应负担的抚养费XXX元,X方以自己应分得的财产价值一次性足额抵顶应支付的抚养费,视为X方已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有了这句话,才能达到所谓的不要财产也不负担抚养费的效果。
不支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前面说了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那么如果不支付抚养费的,可能会有以下后果。
首先:如果经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形成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扶养的子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法院可以传唤你到法院、可以拘留、罚款、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老赖);
其次:影响家庭关系,孩子以后会怎么看你?朋友、亲人会怎么看你?你的社会评价都会降低。
最后:限制你的出行,影响到个人征信。
被拘留了该给的钱照样一分不少该给还得给,不合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发〔1993〕30号
发布日期:1993-11-03
实施日期:1993-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8、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1、 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几点提示
1.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得放弃,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根据本人月收入的20%-30%,抚养两个孩子的一般不超过50%;
2.抚养费一般支付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时或者高中毕业时止
3.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4.离婚协议书里写“上我不要财产也不支付抚养”不能免除抚养费支付的责任,财产可以不要,抚养费不能不支付;
5.如因不支付抚养费被列为”老赖”黑名单那就里子面子都没了。
黄涛律师(手机/微信:13519566021)
一点感悟
古人云,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抚养子女、于情天经地义,于理顺应人伦,于法是法定义务。为人父母切不可把自己与另一半的矛盾转化到子女从身上。能力越大则责任越大,抚养费于情于理于法都要支付,如果拒绝履行很可能是人生最大的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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