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缴物业费被起诉,法院维护残疾人业主权益判的好!

男子拒缴物业费被起诉,法院维护残疾人业主权益判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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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不能仅凭物业服务合同就不分黑白起诉残疾业主交纳物业费,下面咱们说一个案例。

       残疾人需要特殊照顾,这是大家公认的,为此,国家也是从立法上进行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明确了残疾人的各项权益,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残疾人权益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5月19日,湖北省高院和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北法院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审理的某物业公司诉钱某物业服务合同案入选。

  案情是这样的,钱某有肢体残疾,平时需要借助轮椅出行。2017年,钱某和某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明确约定交房条件包括“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且交房前物业费由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交房后物业费由钱某承担。在房屋竣工交付时,钱某发现其房屋所在单元门口仅设计四级台阶通行,无法满足轮椅出行需求。于是,他提出异议,开发商将台阶改造为斜坡,但坡度较陡仍未达到无障碍设施的相关标准,故钱某以不符合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为由,没有收房,同时拒绝缴纳物业费。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钱某支付物业费。

       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到小区进行现场勘验,发现单元大门虽经改造成为斜坡,但坡度较陡,高度为62厘米,长度183厘米,仍无法满足轮椅通行需求。该坡道周围有足够空间将其延长以符合相关标准,仅对大厅美观有所影响,并不影响业主出行。  

法院认为,虽然案涉房屋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符合一般条件下的交付标准,但满足一般业主的功能设计无法满足需要借助轮椅出行的残疾人业主的需求。开发商改造无障碍坡道时仍将美观放在首位考虑,而忽略残疾人业主的基本出行需求,导致无障碍坡道无法实际有效使用。钱某未收房是因为开发商未尽到合同义务,故相关物业费不应由其承担。据此,法院认定,经开发商简易改造后的无障碍通道未达到《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轮椅坡道1:16的标准,判决驳回物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勇叔认为,从住宅设计来说,需要全面考虑业主个体的特殊情形。《住宅建筑规范》与《无障碍设计规范》明确规定住宅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且就无障碍设计的范围与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目的在于保障残疾人业主出行便利和平等、充分、全面参与社会生活。

本案判决的关键点就在于开发商是否完成了交付。本案钱某是残疾人,在与开发商购房时就说清要满足自己轮椅通行的需要,这是残疾人的一种无障碍需求,受到法律保护。并且合同中约定房屋交房前物业费归开发商,交房后归钱某。开发商第一次交付时,没有考虑钱某的特殊需求,门口仅设计四级台阶通行,无法满足轮椅通行,本身是一种违约行为,钱某提出异议后,虽然开发商做了修改,又进行了第二次交付,但是这次交付修改的斜坡仍不满足实际需要。开发商开发的房屋虽然已经竣工并且通过了验收,符合了交付标准,但是对于钱某的特殊需求没有满足,钱某一直没有收房,开发商的交付行为没有完成,责任没有转移,所以,此期间的物业费还应有开发商负责。

       借着这个事情,勇叔问问大家,不缴纳物业费,可以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所以,物业费无正当理由是不能不缴纳的。

那问题来了,如果物业确实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比如小区内单车乱堆乱放、垃圾未及时清理、电梯时常出故障等,是正当理由,可以不交物业费吗?答案我会公布到评论区里。

      说在后面,规则建立后,需要遵照执行。本起事件,只要开发商按照无障碍原则确定的标准设计建造就能满足残疾人钱某的需求,但是却故意不设计或者设计了,也不达标建造,最终没有满足合同设定的特殊要求,钱某拒绝收房,物业也不分黑白,起诉钱某交物业费。好在法院明辨是非,实地调查才维护了钱某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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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魅聲

    主播有才啊~ 听着真有意思

    勇叔法言 回复 @魅聲: 谢谢

  • 勇叔法言

    业主不能单凭一张照片、一段视频就证明物业公司有问题,而需要提供充分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若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已经提供物业服务,仅仅是在服务的某些环节、个别区域做得不够好,存在一般瑕疵,那么因不构成根本性违约,较难成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但可以成为法院判定物业公司减收物业费的依据。

  • 听友466110351

  • 听友46611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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