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卖崽青蛙”被城管撵着跑,这回是重法律还是讲人情?
法律和人情看似是一对矛盾体,法讲原则,情讲变通,但是只要处理得当,会收到积极地社会效果。近日,在上海街头一只卖青蛙玩具的人被城管撵着跑,并无奈当场褪去了“蛙皮”,相关视频在网上热传,微博上一则“网红卖崽青蛙上海落网”引发大量讨论。5月12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徐志虎在《民生一网通》节目中回应“卖崽青蛙”实际还是在兜售玩具。“根据去年12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个人和单位禁止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但是允许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划定特定区域,在这里规定业态、规定时段,从事一些设摊经营的活动。像这种行为,就属于擅自兜售物品的行为。所以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际上对行人、对环境也是种干扰。”不过徐志虎局长也表示,对于“卖崽青蛙“这样的情况,一般还是会采取审慎监管、柔性执法。
看了这则消息,勇叔第一反应就是上海发生事件的放大效应太明显了,被称为魔都,加之在中国城市的地位,上海的每一个事件都会引发大众的讨论,勇叔在本专辑中也多次针对上海出现的事件进行法律分析。这次,城管和街头卖货人,管理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城市美化和流动卖货,所有的这一切因素都契合在一个事件中,让这个事件流传起来,调动起大众对于公权力和个人利益冲突时处理原则的思考。
事实上,青蛙人偶早在去年就以其呆萌可爱的形象在各大社交平台上流行起来。最初穿着青蛙人偶服上街的主要是年轻人,但由于其招徕顾客的效果很好,各年龄层次的商贩都开始穿起青蛙人偶服,以10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兜售绿色的小体型青蛙气球。这类卖货青蛙因此也被称为“卖崽青蛙”。他们走街串巷,忍受一身热,为的是白银几两换得生活的一日三餐。很多网友都说,社会底层的苦,执法者是不了解的,也许那个“卖崽青蛙”没有卖出玩具,就会没有下一顿的温饱。这确实值得同情,但却是法律所不容的。
法是什么?是统治阶级意志上升到国家规范体系的规则。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作用,一个法律经过严格程序制定后,如果不执行,束之高阁,那和废纸没有区别!有了法,大家才知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有了相对的公平,至少是大多数人的公平。
勇叔也同情“卖崽青蛙”,求生不易!但规则就是规则,不得逾越!同情“卖崽青蛙”的人,大家想想,那些有着店面的个体户,他们依法经营,要缴纳摊位费、房租等费用,依法纳税,允许“卖崽青蛙”,那这些人的利益谁来保障?毕竟“卖崽青蛙”是少数,个体户是大多数,我们要为了少数去制造对大多数人的不公平吗?
最近爆火的淄博烧烤,让大家知道了一个城市集体的力量,也让大家在自己的城市得不到的照顾关怀,在淄博这个城市获得了满足,外地车优先照顾,外地车辆可以随便停、本地车不得抢道插队,可是,这种模式能在所有的城市实施吗?大家也都知道,东北的烧烤也很有特色,很地道,那为什么反而是一个工业城市淄博把烧烤做起来呢?虽然淄博烧烤的走红,离不开现在的网络社会,一批感恩的山东大学1.2万名学生在新冠疫情隔离结束后享受了当地政府精心准备的一顿烧烤,在疫情放开的2023年呼朋引伴再次来到淄博,感受那份美味和真诚。这是起因,但是,淄博严格执行地方性法规,讲法治才是根本保障。淄博出台政策,不允许恶意涨价,不能短斤少两,商家不遵守,严肃处理,官方通报!淄博知道,烧烤出圈,绝不是靠淄博文旅局一个部门就能做到、维护到。它至少需要淄博城管、环境、交通、消防、公安、卫生、物价等部门联合行动,才能协调大量游客涌入淄博的压力,维护淄博的良好形象和口碑。这就需要淄博的各部门在统一协调下,通力合作。淄博官方如果不去下决心治理环境污染,光是淄博以前的空气质量就能劝退各地的游客。而如果淄博官方像某些城市那样,一刀切的禁止木炭烧烤,淄博烧烤也不会如此爆火。再加上淄博官方可以听到来自网友的声音,对淄博宰客的店家、司机,恶意涨价的商户给予坚决的打击,而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糊弄执法,这样做实事的服务型官方,试问有多少城市官方可以做到?一个地方的成功与否,不在于栽了多少棵树,盖了多少高楼,涨了多少房价,而在于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了多少事。
人间烟火气是大众对淄博的定位,可是这些放在上海是行不通的,上海是什么?上海市是全球第三大金融城市,中国的最大经济中心城市,全球最大的工业城市,全球最大的港口城市,上海对全球经济,金融,航运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个地位,他必须保持必要的高大上,而摒弃那些低矮矬,为维护形象和大众的定位,上海就不得不在治理低矮矬上下功夫!而且上海也不是一棒子打死低矮矬,制定了当地的法规来规制这些低矮矬,就比如“卖崽青蛙”,人家允许卖,但是需要在固定的地点卖,不能走街串巷。正如徐志虎局长所解释的那样,上海市的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商家必须拥有合法证照,并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进行经营。像卖崽青蛙这样的流商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随意地兜售商品,因为他们可能会影响市容市貌,并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就是针对这个“卖崽青蛙”,当地也说了,会柔性执法,这也是一种态度。
说在后面,对于“卖崽青蛙”,勇叔认为,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无论有什么样的前情苦楚,当一个人触犯法律,就要接受应有的后果。法律是需要遵守的,该处罚还是要处罚,不过可以从轻处罚,柔性执法,大众对于淄博官方做的很认可,怎么对上海的行为就不认可呢?上海维持城市定位,没毛病!
应该罚,但要柔性执法,来我的专辑《助你说法》来听听
赞同,讲得很好!
勇叔法言 回复 @夜之戈: 谢谢
同情“卖崽青蛙”的人,大家想想,那些有着店面的个体户,他们依法经营,要缴纳摊位费、房租等费用,依法纳税,允许“卖崽青蛙”,那这些人的利益谁来保障?毕竟“卖崽青蛙”是少数,个体户是大多数,我们要为了少数去制造对大多数人的不公平吗?
勇叔认为,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无论有什么样的前情苦楚,当一个人触犯法律,就要接受应有的后果。法律是需要遵守的,该处罚还是要处罚,不过可以从轻处罚,柔性执法,大众对于淄博官方做的很认可,怎么对上海的行为就不认可呢?上海维持城市定位,没毛病!
上海“卖崽青蛙”被城管撵着跑,这回是重法律还是讲人情?
法是什么?是统治阶级意志上升到国家规范体系的规则。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作用,一个法律经过严格程序制定后,如果不执行,束之高阁,那和废纸没有区别!有了法,大家才知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有了相对的公平,至少是大多数人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