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史传志怪——《左传》龟卜(七)

先秦史传志怪——《左传》龟卜(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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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讲内容提要——

⭕️ 陈完为何不肯招待齐桓公夜饮?

⭕️ 龟卜对“田氏代齐”的预言

⭕️ 卢蒲姜真的是为了丈夫要害死父亲吗?

⭕️ 以哭声劝退楚军的郑国人

⭕️ “肉袒牵羊”的出处

⭕️ 龟卜中的“习卜”操作

⭕️ 习卜和一事多卜的区别

⭕️ 为什么说鲁僖公三十一年鲁国的四次卜郊可能是习卜?

陈国卜例——

1《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敬仲)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陈敬仲)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

2《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gu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齐国卜例——

1《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卢蒲癸、王何卜攻庆氏,示子之(庆舍)兆,曰:或卜攻仇,敢献其兆。子之曰:克,见血。冬十月,庆封田于莱,陈无宇从。丙辰,文子使召之。请曰:无宇之母疾病,请归。庆季(庆封)卜之,示之兆,曰:死。奉龟而泣。乃使归。庆嗣闻之,曰:祸将作矣!谓子家:速归!祸作必于尝,归犹可及也。子家(庆封)弗听,亦无悛志。子息曰:亡矣!幸而获在吴、越。陈无宇济水而戕舟发梁。卢蒲姜谓癸曰:有事而不告我,必不捷矣。癸告之。姜曰:夫子愎,莫之止,将不出,我请止之。癸曰:诺。十一月乙亥,尝于大公之庙,庆舍涖事。卢蒲姜告之,且止之。弗听,曰:谁敢者!遂如公。麻婴为尸,庆□为上献。卢蒲癸、王何执寝戈。庆氏以其甲环公宫。陈氏、鲍氏之圉人为优(俳优)。庆氏之马善惊,士皆释甲束马而饮酒,且观优,至于鱼里。栾、高、陈、鲍之徒介庆氏之甲。子尾抽桷击扉三,卢蒲癸自后刺子之。王何以戈击之,解其左肩。犹援庙桷,动于甍,以俎壶投杀人而后死。遂杀庆绳、麻婴。公惧。鲍国曰:群臣为君故也。陈须无(陈文子)以公归,税服而如内宫。

郑国卜例——

1《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围郑。旬有七日,郑人卜行成,不吉。卜临于大宫,且巷出车,吉。国人大临,守陴者皆哭。楚子退师,郑人修城,进复围之,三月克之。入自皇门,至于逵路。郑伯肉袒牵羊以逆

2《左传·襄公十三年》:郑良霄、大宰石㚟【chuò】犹在楚。石㚟言于子囊曰:先王卜征(巡守)五年,而岁习(通“袭”)其祥,祥习则行。不习则增,修德而改卜。今楚实不竞,行人何罪?止郑一卿,以除其偪,使睦而疾楚,以固于晋,焉用之?使归而废其使,怨其君以疾其大夫,而相牵引也,不犹愈乎?楚人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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