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公婆患病,儿媳莫名不知去向,历时一年多真相大白

24 公婆患病,儿媳莫名不知去向,历时一年多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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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枚(1716-1797),字子才,号简斋,浙江钱塘人。乾隆四年中进士,曾任江浦、江宁等县知县,其父亲去世后辞官回家,不再作官。他在江宁 城西小仓山筑随园,他的诗文都很有名。著作有《小仓山房集》、《简斋集》、《随园诗话》和笔记小说《子不语》等。

袁枚的《简斋集》中收录了这样一则案例:

麻城县涂如松娶妻杨氏,两人感情不合,杨氏回娘家总是不回来,如松为此怀恨,但没有发作。不久,如松母亲得了病,杨氏又要回娘家,如松要殴打她,杨氏逃走,从此不知去向。两家人到官府告状。杨氏弟弟五荣,怀疑如松杀死自己姐姐,就到九口塘查问。有个叫赵当儿的,平素为人狡诈,欺骗五荣说:“确实听说有这回事。”

这话本来是戏弄五荣的。五荣听了大惊,立即拉赵当儿到县衙作证,控告如松和他亲近的朋友陈文等人共同杀死杨氏。

知县汤应求经过审讯,找不到证据,不能定案。赵当儿的父亲出面告发他的儿子是个无赖,胡说八道,请求不要因儿子有罪自己受到牵连。

汤知县查访出教唆五荣诬告涂如松的人,是秀才杨同范,于是请求革除杨同范的秀才资格,缉捕杨氏。

先前,杨氏是王祖儿的童养媳,祖儿死后,与王祖儿的侄子冯大有男女私情。这次为逃避如松殴打,她藏在冯大家里已有一个多月。冯大母亲担心招来灾祸,要向府衙报告。冯大很害怕,告诉五荣,五荣又告诉杨同范。杨同范贪恋杨氏的姿色,说:“我是秀才,把她藏在我家,谁敢来抢人?”

于是把杨氏藏在夹墙中,而五荣依然状告如松杀妻。

过了一年,本乡一家姓黄的仆人死亡,黄某将尸体掩埋在河滩上,因埋得浅被狗扒出来啃吃。地保请县令汤应求前往查验。正赶上下雨,雷电交加,狂风大作,他到了中途就返回了。

杨同范听说这件事特别高兴,暗想:“我的功名可以保住了。”他与五荣谋划:让五荣冒认仆人的尸体是杨氏的尸体,贿赂府衙验尸人李荣,让他谎报是女尸。

李荣不肯答应。过了两天,汤应求又前往验尸,但尸体已腐烂,不能辨认,就将尸体收殓,在坟上设立一个小木牌,上面写上死者姓名作标记。这时杨同范、五荣带领他的同伙几十人到现场起哄闹事。

这件事被总督迈柱听到,他委派广济县县令高仁杰重新检验。高仁杰是试用县令,希望得到汤应求的职位,他所任用的验尸人薛某,又接受了杨同范的金钱贿赂,竟然谎报是女尸,肋部还有重伤。

总督迈柱听信了他们,便弹劾知县汤应求,专门委派高仁杰审理,高仁杰对如松等人严刑拷打,始终没有得到口供。

于是烧红铁索让他们跪在铁索上,烧得皮肉冒烟,吱吱有声,即使是知县汤应求,也不能幸免,他们受不了这些毒刑,都屈服供认。验尸人李荣死在刑杖之下。

然而河滩上的尸体本来是一具男尸:没有头发、没有脚趾骨,没有血裙血裤,于是逼如松去取出来看。如松精神错乱,胡乱招认搪塞。开始掘开一个坟墓,得到的是几十块腐朽木头,再掘坟,连木头也没有了。有的掘开一看,长着长胡子,穿着大靴子,不知是什么样的男人尸体。最后掘出一具尸体,脚穿女鞋,官吏大喜,但再仔细看,死人头骨上散垂着白发,又非常吃惊,把尸体丢弃。

麻城县无主的坟墓,被掘开了一百多座。每当挖掘不到女尸时,就又用烧红的铁板烫如松。

如松的母亲许氏,心疼自己的儿子求死不得,就剪下自己的头发,摘去其中的白发,扎成一束;李献宗的妻子将胳膊划破,用血染成一条女裤,一条女裙,用斧子劈开她死去儿子的棺材,取出脚趾骨,凑齐了杀人的多种“物证”,埋在河滩上,然后引着衙役前往挖掘,果然得到了“物证”,于是定了案。

当时,暂任黄州知府蒋嘉年,查访到这一案件情况是假的,不肯向上转呈报告,叫来外县验尸人再进行检验,都说:“这是男人尸体。”

高仁杰十分惊恐,又假报尸骨被人偷换,请求再进行审讯。不久,山洪暴发,将尸体冲走,不能再次检验。总督迈柱竟然以如松杀妻,官吏受贿,分别以犯斩刑和绞刑的罪名呈奏皇上。

麻城县的老百姓,都知道如松等人冤枉,大家聚在一起议论纷纷,然而终究找不到杨氏下落,冤情还是无法证明。

过了不久,杨同范的邻居、一老妇人早晨刚刚打开大门,就见杨同范家的婢女忽然到来,说:“我家娘子产期未到,突然早产,求您老人家前去接生。”

老妇当即前往。胎儿头颈弯曲,衣胞下不来,必须几个人按着腰才能下来。

杨同范的妻子情急之下大声喊道:“三姑,快来救救我!”

杨氏猛然从夹墙中走出,见到这老妇,非常后悔,想要避开但已露面,于是就跪在老妇面前,恳求她不要泄露出去。杨同范从外面进来,拿出十两银子放到老妇衣袖里,连连摇手示意,叫她不要说出去。

老妇走出同范家门,回到家里对她儿子说:“天啊!我不能不昭雪这一冤案啊!”立即瞩咐她的儿子拿着同范给她的银子到县衙门去控告。

县令陈鼎,是海宁县举人,很久就知道这案子冤枉,苦于不能参与审理此案。他听到有人控告后,立即禀告巡抚吴应棻。吴应棻命令转告总督,总督还是原来的迈柱,他听说后,认为陈鼎、吴应棻十分愚蠢,满脸怒色,但又不好发作,姑且命令陈鼎拘捕杨氏。

陈鼎暗想:“拘捕杨氏稍微缓慢,或者泄露消息,他们必定把扬氏隐藏到别的地方,或者杀她灭口,这样,冤案仍然不能定案。”于是假称查访杨同范窝藏娼妓,亲自带领衙役直奔杨同范家,拆除他家的夹墙,果然捕获了杨氏。陈鼎召来如松辨认妻子。

杨氏没想到她的丈夫身体被折磨到这副样子,非常悲痛,说:“我连累了你啊。”

五荣、同范等人叩头乞求饶命,再也没有一句话可辨了。这一年是雍正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吴应棻把此案实情详细写成奏章上报皇帝。

雍正将吴应棻、迈柱两人都调回京师任用,特选派户部尚书兼湖广总督史贻直参与审理此案,史贻直委派两省官员进行会审。会审的结果,一切都与陈鼎的审议相符合,于是恢复汤应求的官职,依法处决了杨同范、五荣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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