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最高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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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最高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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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例: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是如何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案例:明明行政行为是违法的,为什么法官视而不见?行政诉讼案例:行政诉讼案件,需要找和法官有关系的律师吗?行政诉讼案例:行政诉讼案件请律师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行政诉讼共有几个诉讼程序,每个诉讼程序的申请期限是多久?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和普通的律师做行政诉讼案件的区别外嫁女的承包地村集体不得收回,土地被征收外嫁女应获得征地补偿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行政机关作出信访答复,该如何进行救济?征地补偿款的构成,政府征收土地后未进行补偿,该如何进行救济?征收与征收补偿事宜均属公权力范畴,不宜以村民自治形式进行?行政诉讼案例:行政诉讼胜诉判决的执行到底有多难?行政诉讼案例:如何判断你与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行政机关能否以被征收建筑是违建为由,拒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如何找到有效的案例,为自己的案件服务?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相关的政府信息涉及公共利益,应依法进行公开弄清楚一审的裁判文书,再决定是否上诉和如何进行上诉?行政诉讼案例:未征先占、以租代征都属于违法行政行为?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遗漏征收补偿项目,该如何进行救济?行政诉讼案例:无证房屋并不等于违法建筑被诉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当事人是否一定能获得行政赔偿?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主体、征收部门、实施主体的分工和职责行政诉讼案例:对息诉罢访协议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哪些情形行政机关针对违建实施的强拆行为会被法院确认违法?行政诉讼案例: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答复是否一律不可诉?能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的问题,尽量不要去上访,越级上访是条不归路执法人员在检查时拒绝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可以拒绝配合行政诉讼案例:与村委会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是否无效?基于举报、投诉行为提起履行法定职责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能否适用《城乡规划法》认定2008年前建成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行政诉讼案例:乡镇政府能否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行政行为对当事人享有的重要程序性权利产生实质损害,应依法撤销针对司机在现场的违法停车,只有司机拒绝驶离,交警才应进行处罚征收决定发布后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不能以违建为由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确定强拆责任主体行政机关扩大围挡范围,采取中断道路的方式逼迁属于违法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依职权应履行的征收补偿职责,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扣押车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因为扣押产生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对行政行为不服,要通过法定方式维权,尽量不要走信访途径作为征收补偿标准的会议纪要,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要想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把重点放到实体上面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定要慎重,以免获得更加不利的后果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警,私自离开现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政诉讼案例:要求政府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行政诉讼案例:法院无权直接认定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行政诉讼案例:申请人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如何进行描述?行政诉讼案例: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应遵循哪些法定程序?行政诉讼案例: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原告真的胜诉了吗?基于政府的信赖建设的无证房屋,不宜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以“拆违”促“拆迁”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征收决定发布后,被征收的房屋能否以违建为由进行强拆对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的断水、断电行为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行政机关以信访答复的形式作出履职答复,我们该如何进行救济?如何通过向行政机关投诉、举报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案例:信访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关系行政诉讼案例: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与民法的诉讼时效有本质区别如何区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的征收?行政诉讼案例:征收决定是征收补偿协议的前提和基础对行政行为不服,要及时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案例: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到底有多难?行政诉讼案例:如何判断你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房屋被征收能否获得征收补偿?行政诉讼案例:对信访答复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前是否有必要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无证房屋被征收,能否获得征收补偿?公司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不能免除行政机关的补偿职责行政诉讼案例:如何提起履行征收补偿的诉讼?行政诉讼案例: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被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本身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未作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是否合法?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哪些政府信息不能公开?行政诉讼案例: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行政诉讼案例:无建房手续的房屋被征收,如何进行征收补偿?行政诉讼案例:提起履行法定职责之诉,应具备哪些条件?行政机关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其履责义务不因为超过起诉期限而免除案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权在集体土地上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行政机关参与下民事主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应视为行政机关的委托案例: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当事人并不必然能获得行政赔偿案例:在行政诉讼法定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停止强拆违法建筑的行为行政机关不能将法定职责通过委托方式假手他人并推卸责任法院应全面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不受诉讼请求和理由的限制行政诉讼案例: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能否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最高法案例:街道办是否有权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没有证据证明被违法强拆的无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应依法给予赔偿最高法案例:对信访答复意见不服能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最高法案例:申请人向自然资源部反映违法占地行为未答复能否起诉最高法案例:会议纪要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对限期拆除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拆除行为不服,可以分别起诉举报人对处理结果具有诉权的前提是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举报最高法案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会议纪要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最高法案例:宅基地虽不能单独继承,但可通过继承农村房屋取得最高法案例:当事人对限期拆除决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最高法案例:应向被征收人公开分户评估情况,避免不公开补偿最高法案例:能否因申请信访中断或者延长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最高法案例:对《息诉罢访协议》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最高法案例:过程性行为因并非终局性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最高法案例:征收不宜借村民自治形式实施,应由行政机关承担责任第730讲诉讼请求不明确,法院应进行释明,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受理最高法案例:街道办作为政府的派出机关,可以承担违法强拆责任第728讲以信访的形式作出履行法定职责答复,当事人不服可以起诉最高法案例:征地补偿款的构成及分配方式第726讲公民对建设工程违法行为是否有投诉举报的权利?最高法案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权直接对土地实施强制清表行为第724讲如何判断强拆行为的实施主体,村委会强拆承担那些责任?被违法强拆的违建本身不能获得赔偿,合法财产损失才能获得赔偿第722讲提起履行征地补偿职责的诉讼,应满足哪些条件?第18讲请求撤销征收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属于具体的诉讼请求第720讲会议纪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具有可诉性?第17讲为什么要学习行政诉讼最高法案例第718讲征收无手续但对于政府有一定信赖的房屋,应给予征收补偿第717讲信访答复如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具有可诉性第16讲行政诉讼的抗诉申请第715讲被征收人的房屋被违法强拆,赔偿金额应高于征收补偿数额第15讲行政诉讼的再审程序第713讲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赔偿第14讲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第711讲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改造虽由村委会强拆房屋,政府承担责任第13讲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第708讲街道办是否有权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第12讲行政诉讼审理与判决的一般性规定第707讲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说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第11讲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第10讲行政诉讼的证据第704讲强制执行决定书未依法送达给行政相对人,该决定未生效第9讲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第702讲村委会不依法发放征收补偿款,村民该如何进行救济?第8讲行政诉讼的裁定书与判决书存在哪些区别?第700讲征收事宜属于公权力职权范畴,不宜以村民自治形式进行第7讲行政诉讼如何进行立案?第6讲如何在行政诉讼案件中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第697讲当事人能否以确认行政机关伪造证据违法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第5讲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第4讲如何判断一个行政行为是否可诉?第3讲如何判断你与行政行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第2讲确定被诉行政行为的重要性第1讲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第698讲虽尽到审查义务,但依据虚假材料作出的登记仍然违法第697讲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签订的补偿协议,当事人如何进行救济?第696讲规划部门出具的违法建筑认定回函,是否可诉?第695讲被关停的公司对《关闭决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第658讲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当然由使用权人的子女继承,应依法取得第657讲拆迁公司和村委会实施的强拆行为应由行政机关承担责任第656讲农村房屋被人定为违法建筑,宅基地使用权应给予征收补偿第655讲信访局依据《信访条例》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是否可诉?第654讲被征收人不履行签订的补偿协议,行政机关应依法强拆房屋第653讲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后长时间未征收,应赔偿被征收人的损失第652讲对《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651讲没有证据证明被违法强拆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应依法赔偿第650讲会议纪要满足哪些条件,才会直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第649讲行政诉讼法上的起诉期限与民法上的诉讼时效的本质区别第648讲信访制度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互独立的权利救济制度第647讲农村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基于买卖合同签订补偿协议是否有效第646讲被停电企业对于政府向供电公司作出的停电通知能否起诉第645基于政府信赖修建的建筑物,虽手续不全,但不应认定为违建第674讲行政机关不应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分户评估结果第673讲被征收人即使签订了补偿协议,对强拆行为不服仍可起诉第672讲对责令限期改正告知书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第671讲认为房屋登记的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争议,应先提起民事诉讼第六百七十讲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建,行政机关能否自行强拆?第669讲当事人应根据占用土地的主体不同,采取不同的救济方式第668讲安置房不符合补偿协议约定的标准,政府应采取补救措施第667讲同一农村村民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应视为宅基地一并出卖第666讲行政机关扣押车辆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第665讲确认2015年5月1日后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不受起诉期限限制第664讲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行为时,应保障相对人陈述和申辩权第663讲外嫁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征收部门主张土地补偿费?第662讲被征收人领取补偿款后自愿交出房屋,拆除行为不属于强拆第661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前提是办理征地审批并支付补偿款第660讲申请人向自然资源部反映违法占地,未处理申请人可起诉第659讲政府不得通过减免或者先征后补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第658讲不应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拆迁费用和评估报告第657讲购房人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居住多年,可以起诉征收决定第656讲责令停止建设后当事人继续建设导致的损失不属于合法权益第655讲村委会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第654讲户籍、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第653讲因未给当事人拆除违建的合理时间,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赔偿第652讲会议纪要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第651讲通过信函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第650讲应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再审查土地登记行为第649讲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和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有哪些区别?第648讲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范畴,应进行公开第647讲未经批准在农用地上修建彩钢房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第646讲强拆后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对强拆行为不服仍可以起诉第645讲行政机关能否以外嫁女为由,拒绝给付土地补偿费第644讲强拆违建的法定程序,因违法强拆造成的损失,是否要赔偿第643讲会议纪要满足哪些条件,当事人不服该会议纪要可以起诉?第642讲街道办虽可独立承担强拆法律责任,但其非法定的强拆主体第641讲对房屋登记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先行解决民事争议第640讲信访答复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639讲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能剥夺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第638讲农村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买卖合同无效第637讲拆迁通告对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具有可诉性第636讲违法建筑的拆除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当事人合理的时间拆除第635讲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为不变期间,不发生扣除、延长第634讲宅基地可以在同村村民之间流转,必须征得村委会的同意第633讲行政机关不履行信访条例规定的职责,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第632讲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有具体的事实根据,事实根据是什么?第631讲强拆可分为限期拆除、强制执行决定、强拆实施三个行为第630讲承包地被征收或占用后,当事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629讲对城中村改造行为不服,如何进行救济?第628讲抢栽、抢种的树木被强制清除,能否主张行政赔偿第627讲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范围内的房屋被强拆,如何确定强拆主体第626讲签订《息诉罢访协议》后 能否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行政诉讼第625讲因征收主体导致房收补偿决定延迟作出,应承担赔偿责任第624讲无手续房屋不会因建设时间久远就被认定成合法建筑第623讲回乡落户人员如何申请宅基地?第622讲行政机关实施强拆行为时,未尽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赔偿第621讲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明确时征收部门能否签订补偿协议第620讲限期拆除通知书应列明拆除建筑物的面积和范围第619讲房屋征收过程中误拆他人房屋,由谁承担法律责任第618讲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房屋被违法强拆,能否主张国家赔偿第617讲没有产权的房屋因存在信赖利益被拆除应给予补偿第616讲政府作出的行政允诺违反法律,相对人能否要求继续履行第615讲政府在拆迁现场实施维稳等行为,不能认定事实拆除行为第614讲行政协议虽未约定违约责任,政府怠于履行协议应赔偿第613讲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法院确认合法第612讲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第611讲哪些行政机关具有监督村务公开的法定职责第610讲行政机关对信访人作出的信访行政处理决定书是否可诉?第609讲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第608讲原告的行政诉讼请求不明确,法院应释明,不应直接驳回第607讲因城中村改造违法拆除宅基地上房屋,如何确定赔偿金额?第606讲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三年后才实施强拆,是否合法?第605讲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应保障其程序性权利第604讲违法征收造成被征收人损失,应按赔偿判决时的标准计算第603讲针对特定的人群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属于抽象行为,可以诉讼第602讲区政府未依法鉴定,就以危房的名义实施强拆属于违法行为第601讲如何审查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和强制拆除行为第600讲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已经包含了对确认不作为违法第599讲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变更行政行为第598讲以土地流转的方式占用集体土地进行项目建设属于违法行为第597讲行政机关针对12345平台作出的书面反馈处理意见是否可诉?第596讲行政机关对违建实施违法强拆,造成合法物品的损毁应赔偿第595讲举报人对处理结果具有诉权的前提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594讲对被征收房屋的面积、产权等核实认定和公示行为是否可诉第593讲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能否自我纠错第592讲签订补偿协议,领取补偿款后的拆除行为,不应视为强拆第591讲城镇户籍子女可以通过继承农村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第590讲法定职责除法律规定外,还包括会议纪要形成的职责第589讲村民对村委会的宅基地分配事项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第588讲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应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第587讲行政机关应向被征收人公开分户补偿情况,消除不公平补偿第586讲行政机关实施违法强制拆除行为,如何确定赔偿金额?第585讲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当事人该如何进行救济第584讲会议纪要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第583讲行政机关违法颁发行政许可,造成财产损失,应进行赔偿第582讲怎样的行政诉讼请求明确,如何提出明确的行政诉讼请求?第581讲如何区分行政机关对合法与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第580讲因政府原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政府基于诚实信用应解决第579讲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无权界定争议房屋的产权第578讲县政府成立的拆迁工作组实施强拆行为,如何确定适格被告第577讲被征收人与他人签订补偿款分配协议不影响补偿协议的效力第576讲村民委员会无权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强拆责任应由政府承担第575讲会议纪要外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第574讲对行政机关在民事诉讼中出具书面证明不服,能否起诉第573讲法院认定当事人滥用诉权的法律依据以及具体表现第572讲拆迁通知对被拆迁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具有可诉性第571讲当面和邮寄以外的方式申请信息公开,行政机关能否拒绝第570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保障被征地农民享受失地保险的职责第569讲公安机关作出的训诫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而是现场劝诫措施第568讲以不属于受理条件驳回复议申请,不属于复议维持情形第567讲不能单独就征收补偿方案提起行政诉讼第566讲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决定之前的传唤行为是否可诉?第565讲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拒不交出土地,该如何处理?第564讲村集体以外的人购买宅基地建造房屋,能否主张征收补偿?第563讲因对政府的信赖建造的房屋 虽无产权手续,被征收应补偿第562讲对限期拆除通知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第561讲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未依法送达,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合法?第560讲行政机关答复政府信息不存在,申请人如何进行救济?第559讲行政机关不能通过搭建围墙的方式逼迫被征收人搬迁第558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权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第557讲能否通过信息公开查阅卷宗材料,被拒绝后能否诉讼?第556讲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先通过民事途径解决第555讲在棚改征迁过程中,房屋被违法拆除,如何确定赔偿数额?第554讲区政府能否以旧村改造为由规避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定程序?第553讲房屋被拆迁公司拆除,如何确定赔偿义务主体?第552讲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建房,被违法拆除后能否要求行政赔偿第551讲城中村改造导致宅基地上房屋被违法强拆,如何进行赔偿?第550讲如何申请宅基地,申请人能否要求县级政府批准宅基地?第549讲行政机关依职权应履行的征地补偿职责是否受起诉期限的限制?第548讲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第547讲在已故弟弟的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哥哥能否取得所有权?第546讲强制执行决定是否属于过程性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第五百四十五讲村民能否要求村委会公开村务,被村委会拒绝后村民如何进行救济?第五百四十四讲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如何判断征收补偿义务主体?第五百四十三讲直接起诉征地行为,诉讼请求是否明确?第五百四十二讲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仅是对承包合同记载内容的确认和公示第五百四十一讲村集体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及法定程序第五百四十讲在房屋已经被拆除无法评估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行政机关的赔偿金额?第五百三十九讲当事人的承包地被占用后,如何进行救济?第五百三十八讲征收公告行为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第五百三十七讲签订息诉罢访协议后,能否认定当事人的行政争议已经化解?第五百三十六讲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宏观管理职责是否属于法定职责?第五百三十五讲行政机关在征地过程中未核量地上物即清除,法院如何确定赔偿金额?第五百三十四讲法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当事人如何进行救济?第五百三十三讲征收土地方案在政府批准前进行公示的行为是否可诉?第五百三十二讲在征收过程中实施的强拆行为,适格被告如何确定?第五百三十一讲要求县政府履行征地安置补偿职责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第五百三十讲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遵循哪些法定程序第五百二十九讲能否因信访中断或者延长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第五百二十八讲如何认定区政府委托村委会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第五百二十七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侵犯村民合法权益如何进行救济第五百二十六讲安置房逾期交房,被征收人能否向政府主张违约赔偿责任第五百二十五讲行政机关违法占用承包地将如何进行赔偿第五百二十四讲原告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如何对利害关系进行证明第五百二十三讲能否直接推定县级政府承担征收补偿安置职责第五百二十二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否具有监督居民委员会旅行村务公开的职责第五百二十一讲如何审查当事人是否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第五百二十讲被征收人能否对征收补偿款拨付到位后的青苗清理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第五百一十九讲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房屋被强制拆除能否获得补偿?第五百一十八讲房屋征收过程中,发生的强拆如何确定适格被告第五百一十七讲行政机关时隔多年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合法第五百一十六讲房地产公司与被征收人直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公司违约被征收人如何救济第五百一十五讲宅基地上的农村房屋能否转让给集体成员以外的人第五百一十四讲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是否必然导致行政赔偿的发生第五百一十三讲行政处罚被确认违法,其后续的行政强制行为是否必然违法第五百一十二讲宅基地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回复使用的将被村集体收回第五百一十一讲村民能否以个人名义起诉政府和村集体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第五百一十讲土地管理法实施后擅自扩建房屋,能否认定为历史原因形成的房屋遗留问题第五百零九讲行政机关依职权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如何确定起诉期限第五百零八讲如何审查判断行政协议是否无效第五百零七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第五百零六讲公司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法律责任应由谁承担第五百零五讲行政机关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决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第五百零四讲张贴房屋征收公告行为是否可诉第五百零三讲行政机关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百零二讲县政府是否具有在集体土地上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职权第五百零一讲会议纪要议定的事项能否转化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第五百讲能否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影响通风采光权提起行政诉讼第四百九十九讲行政机关是否有权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第四百九十八讲城镇户籍子女对原有宅基地及房屋是否享有拆迁权益第四百九十七讲申请信访能否中断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第四百九十六讲法院能否以土地由集体变为国有为由否认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原告资格第四百九十五讲如何认定投诉举报人是否具有复议或者诉讼的主体资格第四百九十四讲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领取补偿款后,与征收决定是否存在利害关系第四百九十三讲因历史原因未办证房屋,能否以其是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补偿第四百九十二讲对农村改造行为不服如何进行救济第四百九十一讲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后责任主体如何认定及赔偿第四百九十讲经营性房屋的承租人是否具有起诉征收决定的原告资格第四百八十九讲违法强制拆除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第四百八十八讲违法建筑如何认定及查处第四百八十七讲什么情形下可以获得行政赔偿第四百八十六讲复议决定改变原行政行为错误,法院如何裁判第四百八十五讲撤回或者变更行政许可时如何确定合理的补偿第四百八十四讲政府对于手续不全房屋的相关权益是否进行保护第四百八十三讲认定村民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属于政府的法定职责第四百八十二讲征收补偿安置职责是否只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第四百八十一讲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能否主张获得村集体整体搬迁安置补偿第四百八十讲如何确定强制拆除行为的适格被告?第四百七十九讲与区政府成立的管委会签订安置协议后不服,应以谁为适格被告第四百七十八讲如何区分征收补偿协议之诉与履行补偿职责之诉第四百七十七讲强拆赔偿案件中,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损失进行全面审查第四百七十六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否要征求宅基地实际使用人、房屋共建人的意见第四百七十五讲补偿决定在保障选择权的前提下,能否指定具体补偿方式第四百七十四讲房屋已经被拆除,还能否就房屋登记争议登记提起诉讼第四百七十三讲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第四百七十二讲当事人的承包地被违法收回并重新发包给第三人如何进行救济第四百七十一讲补偿协议与补偿决定如何进行衔接第四百七十讲《附条件息诉罢访协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四百六十九讲村委会实施的强拆行为能否认定为行政机关的委托第四百六十八讲如何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第四百六十七讲违法强拆导致房屋损失,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第四百六十六讲因违法强拆造成被征收人财产损失,赔偿金额如何确定第四百六十五讲行政强制行为是否因其服务的行政行为违法而当然地确认违法第四百六十四讲宅基地使用权人与改变土地用途的出让土地批复是否具有利害关系第四百六十三讲在行政协议案件中当事人主张信赖利益损失赔偿的前提第四百六十二讲行政机关能否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拆除第四百六十一讲房屋强制拆除案件适格被告如何进行确定第四百六十讲判断举报人与行政行为有无利害关系的核心标准是什么?第四百五十九讲集体土地被征收过程中的签约通知行为是否可诉第四百五十八讲能否仅凭村委会的自认来认定城中村改造适格责任主体第四百五十七讲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被拆迁如何进行补偿第四百五十六讲征收补偿决定延迟作出,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如何确定,相关责任如何划分第四百五十五讲行政机关不履行协助法院执行义务,当事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偿第四百五十四讲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第四百五十三讲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该如何救济?第四百五十二讲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该如何救济?第四百五十一讲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主张房屋实际面积大于产权登记面积的该如何处理第四百五十讲申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主体是谁第四百四十九讲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未使用的土地将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第四百四十八讲对市、县政府批准的征补方案不服,如何进行救济第四百四十七讲当事人得到征收补偿后,其不得再主张强制拆除赔偿第四百四十六讲因单位住房调整引发的房屋清退、拆除等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第四百四十五讲行政机关履行补偿义务后采取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为是否可诉第四百四十四讲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第四百四十三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四百四十二讲如何判断法定职责的可诉性四百四十一讲行政机关不履行信访答复职责的行为是否可诉第四百四十讲房屋征收过程中强拆主体的推定第四百三十九讲行政赔偿的举证责任及赔偿范围第四百三十八讲街道办对违反乡村规划的违法建设是否有强制拆除权?第四百三十七讲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法定程序第四百三十六讲区政府批示同意强制拆除,能否证明区政府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第四百三十五讲经调查土地权属仍然不明的,如何确权?第四百三十四讲如何确定行政赔偿案件的赔偿义务机关第四百三十三讲征收过程中存在委托的行政行为,如何界定责任主体?第四百三十二讲只有村民才有权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村务公开监督法定职责第四百三十讲信访处理结果对信访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第四百二十九讲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非可诉性行政行为第四百二十八讲违法征收土地进行建设,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的强度第四百二十七讲房屋被合法征收,被征收人应获得补偿;被违法拆除,有权获得赔偿第四百二十六讲闲置土地收回行为的司法审查第四百二十五讲被征收的土地应当适用何种标准进行补偿?第四百二十四讲信访不会造成行政复议期限中断,超过复议申请期限即丧失复议申请权第四百二十三讲街道办是否有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第四百二十二讲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主体的判断第四百二十一讲什么情形下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包括哪些事项?第四百二十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存在哪些情形可被撤销第四百一十九讲对超出宅基地使用范围的征占行为提起诉讼,应以享有相应权利为前提第四百一十八讲收回国有农用地的补偿标准第四百一十七讲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第四百一十六村委会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其法律责任应由谁承担第四百一十五讲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四百一十四被征收人地上附作物数量无法查清的裁判方式第四百一十三讲城中村改造当事人如何进行权利救济第四百一十二讲对抢栽、抢种行为的审查处理第四百一十一讲对交警的异地处罚不服,应以哪个交警队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第四百一十讲被征收房屋价值被确定的评估时点第四百零九讲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面积如何确定第四百零八讲行政机关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不直接解决土地权属争议第四百零七讲当事人能否就行政赔偿事项单独申请行政复议?第四百零六讲复议机关责令履行补偿职责行为的救济及处理第四百零五讲政府作出城中村改造批复能否视为实施强拆行为的委托第四百零四讲什么是信访行为以及信访事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四百零三讲征收不宜通过村民自治形式进行,应由法定征收职权的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第四百零二讲土地管理法实施后擅自扩建房屋,不宜认定为历史形成的房屋遗留问题第四百零一讲因履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如何确定适格被告第四百讲危房拆除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考量第三百九十九讲提起不履行法定职责之诉的前提以及法定职责的渊源第三百九十八讲市、县人民政府要及时履行征收补偿安置义务,不能无故拖延第三百九十七讲项目指挥部是否有权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第三百九十六讲原告起诉被告实施强拆行为的前提是要举证初步证明存在强拆行为第三百九十五讲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第三百九十四讲重复处理行为如何认定第三百九十三讲征收耕地各项补偿费用的使用发放第三百九十二讲对行政机关违法占用土地及损失赔偿问题的处理第三百九十一讲当事人违反乡村规划擅自占路建房,乡镇政府应当予以查处,实际解决问题第三百九十讲强制拆除适格被告如何确定第三百八十九讲不动产登记资料、户籍信息及工商登记资料等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第三百八十八讲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前提是承包合同被撤销或确认无效第三百八十七讲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建住房,属于违法建筑第三百八十六讲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不宜认定为违法建筑第三百八十五讲强制移交土地行为的适格被告判断第三百八十四讲非本村成员因购买村集体土地上住房而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第三百八十三讲征地时未核量清点果树、林木等即实施清除,如何补偿或赔偿?第三百八十二讲离婚后的宅基地补偿安置及家庭成员签订协议的效力第三百八十一讲不能以未达成补偿协议为由迟迟拖延履行征地补偿安置义务第三百八十讲河道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及补偿,是否属于土地征收补偿行为第三百七十九讲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后,不能长期拖延履行拆除的职责与义务第三百七十八讲违法征占土地导致的行政赔偿标准不应低于合法征占的补偿标准第三百七十七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的合法性审查第三百七十六讲征收补偿转变为行政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数额第三百七十五讲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的同时应确保判决到位第三百七十四集体土地行政赔偿权益通过补偿得到救济后的处理第三百七十三讲行政行为确认违法后,当事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无需经赔偿义务机关第三百七十二讲行政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第三百七十一讲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羁束力第三百七十讲治安处罚中的“传唤行为”是否可诉?第三百六十九讲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补偿第三百六十八讲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程序的选择第三百六十七讲行政协议、会议纪要议定事项等能转化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第三百六十六讲在房屋征收部门明确情况下,强制拆除行为的适格被告如何确定第三百六十五讲收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第三百六十四讲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三百六十三讲行政机关更改原认定,对被征收人产生不利影响,应履行告知义务第三百六十二讲非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房许可证的审查认定第三百六十一讲业主个人能否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第三百六十讲行政赔偿案件中适当上浮土地赔偿金的考虑因素第三百五十九江讲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可诉性第三百五十八讲村民个人未经授权不能以集体的名义对外主张权利第三百五十七讲政府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前提第三百五十六讲行政补偿的前提第三百五十五讲行政诉讼的裁判基准时,以行政行为作出时的事实和法律状态为判断基准第三百五十四讲是否作出征收补偿行为,非依据房屋所有权人的主观判断及申请第三百五十三讲承租人与限期拆除决定是否具有利害关系第三百五十二讲街道办作为政府的派出机关,能独立承担强制拆除的法律责任第三百五十一讲内部审批行为本身不具有可诉性,但经过行政复议后变为可诉的行政行为第三百五十讲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房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通知不可诉第三百四十九讲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批准行为的复议审查及诉讼适格被告的确定第三百四十八讲征收补偿程序中适格被告的确定规则第三百四十七讲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经复议后是否可诉?第三百四十六讲人民法院可参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行政赔偿第三百四十五讲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及其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第三百四十四讲审查行政强制执行合法性时,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限度第三百四十三讲请求支付剩余承包年限的可得利益,不属于应予赔偿的范围第三百四十二讲村委会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实施房屋强制拆除的情形第三百四十一讲不能以土地由集体变为国有为由否认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原告资格第三百四十讲租金损失属直接损失范畴,应予赔偿第三百三十九讲政务服务中心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程序的适格被申请人第三百三十九讲征地补偿款的构成及分配方式第三百三十八讲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计算方式第三百三十七讲《搬迁通知》因未设立强制手段和法律后果,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三百三十六讲强拆的违建本身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强拆造成合法财产损失应当予以赔偿第三百三十五讲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等协议争议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第三百三十四讲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具有处理答复职责的行政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第三百二十三讲起诉行政强拆应提供证据初步证明第三百二十二讲针对同一行政行为不能同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第三百二十一讲参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行政赔偿金的考量第三百二十讲复议机关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不答复或者程序性驳回,不属于复议维持的情形第三百二十八讲当事人于2015年5月1日前签订的协议并非一律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三百二十七讲基于以房抵债协议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是否有效?第三百二十六讲行政机关无权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第三百二十五讲征收过程中“交房通知行为”的适格责任主体第三百二十四讲依据《信访条例》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三百二十三讲土地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经过裁决或复议后仍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三百二十二讲行政诉讼中构成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第三百二十一讲原告起诉强拆行为,应当提供证据初步证明被告实施相应的行政行为第三百二十讲撤销征收集体土地的行为不属于具体的诉讼请求第三百一十九讲复议机关对申请人申请不答复或者程序性驳回,不属于复议维持的情形第三百一十八讲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出让土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经政府批准可以无偿收回土地第三百一十七讲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管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三百一十六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复议和诉讼但可以申请复核第三百一十五讲对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以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第三百一十四讲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第三百一十三讲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可诉的行政行为第三百一十二讲行政诉讼中新证据的认定标准第三百一十一讲行政机关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应先申请行政复议第三百一十讲不动产以外的原因提起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为5年,该期限不能扣除和延长第三百零九讲行政机关对于征地补偿标准的协调行为不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第三百零八讲行政诉讼的原告应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并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第三百零七讲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工作应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三百零六讲违法占地行为的行政赔偿标准第三百零五讲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起诉期限,原告应在知道行政行为内容起一年内起诉第三百零四讲区政府派员在场监督强制拆除行为,并不意味着区政府是强制拆除主体第三百零三讲对交警队的处罚决定不服应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第三百零二讲拆除乡、村庄区域内违章建筑的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第三百零一讲对房屋评估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和鉴定第三百讲行政机关是否应按行政协议约定给付奖励金的裁判规则第二百九十九讲依职权应履行的法定职责的起诉期限第二百九十八讲违法强拆赔偿搬迁奖励的考量因素第二百九十七讲物品清单无制作时间和被拆迁人签字确认,不足以证明财物全部清空第二百九十六讲近亲属的诉权应当与原始原告的诉权保持一致第二百九十五讲“外嫁女”获得安置补偿权益的法律保障和安置方式第二百九十四讲行政赔偿的前提条件和举证责任第二百九十三讲村委会组织实施的强拆活动,需要证据明晰是行政委托还是村民自治行为第二百九十二讲村民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应视为宅基地一并出卖第二百九十一讲我国行政复议系一级复议制度第二百九十讲连续使用集体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第二百八十九讲拒不交出土地的,县政府径行实施清表超越职权第二百八十八讲提起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之诉的时机第二百八十七讲县政府不能依据城乡规划法在集体土地上实施强制拆除第二百八十六讲强制拆除行为虽然形式上表现为村委会实施,但村委会仅系行政机关的助手第二百八十五讲违法占用农用地建设房屋的法律后果第二百八十四讲院落空地能否按超标准容积率进行补偿第二百八十三讲出资翻建宅基地房屋,并非当然享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权益第二百八十二讲行政协议是否无效的审查判断第二百八十一讲不动产登记涉及民事争议时应先通过民事渠道解决第二百八十讲行政机关未作出征收决定直接实施房屋补偿或拆除等行为,当事人如何救济第二百七十九讲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第二百七十八讲国有土地上未张贴房屋征收公告的行为是否可诉第二百七十六讲向有处理权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投诉是信访行为第二百七十五讲村民个人能否起诉征收部门与村委会签订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协议?第二百七十四讲不能以民事租赁合同取代公房承租关系第二百七十三讲行政行为确认违法后,当事人再行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无需经赔偿义务机关第二百七十二讲行政行为侵害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重要程序性权利的应予撤销第二百七十一讲“经营性用房”如何补偿第二百七十讲施工方对土地及地上物的占用、清理应视为县政府委托实施第二百六十九讲城中村改造责任主体的确定第二百六十八讲行政行为的撤销、确认违法,不能仅以相关文书中的个别词句自行推测第二百六十七讲最长起诉期限为不变期间第二百六十六讲涉及集体土地行政赔偿权益通过补偿得到救济后的处理第二百六十五讲涉及国有土地行政赔偿权益通过补偿得到救济后的处理第二百六十四讲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的同时应确保判决到位第二百六十三讲行政复议的最长申请期限第二百六十二讲被拆迁房屋未补偿安置,当事人寻求救济的情形第二百六十一讲“房地一体转移原则”的适用第二百六十讲行政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第二百五十九讲以信息公开名义查阅公安案卷材料的处理方式第二百五十八讲集体土地上被强拆房屋的损失赔偿第二百五十七讲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第二百五十六讲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的条件第二百五十五讲房屋被强拆后,在原址又另行搭建临时建筑的处理第二百五十四讲凭工商登记资料能否证明经营场所建筑的合法性第二百五十三讲治安处罚中的“传唤行为”是否可诉?第二百五十二讲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的原告资格审查第二百五十一讲行政机关先后作出补偿安置协议和征收补偿决定的处理第二百五十讲“自建房”的补偿,需要当事人提供房屋的合法性依据第二百四十九讲当事人对同一房屋不能同时提起赔偿和补偿诉讼第二百四十八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的合法性审查第二百四十七讲请求撤销征收土地的行政行为属被诉行政行为不明确第二百四十六讲会议纪要议定的事项可转化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第二百四十五讲收回土地后能否起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行为第二百四十四讲土地出让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效力与适用第二百四十三讲期限利益不因复议机关的错误告知而丧失第二百四十二讲依据征地批复否认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征收后的土地登记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第二百四十一讲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符合”一事一申请”原则第二百四十讲县政府不具有在集体土地上依据城乡规划法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职权第二百三十九讲搬迁补贴款支付约定显失公平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予撤销第两百三十八讲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适格主体第二百三十七讲未按约定的期限交付回迁安置房的裁判规则第二百三十六讲对外嫁女享受补偿安置增设了限制条件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第二百三十五讲回乡落户人员申请宅基地是否合法的审查第二百三十四讲赔偿评估时点的选择,要出于有利于赔偿权利人之考虑第二百三十三讲房屋征收中并不排斥有权机关依法对危房进行处置第二百三十二讲每个农户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申请须经县乡两级政府审批第二百三十一讲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为前提条件第二百三十讲诉争土地权属尚存争议,应先确定土地权属,再提起行政诉第二百二十九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申请人应单独告第二百二十八讲省级人民政府对本级政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作出的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第二百二十七讲省政府督促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二百二十六讲行政诉讼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第二百二十五讲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不能同时起诉第二百二十四讲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未能达成补偿协议,报请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第二百二十三讲 办理土体使用权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颁证审核流程第二百二十二讲政府派员在场监督强制拆除行为,并不意味着政府是强制拆除主体第二百二十一讲提起行政诉讼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审查次序第二百二十讲要求履行土地监督查处职责的可诉性分析第二百一十九讲业主个人不能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百一十八讲行政赔偿案件中适当上浮土地赔偿金的考虑因素第二百一十七讲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造成土地闲置,是否属于政府原因和职责第二百一十六讲行政机关非法拆除违法建筑,应赔偿的情形第二百一十五讲行政行为违法,原告仍得不到赔偿第二百一十四讲行政机关发布的通报是否可诉?第二百一十三讲违法清理苗木的赔偿问题第二百一十二讲逾期交付安置房的违约责任第二百一十一讲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有诉的利益第二百一十讲行政许可到期后因违法继续生产被关闭的无权请求行政补偿第二百零九讲征地报批前地上附着物调查核量行为的可诉性第二百零八讲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证之间的关系第二百零七讲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否属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二百零六讲不能以土地性质的改变,否认原土地权利人与土地行政强制行为的利害关系第二百零五讲行政机关委托鉴定行为的可诉性第二百零四讲何谓“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第二百零四讲当事人在知情权实现的情况下,提起信息公开诉讼不具有诉的利益第二百零三讲收回土地行为主体并非审批机关第二百零二讲宅基地在同村村民之间流转,须首先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第二百零一讲对征地批复不服,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二百讲判决行政机关作出赔偿决定需要基于个案具体情形分析判断第一百九十九讲预征收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一百九十八讲请求履行信访答复职责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一百九十七讲赔偿请求人只能选择复议或诉讼一种途径一并请求行政赔偿第一百九十六讲强制搬迁行为是否可诉第一百九十五讲非本村村民无权要求村务公开第一百九十四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审查重点第一百九十三讲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主体不同时,房屋所有权归属及补偿金额划分标准第一百九十二讲地上附着物的调查行为是否可诉第一百九十一讲对享受破产企业产权房租赁权的承租人如何进行补偿安置第一百九十讲行政机关发布的通报是否可诉第一百八十九讲征收部门可以认定某个时点前建成的房屋作为合法面积第一百八十八讲共同诉讼是否合并审理的判断第一百八十七讲诉请公安机关不履行听证职责的司法审查第一百八十六讲因土地征收与后续被诉颁证行为没有利害关系的例外情形第一百八十五讲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判决方式的选择第一百八十四讲“一行为一诉”与“多行为合并审理”的审查判断第一百八十三讲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中,安置房的价值也会随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第一百八十二讲被行政拘留是否属于耽误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正当事由第一百八十一讲:在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且责任主体明确的情况下,不宜再推定责任主体第一百八十讲两被告错列一被告,原告拒绝变更,如何处理?第一百七十九讲不能仅将征地决定作为被征地农民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条件一百七十八讲行政诉讼涉及政策性问题的审查处理第一百七十七讲《清理整改方案》是否可诉?第一百七十六讲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主体一般以家庭或户为单位第一百七十五讲如何判断职工受伤是否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形第一百七十四讲教师职称评审所涉行为的可诉性第一百七十三讲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审查判断第一百七十二讲如何理解“知道行政行为”第一百七十一讲已颁证土地无需再次进行权属确认第一百七十讲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其复核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第一百六十九讲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遵循“一事一申请”原则第一百六十八讲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第一百六十七讲集体土地行政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的适用条件第一百六十六讲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利害关系”的审查系对公开行为而非信息内容第一百六十五讲“单独提起”赔偿诉讼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起诉期限第一百六十四讲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效力的判断第一百六十三讲要求履行行政协议案件的审查第一百六十二讲人民法院有权主动审查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第一百六十一讲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实体处理方式第一百六十讲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不必再确认不作为行为违法第一百五十九讲行政给付请求权的审查判断第一百五十八讲征补协议当事人不得为对方行使权利设定不当限制第一百五十七讲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举证规则第一百五十六讲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系行政确认而非行政许可第一百五十五讲被违法强拆的房屋难以鉴定的法院应当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及时作出赔偿判决第一百五十四讲原告起诉无书面决定的事实行为的举证责任第一百五十三讲被诉行政行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判断第一百五十二讲“房票”政策的合法性第一百五十一讲投诉举报事项能否申请行政复议的判断第一百五十讲请求退还采矿权价款是否应以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义务为前提第一百四十九讲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明显不属被告权限范围的可直接裁驳第一百四十八讲行政程序的重开应当受到严格的条件限制第一百四十七讲行政机关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第一百四十六讲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赔偿标准第一百四十五讲强制拆除阻碍行洪障碍物的的性质第一百四十四讲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起诉期限的计算第一百四十三讲未取得征地批复的,市、县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具有可诉性第一百四十二讲行政复议监督行为不具有可诉性第一百四十一讲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合法性的审查时间第一百四十讲信访处理过程中形成的信息的性质及其获取途径第一百三十九讲区分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的标准第一百三十八讲履责之诉的裁判时机第一百三十七讲提起确认无效诉讼能否规避起诉期限?第一百三十六讲依据起诉材料不能准确判断适格被告的情况下,应当先予立案第一百三十五讲行政机关对再次提出的履责申请仍有义务继续履行第一百三十四讲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第一百三十三讲名义产权人、实际权利人与不动产征收行为的利害关系第一百三十二讲强制拆除赔偿的举证责任第一百三十一讲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第一百三十讲房屋登记机关对登记材料的审查应该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第一百二十九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听证权利第一百二十八讲集体土地由省级政府批准后报自然资源部备案行为的可诉性第一百二十七讲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不受复议机关错误受理行为的影响第一百二十六讲提起确认无效之诉不能成为规避撤销之诉起诉期限的“武器”第一百二十四讲农用地转用批复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第一百二十四讲复议机关调查是否超过复议申请期限的证据不违反法律规定第一百二十三讲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能否作为赔偿的计算依据第一百二十二讲判断复议维持的关键是看是否实质审查了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第一百二十一讲村民小组是否有权签订土地补偿协议?第一百二十讲行政机关不履行会议纪要议定事项的可提起履责之诉第一百一十九讲共同原告第一百一十八讲限期拆除决定被撤销的原因与行政赔偿范围的判定第一百一十七讲没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终止处罚程序行为的性质第一百一十六讲:委托征地协议是否属于内部管理信息或者过程性信息第一百一十五讲对于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诉讼代理人的资格审查第一百一十四讲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发生改变第一百一十三讲附则(二)第一百一十二讲附则(一)第一百一十一讲执行(十)第一百一十讲执行(九)第一百零九讲执行(八)第一百零八讲执行(七)第一百零七讲执行(六)第一百零六执行(五)第一百零五讲执行(四)第一百零四讲执行(三)第一百零三讲执行(二)第一百零二讲执行(一)第一百零一讲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七)第一百讲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理(六)第九十九讲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理(五)第九十八讲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理(四)第九十七讲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理(三)第九十六讲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理(二)第九十五讲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理(一)第九十四讲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八)第九十三讲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七)第九十二讲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六)第九十一讲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五)第九十讲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四)第八十九讲相关民事一并审理(三)第八十八讲相关民事一并审理(二)第八十七讲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一)第八十六讲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四)第八十五讲复议机关做共同被告(三)第八十四讲复议机关做共同被告(二)第八十三讲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第八十二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五)第八十一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四)第八十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第七十九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二)第七十八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一)第七十七讲审理与判决(四十八)第七十六讲审理与判决(四十七)第七十五讲审理与判决(第四十六)第七十四讲审理与判决(四十五)第七十三讲审理与判决(四十四)第七十二讲审理与判决(四十三)第七十一讲审理与判决(四十二)第七十讲审理与判决(四十一)第六十九讲审理与判决(四十)第六十八讲审理与判决(三十九)第六十七讲审理与判决(三十八)第六十六讲审理与判决(三十七)第六十五讲审理与判决(三十六)第六十四讲审理与判决(三十五)第六十三讲审理与判决(三十四)第六十二讲审理与判决(三十三)第六十一讲审理与判决(三十二)第六十讲审理与判决(三十一)第五十九讲审理与判决(三十)第五十八讲审理与判决(二十九)第五十七讲审理与判决(二十八)第五十六讲审理与判决(二十七)第五十五讲审理与判决(二十六)第五十四讲审理与判决(二十五)第五十三讲审理与判决(二十四)第五十二讲审理与判决(二十三)第五十一讲审理与判决(二十二)第五十讲审理与判决(二十一)第四十九讲审理与判决(二十)第四十八讲审理与判决(十九)第四十七讲审理与判决(十八)第四十六讲审理与判决(十七)第四十五审理与判决(十六)第四十四讲审理与判决(十五)第四十三讲审理与判决(十四)第四十二讲审理与判决(十三)第四十一讲审理与判决(十二)第四十讲审理与判决(十一)第三十九讲审理与判决(十)第三十八讲审理与判决(九)第三十七条审理与判决(八)第三十六讲审理与判决(七)第三十五讲审理与判决(六)第三十四讲审理与判决(五)第三十三讲审理与判决(四)第三十二讲审理与判决(三)第三十一讲审理与判决(二)第三十讲审理与判决(一)第二十九讲起诉与受理(十)第二十八讲起诉与受理(九)第二十七讲起诉与受理(八)第二十六讲起诉与受理(七)第二十五讲起诉与受理(六)第二十四讲起诉与受理(五)第二十三讲起诉与受理(四)第二十二讲起诉与受理(三)第二十一讲起诉与受理(二)第二十讲起诉与受理(一)第十九讲期间、送达(二)第十八讲期间、送达(一)第十七讲证据(七)第十六讲证据(六)第十五讲证据(五)第十四讲证据(四)第十三讲证据(三)第十二讲证据(二)第十一讲证据一第十讲诉讼参加人六第九讲诉讼参加人五第八讲诉讼参加人四第七讲诉讼参加人三第六讲诉讼参加人二第五讲诉讼参加人(一)第四讲管辖下第三讲管辖上第二讲受案范围第一讲行政诉讼法解释修改背景、修改内容及意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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