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四)

第八十一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四)

00:00
13:41

第一百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该行政机关负责人职务的材料。

  行政机关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代理权限。

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如果各位小伙伴对行政诉讼法有不懂的地方也可以听我的另一个节目,行政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那里面有对行政诉讼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的系统介绍。如果各位小伙伴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案件也可以与我进行交流与沟通,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最后感谢各位小伙伴的收听,谢谢大家。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听友57038821

    有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电子版,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 听友57038821

    如果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与行政法有关的问题,例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相关的问题,也可以与我沟通,我的微信号是1824615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