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是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外国人学习中文的首选语言。
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困桐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国语的前身是明清官话,更早之前则称为雅言。
普通话是规范化的,是中国法定的全国通用语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正确使用普通话,是维护国家尊严的做法。国旗下讲话推广普通话的使用,是为了从语言文字方面显示国家的尊严和民族的自信。
扩展资料:
语汪滑坦音方面,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基准,而不是“以京音为主、也兼顾其他方音”,语音标准是就整体而言,并非北京话每个音都是规范和标准。国语、普通话、华语三大系统内部还存在“标准口音”和“非标准口音”的区别。
从这个角度上说,汉语标准语构成了汉语的一种大类“方言”。即使是标准,三地也有让梁区别,如“消息”一词。大陆“息”读轻声,台湾读二声,新马同台湾(如同“休息”的“息”字读音,音同“席”)。
国语的情况与之相似:老派国语、新派国语都是被视为标准的;华语的情况则有些不同。学习普通话及口音的有无与出身地域与教育程度有相当关系。不标准的普通话古称“蓝青官话”,蓝青即是暗指发音夹杂方言口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