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上義》之一

文子《上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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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子
《上義》
之一  

老子曰:
凡學者,

明於 天人之分,
通於 治亂之本;
澄心清意 以存之,
見 其終始,
反 於虛無,
可謂 達 矣。


之本,仁義 也;
其末,灋度 也。
人之 所生 者,本 也;
其 所不生 者,末 也。
本末一體 也,
其兩愛之,性 也。
先本 後末,謂之 君子;
先末 後本,謂之 小人。
灋之生 也,以輔 義。
重灋 棄義,
是 貴其冠履 而 忘其首足 也。

仁義 者,廣崇 也。
不益其厚 而 張其廣者,毀;
不廣其基 而 增其高者,覆。

不 大其棟,不 能任重!
任重 莫若 棟,
任國 莫若 德。

人主 之有民,

城 之有基、
木 之有根;
根深 即本固,
基厚 即上安。

事 不本於道德 者,不可以 為 經;
言 不閤於先王 者,不可以 為 道。
便說 掇取 一行一功之術,
非 天下通道 也。

老子曰:
治人之道,
其猶 造父之御駟馬 也:
齊輯之乎 轡銜,
正度之乎 胸膺;
內 得於 中心,
外 閤乎 馬志;
故能
取道 致遠,氣力有餘;
進退 還麯,莫不如意!
誠得 其術 也。



權勢 者,人主之車輿 也;
大臣 者,人主之駟馬 也。
身 不可離 車輿之安;
手 不可失 駟馬之心。

駟馬不調,造父 不能以取道;
君臣不龢,聖人 不能以為治。

執道 以御之,中纔 可盡;
明分 以示之,奸邪 可止。
物至而觀 其變,
事來而應 其化;
近者不亂 即 遠者治矣!
不用 適然之教,
而得 自然之道,
萬舉而不失 矣。

老子曰:
凡為道者:
塞 邪隧,
防 未然;
不貴 其 自是 也,
貴 其 不得為非 也。
故曰:
勿使 可欲,無曰 不求;
勿使 可奪,無曰 不爭。
如此:
則 人欲 釋,
而 公道 行 矣!
有餘者 止於 度,
不足者 逮於 用。

天下 可一人 也。


釋 職事 而 聽 非譽,
棄 功勞 而 用 朋黨;
即:
奇伎 天長,
守職 不進;
民俗 亂於國,
功臣 爭於朝。

有道 以御人,
無道 則制於人 矣。

老子曰:
治國 有常,而利民為本;
政教 有道,而令行為古。
苟 利於民,不 必灋 古;
苟 週於事,不 必循 俗。

聖人
灋 與時 變,
禮 與俗 化。
衣服器械,各 便 其用;
灋度制令,各 因 其宜。
故:
變古 未可非,

循俗 未足多 也。
誦 先王之書,不若 聞 其言;
聞其言,不若 得 其所以言;
得其所以言 者,言不能言 也。
故: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
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聖人:
所由 曰 道,
所為 曰 事。

猶 金石 也,
一調 不可更;

猶 琴瑟 也,
麯終 改調。
故:
灋制禮樂 者,
治之具 也,
非 所以為治 也。
故:
麯士 不可與論 至道,
訊 寤於俗 而 束於教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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