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讲义人最主要的激情,是对暴死的恐惧。而政治秩序的建立就是为了摆脱这种对死于暴力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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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文稿你好!我是周林刚。欢迎来到《通往文明之路100讲》。
前面三讲我们聊完了法国法学家博丹的主权理论。从这一讲开始,我们转到英国思想家霍布斯。在第一讲中我说过,虽然霍布斯是英国思想家,但他的理论却是大陆风格的。他从英国内战中得出的教训,和英国自己的政治道路并不相符,反而表达了在欧洲大陆上发展起来的绝对主义国家的特点。他的政治理论也成为现代主权国家的系统解说。从这一讲开始,我们就来看看霍布斯的主权理论是如何形成的。
与马基雅维利和博丹相比,霍布斯其实和他们在主权国家的精神实质上,是相通的。但基雅维利的写作是人文主义风格的。他没有通过概念和推演建造起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博丹呢?他的作品虽然也带有人文主义的博学风格,但作为法学家,他是注重概念和系统性的。只不过,他的论述总是试图把论点建立在各种权威的材料基础之上。结果,他的著作就塞满了各种历史材料,涉及各个领域。霍布斯就不同了。他试图像精确的自然科学那样,只依靠自然理性,从不言自明的理性前提,而不是从前人的权威出发,合乎逻辑地推演出整个国家理论。可以说,霍布斯用理性为现代国家提供了第一个系统的哲学论证。
保皇派和议会派都不大喜欢霍布斯
我们先来聊聊霍布斯的经历吧,霍布斯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读书改变命运”的例子。1588年他出生在英国的一个乡村,天资聪颖,学业优秀。20岁毕业后在校长的推荐下,到一个贵族家庭当家庭教师,从此开始了服务于贵族家庭的漫长人生,终身未婚。他陪伴雇主几次游历欧洲大陆,与欧洲知识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他做过大思想家弗朗西斯·培根的秘书,也替他的雇主处理经营方面的事务。但他主要的兴趣和精力都在知识方面。他好争辩,与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都进行过争论。比如四十年代在巴黎的时候,就和近代哲学的奠基者笛卡尔进行过非常激烈的争论,六十年代之后在伦敦,同大科学家波义耳就真空问题争论过,也是火药味十足。
霍布斯自己非常想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流芳百世的成就,特别是想成为一流的数学家。他花了很大的精力去证明“化圆为方”的可能性和方法,可惜事与愿违。最终真正使他扬名后世的是他的政治著作。比如1640年发表的《法律原理》1642年的《论公民》、1651年的《利维坦》等,这些都是他为绝对主权进行论证的经典作品。
1642年英国内战发生之前,查理一世和议会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霍布斯作为保皇派,看到议会势力不小,感到自己的著作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危险,并且预感到内战要爆发,于是决定离开英国到欧洲大陆“自我流放”。后来他把自己称为“第一批逃跑的人”。
历史果然和霍布斯预感的一样,1642年内战爆发,在1649年,得胜的议会派处死了国王查理一世,宣布成立共和国。随后克伦威尔攫取了权力,当了护国公,一直到1659年去世。在这期间,霍布斯在1652年回到了英国。从他决定回英国开始,霍布斯就失宠于流亡中的查理二世。但是在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之后,国王还是恢复了对他的恩宠。此后霍布斯一直在英国,在写作和论战中度过晚年。由于他的唯物主义哲学,始终被皇家学会排除在外,这件事使他闷闷不乐。1679年病逝之时,已逾90高龄。
这些大概是关于霍布斯生平的非常简略的说明。请注意,这其中我特别提到了这样几个细节:
第一个:霍布斯的政治著作都是为绝对主权辩护的。
第二个:霍布斯在英国内战前后的政治立场是保皇派。
第三个:克伦威尔当政的时候,他从欧洲大陆回到了英国。
第四个:王政复辟后,霍布斯又生活在国王的统治之下,还逐渐赢回了国王的恩宠。
这几个细节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呢?稍微琢磨一下它们的关系,你可能就会发现,如果霍布斯是个保皇派,那么1652年回国,很可能就意味着他抛弃了自己的政治立场,从忠诚于国王转向打败了国王的议会派了。但在查理二世复辟之后,霍布斯又生活在国王的统治之下,还逐渐赢回了国王的恩宠。这八年期间,霍布斯是不是又一次变节了?他这样变来变去,真的好吗?
这些疑问最后引导我们去追问他的绝对主权理论。他的这些行为和他的理论之间是什么关系?他是说一套做一套呢,还是知行合一?这个问题对于我们理解霍布斯的理论,是非常关键的。
其实霍布斯完全能够意识到自己这一点,因为他的理论允许他如此变来变去。他为主权权威,也就是对统治和服从关系,提供了彻底世俗的根据,那就是:只有那个能够保护你的权威,才是你需要服从的主权者。从这个根据来说,当查理二世在欧洲大陆流亡的时候,他并没有能力保护他的臣民,所以,国王原来的臣民就有权利效忠另一个能够保护自己的权威,哪怕是以非法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新政权。同样,当查理二世复辟之后,能提供保护的主权者又变成了国王,于是臣民们自然也就可以把自己的效忠对象改成国王了。
也就是说,霍布斯的理论把主权建立在“保护—服从”这对关系之上,而之所以这对关系能够为主权理论奠定基础,又要归结于人的最主要的激情,是对暴死的恐惧。而政治秩序的建立就是为了摆脱这种对死于暴力的恐惧。说白了,人的决定性动机是自保,秩序是主权者为了确保安全而建立起来的。前面提到霍布斯生于1588年。他后来说,自己有一个孪生兄弟,名字叫做“恐惧”,据说是因为那年西班牙无敌舰队即将入侵英格兰的消息造成了普遍的恐惧,霍布斯的母亲就是因为这一恐惧而早产。霍布斯用这个例子说明了,恐惧在他的政治理论中的基础地位。
无论是议会派还是保皇派,都从霍布斯的理论中闻到了令他们不快的味道。对于议会派来说,霍布斯论证了君主制是最好的主权形式,与议会制针锋相对;对于保皇派来说,霍布斯的理论其实为其他政体形式打开了大门,因为按照霍布斯的理论,绝对主权虽然最好掌握在一个人手中,但贵族或民主体制也是可能的,只不过不管什么形式主权同样是绝对的。所以,霍布斯在对立的两派眼中,都是不大受欢迎的。霍布斯的理论决定了他的忠诚是由个人的生存利益决定的,因而不是绝对的。忠诚不绝对,对于死忠粉来说,自然就是绝对不忠诚。
把主权的基础从宗教转移到世俗理性
保皇派对霍布斯理论的不满,不仅涉及理论后果,更涉及理论前提。保皇派的理论在当时是君权神授论,他们认为国王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因此国王的权力是绝对的,神圣不可侵犯。但是,霍布斯却拒绝这样的理论前提。他使用的是自然状态、自然权利、社会契约,这一套概念后来成为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标配。只不过和后来的自由主义者不同,霍布斯用这套概念系统,强有力地论证了绝对主权的必然性。这里我不打算展开他的一整套推理,只集中谈一个问题:为什么霍布斯要用这么现代的理论基础来为王权辩护?真的是因为他对王权不忠诚吗?
不是的。霍布斯真心热爱王权体制。但是,他发现,神学政治的基础是不稳固的。他认为,人类历史上的政治体制真的从神权政治开始的。但这样的体制越来越不能抵挡反对意见。比如,以往神权的权威建立在奇迹的基础上,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人能做出奇迹来了。先知已经绝迹了,奇迹也不再出现,至少没有哪个人有能力证明自己有做出奇迹的能力。其次,神权的统治要依赖统治阶层高度的道德水准,带头遵守严苛的宗教戒律。但是,这对人性来说,是个过高的要求,即使是专门献身于上帝的教会,也一样腐败缠身,所以很难指望这样的体制能够安稳地存在下去。
那真正稳固的基础在哪里呢?霍布斯认为理性能够做到这一点。所以他抛弃了传统资源,到近代理性主义寻找方案。他受到近代科学尤其是几何学的启发,发展了一种按照几何学的严格形式来推演的政治理论;他又从近代物理科学中得到灵感,把他对人的观点,用机械唯物论的形式系统化。然后,从他对人生的一个根本观点出发,也就是从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自己的好处,人最大的激情就是自我保存,这些都是霍布斯的理论资源,运用他的科学理论,霍布斯推演出绝对主权是必需的。
好了,今天这一讲我们聊了霍布斯把主权的思想基础从神学转到了世俗理性之上。下一讲再来聊他从理性主义的基础上论证绝对主权的推理过程。这一讲我们就聊到这里吧。下一讲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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