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编下 魏牟版外篇二十二——外物(题解)

正编下 魏牟版外篇二十二——外物(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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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物》被后于魏牟的《吕览》、《韩非子》钞引,必在魏牟版外篇。刘安版仍在外篇,郭象版贬入杂篇。崔譔、向秀《庄子注》均“有外无杂”(陆序),郭象版杂篇《外物》却有陆引崔注、向注各二条,证明郭象移外人杂。
本书把魏牟版、刘安版外篇《外物》1545字,复原于魏牟版外篇第十三。校正郭象篡改和历代讹误:补脱文33字,删衍文6字,订讹文18字,厘正误倒3处。
《外物》文风张扬夸诞,意旨鲜明辛辣,撰者当为庄子再传弟子魏牟。著录庄子二事“庄周贷粟”、“庄惠辩用”,当属转闻于师(或即蔺且)。1977年出土的安徽阜阳双古堆汉墓(汉文帝时,早于刘安)《外物》残简,证明《外物》撰于战国而非汉代。
魏撰《外物》,可分八章。
第一卮言章,总领全篇。
中间寓言六章。第二、第三、第七章,正面演绎江湖真道;第四、第五、第六章,贬斥庙堂伪道。
第八引用庄言章,总结全篇。
末章是魏牟版“外篇二十二”所引最长庄言(当属魏牟转闻于师),是弟子闻于庄子的庄学总论,弥足珍贵的庄学瑰宝。前七章之谋篇布局,措辞行文,无不围绕末章所引庄言展开。
全文结构镇密,各章照应精妙,是不可多得的魏撰佳篇。由于郭象大肆删改原文、反注原义,导致本篇精义湮灭不彰。故王夫之谓郭象版《外物》曰:“杂引博喻,理则可通,文义不相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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