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子隐瞒重大疾病,丈夫请求撤销婚姻返还彩礼获支持

新婚妻子隐瞒重大疾病,丈夫请求撤销婚姻返还彩礼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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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法院网登载了一则案例,讲的是广西一个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导致婚姻被撤销的案子。
咱们先来了解一下案情。原告罗某和被告黄某是在2020年6月份,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的,7月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罗某给了被告黄某以及黄某的父母总共7.68万元作为结婚的彩礼。
然而让罗某始料未及的是,蜜月还没开始,新娘子就离家出走了。原告罗某是苦苦找寻,却始终没有妻子的消息。直到2021年初,罗某才从黄某父母口中得知黄某婚前就患有比较严重的精神疾病。
于是,2022年7月,罗某以黄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将黄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其与黄某的婚姻关系,并要求黄某及黄某父母返还彩礼金总共7.68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黄某婚前已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办理结婚登记前后未如实告知罗某,导致双方婚后无法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罗某与黄某的婚姻关系,并责令黄某及黄某父母共同返还彩礼金7.68万元给罗某。
我们看到,法院是支持了罗某的诉讼请求,不但解除了他和黄某的婚姻关系,还返还了彩礼。
那咱们就分别来看看,为什么可以撤销婚姻。又为什么可以返还彩礼。
咱们《民法典》中规定的可以撤销婚姻关系的法定事由有两个,一个是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里的“胁迫”,通常指以给他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或名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违背了结婚须双方完全自愿的婚姻自由原则。因此,双方结婚后,受胁迫一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
第二个,是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必须向另一方如实告知,让对方明确知道具体的患病情况,来考虑充分是否同意结婚。
那么,重大疾病包括哪些呢?《民法典》婚姻编中对患有重大疾病没有明确的约定。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重大疾病主要包括:指定传染病(比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严重遗传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和有关精神疾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所以,我们看到,本案中因黄某故意隐瞒婚前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情况,所以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罗某与黄某的婚姻关系。
那么为什么可以退还彩礼呢?我们看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而我们看到本案中,由于黄某存在欺骗行为,既属于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也符合法律规定的导致婚姻关系撤销的理由,民法典也规定了,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及黄某父母共同返还彩礼金,7.68万元。
其实,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婚姻法》对于“疾病婚”是持有无效婚姻的态度的,而到了《民法典》中,改为了可撤销婚姻,体现了充分尊重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价值取向,把是否维持既存婚姻状态的决定权交给当事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个人隐私权来对抗配偶的知情权,这既是对婚姻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不道德的行为,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感谢收听,期待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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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空山静雨夜

    6:/(LCCSp94Rw3QlJnnz)##Y51hUPREx##PAGE

  • 疾风暗夜

    这不就是骗婚嘛

  • 空山静雨夜

    重病谁造成的

  • 空山静雨夜

    大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