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中华第八讲 控制了这群人,汉朝才能摆脱秦制

古典中华第八讲 控制了这群人,汉朝才能摆脱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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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秦帝国溃败得如此之快,才使得汉帝国在思想、制度、文化各个方面去检讨秦帝国的得失。汉帝国的历史意识就奠基在秦帝国的兴衰之上。

内容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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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摆脱政治秩序的衰退,精神层面的更新才是根本

○ 大立法者视野下的“儒法合流”

    ■ “儒法合流”是独立于儒法两家的第三种政治哲学,包含精神立法和制度立法

○ 大一统帝国的立法路径

    ■ 作为制度的皇权与作为个人的皇权互相冲突

    ■ 秦“一君万民”使皇帝和臣民之间产生相反相成的关系,无法稳定维系

    ■ 汉制用官僚阶层减轻皇帝的统治压力,同时用“独尊儒术”让官僚围绕皇权运作

○ 帝制中国的奠基与完善

    ■ 汉帝国的历史意识奠基在秦帝国的兴衰之上,并把自身塑造成了“中华帝国”

    ■ 汉通过权力推行礼制秩序,让后期的政治和社会风尚走向了虚伪、浮夸

    ■ 朝代的更迭并不代表制度和精神层面的溃败


课程文稿

前面三讲,我们讲了秦始皇、董仲舒是如何为中华古典帝国在制度和精神层面上去立法的。从秦始皇到董仲舒的立法,标志者古典帝国制度的奠基和开端。


你可能已经发觉,我们把秦始皇和董仲舒并列为古典中华帝国的立法者,背后隐含的基本立场是把秦汉帝国视为一体。但事实上,这两个帝国是由两个不同的政治族群建立的。就像我们前面说的,秦在制度层面奠定了帝国秩序,但要一直到董仲舒那里,这个帝国形态的政治共同体才算找到了精神内核,得以稳固地维系下去。


秦始皇之后,虽然秦覆灭了,但我们看到了帝国政治体制的不断延续,而且这个体制并没有在根本上被改变。而董仲舒之后,对于帝国进行精神立法的新尝试却从没有中断过。这是因为,帝国这个体制在面对新问题时,只有通过在精神层面上的重新塑造,才能够形成适应时代的形态。


这也是古典政治秩序构造一个基本原理:要想摆脱政治秩序的衰退,精神层面的更新才是根本点。只是在制度面进行变革或修补,是无法避免帝国政治体制在现实中所遭遇的困境的。


一、大立法者视野下的儒法合流

可以说,秦以后的两千年帝国政治史,本质上就是对于帝国精神不断进行塑造的历史。制度的稳固和精神的变迁,是秦以后秩序立法的基本特征。


在大立法者的视野下,就是要用制度立法去涵盖精神立法,也就是如何把帝国统治的正当性问题和统治技巧问题给合并处理。比如你可能听说过“儒法合流”,本质上就是在处理这个问题。


有一种常见的看法认为,“儒法合流”就是表面是儒家的一套,事实上实行的却是法家的那一套,也就是外儒内法。这种观点都是没有从大立法者的视角去理解“儒法合流”, “儒法合流”本质上是大立法者在定规立制。


对于这一点,我们讲一个汉宣帝的故事,就比较清楚了。


《汉书》中曾经记载说,汉宣帝的儿子、太子刘奭性情温和,非常尊崇儒家的德教理念。因此曾经劝谏父亲少用法家人物,多用儒生。汉宣帝对此非常恼怒,他回应说: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住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

这段话大概就是说,我们大汉有自己的制度,应该是王道和霸道兼用,怎么能单纯用周朝礼义教化那一套呢?而且那些儒士不识时务,什么都说古代的好,今天的不好,让人分不清什么是“名”,什么是“实”。而且汉宣帝还感慨说,“乱我家者,太子也!”,就是说,破坏我们大汉基业的人,就是太子啊!汉宣帝也因此考虑过废太子,改立淮阳王。


很多人看了这段历史,会简单地认为,儒家的理想和价值只是统治者的表面功夫,在现实统治过程中的作用不大。其实这种理解是忽略了汉宣帝说这番话的语境。你仔细推敲一下宣帝的表述,可以看出他是站在政治秩序的构建和稳定的视角来看待“儒法合流”的。


所谓“汉家自有制度”,本质就是要告诉帝国的继承者,“儒法合流”不是“儒和法两者的简单拼接”,更不是对于其中一个的偏废,单纯地推崇法家或者推崇儒家都不可行。“儒法合流”是独立于儒法两家的第三种政治哲学,皇帝本人必须要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才行。


也就是说,没有制度依托的精神立法,只会沦为纯粹的道德说教,根本不可能回应政治现实的变化;而脱离了精神指引的制度立法,最终必将在具体的事务中盲目前进,难逃败亡的结局。因此,精神立法、制度立法,两者不可偏废,不论是哪种价值、理念、思想或具体的制度设计,根本目的都必须是确保政治秩序的稳定。


也因此,汉宣帝才会慨叹“乱我家者,太子也”,但即便如此,宣帝仍然遵从了儒家的基本要求,最后并没有没有废太子。所以说,汉宣帝自身就很好地贯彻了“儒法合流”的统治哲学。


二、大一统帝国的立法路径

我们上一讲讲过, “大一统”这个词最初代表的政治理念,追求的是从万事万物的本源入手,构建一套以“善”为根源的秩序。而在董仲舒的阐释下,皇帝制度就应该是“大一统”秩序下万事万物的那个根基,在这个制度框架下,所有的秩序都能获得成长和生发,亿万生民应当有一种蓬勃换发的生活状态。


在古典中华帝国秩序中,皇帝制度是所有秩序的核心,但是,这里你要注意区分一下,作为一种制度的皇权和作为个人的皇权,不是一回事。而且,作为一种制度的皇权和作为个人的皇权之间,内在总是存在着一种冲突与紧张的关系。


作为制度的皇权,是以皇帝为最高首脑的一种制度,但这种皇帝制度并不是以皇帝个人的意志来运转的。比如官僚制其实就是围绕皇帝制度的一种工具,官僚体系必须严格按照规则来行动,皇帝本人的意志也不能随意挑战这种规则。


但在现实层面,作为个人的皇帝位于整个制度的中心,难免时不时地会突破他的制度角色,皇帝个人可能会破坏制度、攫取资源,这就自然会伤害到作为制度的皇权。比如在秦帝国,就是作为个人的皇权不断扩张和膨胀的过程,秦始皇是一个单一的政治权威,所有的资源和制度都臣服于这个政治权威。


在秦帝国,秦始皇确立的秦制事实上是要确立“君主—臣民”的直接联系,这种直接关联使得皇帝和臣民之间产生了某种相反相成的关系,请你注意,是相反相成,不是相辅相成。什么意思呢?就是皇帝一方面是万民的最大剥夺者和压迫者,但另一方面却又成了万民利益的代表者。


但是,这种“一君万民”的政治秩序格局,在秦帝国的政治实践中被证明是不稳固的。


所以,汉帝国一方面有意保持和民众的距离,另一方面又培育君主和臣民之间的中间阶层,也就是官僚阶层,来减轻皇帝的统治压力。但是为了控制这个新的官僚阶层,让官僚阶层依然能够围绕皇帝这个制度来运作,就需要在精神的层面确立儒学的独尊地位,也就是董仲舒的“独尊儒术”。


在独尊儒术这个理念还没有完全渗透以前,官僚阶级很容易站在皇帝的对立面,但当“独尊儒术”被完全贯彻之后,官僚阶层就有了自己的独立性,帝国制度也就加固了稳定性。


三、帝制中国的奠基与完善

在帝制中国的历史中,秦汉帝国前后历经四百四十年,远超隋唐帝国、明帝国以及清帝国。秦始皇不仅给秦汉帝国留下了正面的制度遗产,也留下了负面遗产。


正是因为秦帝国溃败得如此之快,才使得汉帝国不仅吸收了秦帝国的制度优势,更重要的是认真地对待了秦帝国的制度劣势。他们在思想、制度、文化各个方面去检讨秦帝国的得失。汉帝国的历史意识就奠基在秦帝国的兴衰之上。这一点,我们看一下司马迁的《史记》就知道了。在《史记》的本纪中,秦本纪以下超过所有本纪篇章的四分之三。


而到了汉帝国的后半段,通过礼学的研究和礼仪的普及,汉帝国真正把自身塑造成了“中华帝国”。至少从西汉后期开始,天子、贵族、大臣和知识精英都越来越注重自己的行为规范,到了东汉时期,上到天子下到平民,都很重视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礼仪规范问题。


所以,在秦汉帝国的后半段历史中,我们似乎又看到了周公、孔子所追求的那个理想的礼乐制度。不过,我们要意识到,汉帝国的礼制秩序,并不是自为的、内在生发的,而是对于典籍中的某种制度的模仿,是通过权力去推行的。


比如说,在汉安帝时,朝廷严要求官员为自己的父母服三年丧,这个礼仪的推行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这种礼仪的推行并不符合人性。


就三年之丧这个问题,在《论语》中,宰我就曾经质问过孔子,宰我认为一般老百姓如果这样做,都会对自己的生计产生影响,何况是官员呢?


但是,到了汉帝国,三年之丧这种依靠权力推行的礼仪最终获得了所有官员的接受,因为大家发现,遵守这个礼仪能够获得最大的名利,对自己是有切实的好处的。


因此可以说,在秦汉帝国的后期,政治和社会风尚走向了虚伪、浮夸,但是,这恰恰是整个帝国秩序成熟的表现。


而当一个事物成熟的时候,溃败的进程也就开始了。不过这种溃败指的是政治的身体消亡了,也就是朝代的更迭,并不是制度和精神层面的溃败。中华帝国需要一个新的政治身体来呈现秦始皇和董仲舒所确立的帝国秩序框架。


好,我们第二个模块就讲到这里。从下一个模块开始,我们就聚焦两位伟大的历史立法者——司马迁和司马光,我们来聊聊他们自身的历史哲学,以及他们为中国古典政治秩序的立法所作出的贡献。下一讲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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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哄哄0713

    鞭辟入里

  • 瑞雨阳Baby

    tu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