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下)

第10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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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能跳舞”我对金发女郎说。“你真该去当个舞蹈家。我说的是心里话。我跟舞蹈家一起跳过舞,她还不及你一半哩。你可曾听说过玛可和米兰达没有?”

“什么?”她说。她甚至都没在听我说话。她一直在东张西望。

“我问你听说过玛可和米兰达没有?”

“我不知道。不,我不知道。”

“呃他们是舞蹈家,尤其是那个女的。可她跳得并不太好。她把该做的一切都做了,可她跳得并不怎么好。你可知道一个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么样的?”

“你说什么?”她说。她甚至都没在听我说话。她的心思完全用在别的地方。

“我问你可知道一个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么样的?”

“啊――啊。”

“呃――关键就在于我搭在你背上的那只手底下。我要是手底下什么也感觉不到――没有脑袋,没有腿没有脚,什么也没有――那么这姑娘才是真正会跳舞的。”

可她并没在听。因此我有好一会儿工夫没搭理她。我们光是跳着舞。天哪,这个傻姑娘真能跳舞。布迪.辛格跟他的臭乐队正在演奏《就是这么回事》,可是连他们也没能把那曲子完全糟蹋掉。

这是支了不起的歌曲。我们跳舞的时候,我没想玩什么花样――我最讨厌一个人在舞池上耍花样显本领――可我老带着她转来转去,而她也跟得很好。

可笑的是我本来还以为她也在欣赏跳舞呢,可突然间她说出了一句十分愚蠢的话。“我和我的女朋友昨天晚上看见了彼得.劳尔”她说。“那个电影演员。他本人。正在买报纸。他真神气。”

“你运气好”我对她说。“你运气真好。你知道吗?”她真是个痴子。可真能跳舞。我忍不住在她笨脑瓜顶上吻了一下――你知道――正吻在那个笨地方。我吻了以后她十分生气。

“嗨!怎么回事?”

“不。没什么。你真能跳舞”我说。“我有个小妹妹还在念小学四年级。你跳得简直跟她一样好,而她跳舞跳得比哪个活着的或者死去的人都好。”

“说话留神点儿,你要是不介意的话。”

倒真是个贵族小姐嘿。一位女王,老天爷。

“你们几位是打哪儿来的?”我问她。

可她并没回答我。她正忙着东张西望大概是看看老彼得.劳尔有没有在场,我想着。

“你们几位是打哪儿来的?”我又问了一遍。

“什么?”她说。

“你们几位是打哪儿来的?你要是不高兴回答就别回答。我不愿让你太紧张。”

“西雅图华盛顿州”她说。她告诉我这话象是给了我什么天大的恩惠似的。

“你倒真是健谈”我对她说。“你知道吗?”

“什么?”

我没再说下去。反正说了她也不懂。“要是他们演奏一个快步舞曲,你想跳会儿摇摆舞吗?不是那种粗俗的摇摆舞,不是那种跳跳蹦蹦的――而是那种轻松愉快的。只要一奏快步舞曲那些老的、胖的全都会坐下,咱们的地方就宽敞啦。成不成?”

“对我说来都无所谓。”她说。“嗨――你到底几岁啦?”

不知什么缘故这话使得我很恼火。“哦天哪。

别煞风景”我说。“我才十二岁呢老天爷。我的个儿长的特别高大。”

“听着。我已跟你说了。我不爱听那样说话”她说。“你要是再那样说话,我可以去跟我的女朋友一块儿坐着,你知道。”

我象个疯子似的不住道歉,因为乐队已在奏一个快步舞曲了。她开始跟我一起跳起摇摆舞来――但只是轻松愉快的那种,不是粗俗的那种。她跳得真是好。你只要用手搭着她就成。她让我神魂颠倒了.我说的是心里话。我们一起坐下的时候我有一半爱上她了。女人就是这样。只要她们做出什么漂亮的举动,尽管她们长的不漂亮,尽管她们有点儿愚蠢,你也会有一半爱上她们,接着你就会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女人。老天爷,她们真能让你疯。她们真的能。

她们没请我过去坐到她们桌上――多半是因为她们太没知识――可我还是坐过去了。那个跟我一起跳舞的金发女郎叫作蓓尼丝什么的――我记不清是姓克拉伯斯还是克莱伯斯了。那两个特别丑的叫作马蒂和拉凡恩。我告诉她们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尔,当然是随口胡诌的。接着我想说服她们谈些有意思的事,可那简直办不到。你干什么都得扯她们的胳膊。你也很难说她们三个中间,到底那一个最傻。她们三个全都在这个混帐房间里,不住地东张西望,好象希望看到一大群混帐电影明星随时闯进来似的。她们大概以为那些电影明星一到纽约,都不去白鹳俱乐部或者爱尔.摩洛哥那类地方,反倒全都来到紫丁香厅。嗯我差不多费了半个钟头,才打听出她们三个都在西雅图什么地方干活。

她们全都在一家保险公司里工作。我问她们喜不喜欢那工作,可你以为能从这三个傻瓜嘴里听到什么聪明的回答吗?我本以为那两个丑的马蒂和拉凡思是姐妹俩,可我这么一问,却把她们两个都气坏啦。你看得出她们俩谁也不愿自己长的象对方,当然这也不能怪她们,不过仔细想来倒也十分有趣。

我轮流着跟她们三个全都跳了舞。那个叫拉凡思的丑姑娘跳的还不太坏,可另外那个叫马蒂的简直可怕极了。跟老马蒂跳舞就好象抱着自由女神石像在舞池上拖来拖去。我这样拖着她转来转去的时候,唯一让自己作乐的办法是拿她取个笑儿。因此我告诉她说我刚在舞池那头看见了电影明星加莱.库拍。

“哪儿?”她问我――兴奋得要命。“哪儿?”

“唷你正好错过了他。他刚出去。我刚才跟你说的时候,你干嘛不马上回过头去呢?”

她几乎停止跳舞,拼命从大家的头顶上望过去,想最后看他一眼。“唉!唉!”她说。我差点儿碎了她的心――真是差一点儿。我真后悔自己不该跟她开这个玩笑。有些人是不能开玩笑的,尽管他们有可笑的地方。

可是最最好笑的还在后面。我们回到桌上以后,老马蒂就告诉其他两个说加莱.库柏刚刚出去。嘿老拉凡恩和蓓尼丝听了这话差点儿都想自杀。她们全都兴奋得要命,问马蒂看见了没有。

老马蒂说他只隐约见了他一眼。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酒吧马上就要停止营业,所以我给她们每人要了两杯饮料,我自己也另外要了两杯可口可乐,这张混帐桌子上摆满了杯子。那个叫拉凡恩的丑姑娘不住地拿我取笑,因为我光喝可口可乐。她倒真富于幽默感。她和老马蒂只喝汤姆.柯林斯――还是在十二月中旬,我的天。她们除此之外不知道喝什么别的。那个金发女郎老德尼丝光喝掺水的威士忌。而且也真的喝得一滴不剩。三个人老是在寻找电影明星。她们很少讲话――甚至在她们彼此之间。老马蒂比起其余两个来讲的话还算多些.她老是说着那种粗俗的、叫人脑烦的话,比如管厕所叫“小姑娘的房间”,看见布迪.辛格乐队里那个又老又糟的吹木箫的,站起来呜呜吹了几下,就认为他吹的好得了不得。她还管那根木箫叫“甘草棒”。

你说她粗俗不粗俗?另外那个叫拉凡恩的丑姑娘自以为非常俏皮。她老叫我打电话给我父亲,问问他今晚上在干什么。她还老问我父亲约了女朋友没有。这话整整问了四遍――她倒真是俏皮。那个金女郎老蓓尼丝简直一句话也不说。每次我问她什么,她总是说“什么?”,这样要不多久会使你的神经受不了。

突然间她们喝完自己的酒,三个全都站起来冲着我说她们要去睡了。她们说明天一早还,要到无线电城的音乐厅去看早场电影。我还想留她们多呆一会儿,可她们不肯,因此我们互相说了声再见。

我对她们说我要是有机会到西雅图,一定去拜望她们,可我很怀疑自己说的话。我是说怀疑我自己会不会真的去拜望她们。

加上香烟什么的账单上共约十三元。我想她们至少应该提出来付一部分帐款,就是在我坐到她们桌上去之前,她们自己叫的那些饮料帐――我自然不会让她们付,可她们至少应该提一下。不过我并不在乎。她们实在太没知识了,她们还戴着那种又难看又花哨的帽子哩。还有她们一早起来要去无线电城音乐厅看早场电影,这事也让我十分懊丧。

假如有人,比如说一个戴着极难看帽子的姑娘老远来到纽约――还是从华盛顿州的西雅图来的,老夫爷――结果却是一早起来去无线电城音乐厅看一场混帐的早场电影,那就会让我懊丧得受不了。只要她们不告诉我这一点,我宁肯请她们喝一百杯酒哩。

她们一走我也就离开了紫丁香厅。他们反正也快关门了,乐队已经离开很久了。这类地方简直没法呆,除非有个跳舞跳得好的姑娘陪着你跳舞,或者除非那里的侍者让你买的不光是可口可乐,而是一些真正的饮料。世界上没有一个夜总会可以让你长久坐下去,除非你至少可以买点儿酒痛饮一醉,或者除非你是跟一个让你神魂颠倒的姑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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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仲夏白瓷

    ai确实尴尬😅 但是主播声音挺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