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上)

第15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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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睡多久,因为我记得自己醒来时候还只十点光景。我抽了支烟,立刻觉得肚子饿得厉害。我最后一次吃东西,还是跟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一起到埃杰斯镇看电影时,吃的两容汉堡牛排。那已很久很久了,好象在五十年以前似的。电话就在我旁边,我本想打电话叫他们送早点上来,可我又怕他们会派老毛里斯送来早餐。你要是以为我急于再见他一面,那你才有神经病呢。所以我只是在床上躺了会儿,又抽了支烟。我本想打个电话给琴,看看她有没有回家,可我没那心情。

我于是给老萨丽.海斯打了个电话。她在玛丽.伍德鲁夫念书,我知道她已放假回家,因为两星期之前我曾接到过她的信。我对她并不怎么倾心,可我认识她已有好几年了。我由于自己愚蠢,一直以为她十分聪明。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她对戏剧文学之类的玩艺儿懂得很多。要是一个人对这类玩艺儿懂得很多,那你就要花很大工夫,才能发现这人是不是真正愚蠢。拿老萨丽来说,我花了几年工夫才发现。我想如果我们不老是在一起搂搂抱抱的,我也许能发现得更早一些。我的一个大问题是,只要是跟我在一起搂搂抱抱的姑娘,我总以为她们很聪明。其实这两件事没一点儿混帐关系,可我总要那么想。

我打了个电话给她。先是女佣人接电话。

接着是她爸爸。接着她来了。“萨丽?”我说。

“不错――你是谁?”她说。她是个假模假式的姑娘。我早已告诉她父亲我是谁了。

“霍尔顿.考尔菲德。你好?”

“霍尔顿!我很好!你好吗?”

“好极了。听着。你好吗?我是说学校里?”

“很好”她说。“我是说――你懂得我的意思。”

“好极了。呃听着。我不知道你今天有空没空,今天是星期天,可是星期天也总有一两场日戏演出。什么义演之类的玩艺儿。你想不想去?”

“我很想去。再好不过了。”

再好不过。我最讨厌的就是这句话。再好不过。它听去那么假模假式。一时间我真想叫她忘了看日戏这回事吧。可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天。其实是她一个人聊了起来。你简直插不进一个字。她先告诉我说有个哈佛学生――大概是一年级生,可她没说出来,自然啦――怎样在拼命追她。日日夜夜打电话给她。日日夜夜――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接着她又告诉我另外一个家伙,是什么西点军校的,也为她要寻死觅活。真了不起。我告诉她两点钟在比尔特摩的钟底下跟我见面,千万别迟到,因为戏大概在两点半开演。她平常总是迟到。随后我把电话挂了。她有点儿让我腻烦,不过长得倒是真漂亮。

我跟老萨丽订好约会以后,就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然后整理行装。我离开房间之前,又往窗外望了望,看看所有那些心理变态的家伙都在干什么,可他们全把窗帘拉上了;到了早晨他们都成了谦虚谨慎的君子淑女。我于是乘电梯下楼,结清了账。我哪儿也没看见老毛里斯。那个狗杂种,我不会为寻找他扭断自己脖子的,自然啦。

我在旅馆外面叫了辆出租汽车,可我一时想不起上哪儿去好。我没地方可去。今天才星期日,我要到星期三才能回家――最早也要到星期二。我当然不想再去住旅馆,让人把自己的脑浆打出来。最后我叫司机送我到中央大车站。那儿离比尔特摩很近,便于过会儿跟萨丽会面。我当时打算做的,是把我的两只手提箱存到车站的存物处,然后去吃早饭。我肚子真有点儿饿了。我在汽车里的时候拿出我的皮夹来数了数钱。我记不得皮夹里还剩多少钱,反正已经不多。我在约莫两个混帐星期里,已经花掉了一个国王的收入。一点不假。我天生是个败家子。有了钱不是花掉就是丢掉。有多半时间,我甚至都会在饭馆里或夜总会里,忘记拿找给我的钱。我父母为这事恼火得要命,那也怪不得他们。我父亲倒是很有钱。我不知道他有多少收入――他从来不跟我谈这种事情――可我觉得他挣的很不少。他在一家公司里当法律顾问。干这一行的人都很能赚钱。我知道他有钱的另一个原因是他老在百老汇的演出事业上投资。可他总是亏掉老本,气得我母亲差点儿疯。自从我弟弟艾里死后,她身体一直不很好。她的神经很衰弱。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我真不愿让她知道我给开除的事。

我在车站的存物处存好我的手提箱以后,就到一家卖夹馅面包的小饭馆里去吃早饭。我吃了一顿对我来说是很饱的早饭――桔子汁、咸肉蛋、烤面包片和咖啡。平常我只赐一点桔子汁。我的食量非常小。一点不假。正因为这个缘故,我才那么瘦。照医生嘱咐,我本来应该多吃些淀粉之类玩艺儿,好增加体重,可我从来不吃。我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往往只吃一份夹干酪的面包和一杯麦乳精。吃的不算多,可你在麦乳精里可以得到不少维生素。霍.维.考尔菲德。霍尔顿.维生素.考尔菲德。

我正吃着蛋,忽然来了两个拿着手提箱的修女――我猜想她们大概是要搬到另外一个修道院去,正在等候火车――挨着我,在吃饭的柜台旁边坐下。她们好象不知道拿她们的手提箱往哪儿搁好,因此我帮了她们一手。这两只手提箱看上去很不值钱――不是真皮的。这原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我知道,可我最讨厌人家用不值钱的手提箱。这话听起来的确很可怕,可我只要瞧着不值钱的手提箱,甚至都会讨厌拿手提箱的人。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念书的时候,有一时期跟一个名叫狄克.斯莱格尔的家伙同住一个房间,他就用那种极不值钱的手提箱。他并不把这些箱子放在架子上,而是放在床底下,这样人家就看不见他的箱子跟我的箱子并列在一起。我为这件事心里烦得要命,真想把我自己的手提箱从窗口扔出去,或者甚至跟他的交换一下。我的箱子是马克.克罗斯制造的,完全是真牛皮,看样子很值几个钱。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好笑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最后也把我的手提箱从架子上取下来,搁到了我的床底下,好不让老斯莱格尔因此产生自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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