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徒步定回旅馆。整个儿穿过第四十一号大街。
我这样做倒不是因为我想散步什么的,主要还是因为我不想再在另一辆出租汽车里进进出出。有时候你会突然讨厌乘出租汽车,就象你会突然讨厌乘电梯一样。你于是就得靠两只脚走,不管路有多远,楼有多高。我小时候就常常靠两只脚,走上我们的公寓房间,足足爬了十二层楼梯。
你甚至都不知道天已经下过雪了。人行道上连雪的影儿都没有。可天气冷得要命,我就从衣袋里取出我那顶红色猎人帽戴在头上――我才不管我打扮成什么鬼样儿哩。我甚至把耳罩都放了下来。我真想知道是谁在潘西偷走了我的手套,因为我的两只手都快冻僵了。其实我即使知道了,也不会采取什么行动。我是那种胆小鬼。我尽可能不表现出来,可我骨子里真的是个胆小鬼。比方说我要是在潘西发现了是谁偷走了我的手套,我也许会走到小偷的房里说:“喂,把你那副手套拿出来怎么样?”那小偷听了或许会装出十分天真的样子说:“什么手套?”我会怎么办呢,我或许会到他的壁橱里把那副手套找出,来是藏在他那双混帐的高统橡皮套鞋,或者别的什么东西里的,比如说。我会把手套拿出来给那家伙看说道:“我想着这是你的混帐手套?”于是那小偷大概会装出十分假、十分天真的模样说道:“我这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副手套。这手套要是你的,你就拿去。我可不要这种混帐东西。”我于是大概会直挺挺地在那儿站那么五分钟,手里拿着那副混帐手套,心里想着应该在那家伙的下巴上揍那么一拳――打落他的混账下巴。只是我没那勇气。我只会站在那儿装出很凶狠的样子。我会怎么做呢,我只会说一些十分尖刻、十分下流的话来激怒他――却不敢挥拳打他的下巴。我要是说了些十分尖刻、下流的话,那家伙大概会起身向我走来说道:“听着考尔菲德。你是不是在骂我小偷?”我听了都不敢说:“你说得一点不错,你这个偷东西的下流杂种!”我大概只会说:“我只知道我的那副混帐手套在你的混帐套鞋里。”那家伙听了大概会马上摸我的底,看看我究竟敢不敢动手揍他,所以他会说:“听着。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刚才是不是管我叫小偷来着?”我大概会这样回答:“谁也没管谁叫小偷。我只知道我的手套在你的混帐套鞋里。”就这样能翻来覆去讲几个小时。可我最后离开的时候甚至都不会碰他一下。我大概会到盥洗室里,偷偷抽一支烟,在镜子里看着自己装出凶狠的样子。这就是我回旅馆时一路上想的心事。当个胆小鬼决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儿。也许我并不完完全全是个胆小鬼。我不知道。我想也许我只是一半出于胆小,一半出于丢了副手套什么的并不在乎。我有这么个缺点,就是不管丢了什么东西都不在乎――我小时候我母亲就常常为这事气得疯。有些人要是丢了东西,不惜花几天工夫到处寻找。我好象从来就不曾有过什么好东西丢了以后,会着急得要命。或许这就是我一半胆小的原因。不过这不是给自己开脱的理由。的确不是。一个人压根儿就不应该胆小。你要是应该往谁的下巴上揍一拳,心里如果想揍就应该动手揍。可我就是下不了手。我宁可把一个人推出窗口,或者用斧头砍下他的脑瓜儿,也不愿拿拳头揍他的下巴。我最恨跟人动拳头。我倒不在乎自己挨揍――尽管我并不乐于挨揍,自然啦――可是用拳头打架的时候,我最害怕对方的脸。我的问题是我不忍看对方的脸。要是双方都蒙住眼睛什么的,那倒还可以。你要是仔细一想,这确是种可笑的胆小,不过照样是胆小一点不假。我决不自欺欺人。
我越是想到我的那副手套,和我自己的胆,小我的心里就越烦闷,最后我决计停下来,上哪儿喝一杯。
我在欧尼夜总会里只喝了三杯,最后一杯都没喝完。我有一个长处就是酒量特别大。我只要心情好,可以整宵痛饮都不动一点声色。有―次在胡敦中学,我跟另一个叫雷蒙德.高尔德法伯的家伙,买了一品脱威士忌酒,星期六晚上躲在小教堂里喝,那儿没人会瞧见我们。他已烂醉如泥,我却甚至连酒意都没有一点。我只是变得十分冷静,对什么都无动于衷。我在睡觉之前呕吐了一阵,可也不是非吐不可――我是让自己硬吐出来的。
在我回旅馆之前,我还想到一家门面简陋的小酒吧里去喝一杯,忽然有两个酩酊大醉的家伙走出来,问我地铁在哪儿。有一个家伙看去很象古巴人,在我告诉他怎么走的时候,不住地把他嘴里的臭气往我脸上喷。结果我连那个混帐酒吧的门都没进,就一径回到旅馆里。
休息室里空荡荡的,发出一股象五千万支熄掉了的雪茄的气味。的确是这样一股气味。我依旧不觉得困,只是心里很不痛快。烦闷得很。我简直不想活了。
接着突然间我遇到了那么件倒霉事。
我才一进电梯,那个开电梯的家伙就跟我说:“有兴趣玩玩吗朋友?还是时间太晚了?”
“你说的什么?”我说。我真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今儿晚上要个小姑娘玩玩吗?”
“我?”这么回答当然很傻,可是有人直截了当地问你这么个问题,一时的确很难回答。
“你多大啦先生?”开电梯的说。
“怎么?”我说。“二十二。”
“嗯――哼。呃怎么样?你有兴趣吗?五块钱一次。十五块一个通宵。”他看了看手表。“到中午。五块钱一次,十五块钱到中午。”
“好吧”我说。这违背我的原则,可我心里烦闷得要命,甚至都没加思索。糟就糟在这里。你要是心里太烦闷,甚至都没法思索。
“要什么?要一次还是到中午?我得知道。”
“就一次吧。”
“好吧你住几号房间?”
我看了看我钥匙上面那个写着号码的红玩艺儿。“1220”我说。我已经有点儿后悔不该这么做,不过已经太晚了。
“好吧。我在一刻钟内送个姑娘上来。”他打开电梯的门,我走了出去。
“嗨,她长得漂亮吗?”我问他。“我可不要什么老太婆。”
“没有老太婆。别担心这个先生。”
“我怎么给钱?”
“给她”他说。“就这样吧先生。”他简直冲着我劈脸把门关上了。
我回到房里,往头上敷了些水,可是在水手式的平头上,实在梳不出什么名堂来。接着我想起在欧尼夜总会里抽了那么些烟,又喝了威士忌和苏打水,就试了试自己的嘴里有没有臭味。你只要把手放到嘴下面,对准鼻孔呼气就闻得出自己嘴里有没有臭味。我嘴里的味儿倒不大,可我还是刷了刷牙。接着我又换了件干净衬衫。我知道自己用不着为了个妓女,把身上打扮得象个布娃娃似的,不过这样我总算有事可做了。我有点儿紧张。我的欲念开始上来了,可我也有点儿紧张。我老实跟你说,我原来还是个童男哩。我真的是个童男。我倒有几次机会可以失去我的童贞,可我始终没失去。总是有什么事情发生。比方说你要是在女朋友的家里,她的父母总会突然回家――或者你害怕他们会突然回家。或者你要是在别人汽车里的后座上,那么前座上总有什么人――或是说有什么姑娘――老想知道整个混帐汽车里在干些什么。我是说前座上总有个始娘,老回过头来看看后面在干些什么。不管怎样反正总有什么事发生。有一两次我只差一点儿就上手了。特别是有一次我记得。可后来出了什么事――我都记不得到底出什么事了。问题是每当你要跟一个姑娘行事的时候――我是说不是个做妓女什么的姑娘――十有九次她总不住地叫你住手。我的问题是每次我都住手了。大多数男人都不这样。我却由不得自己。你总拿不准她们是真正要你住手呢,还是她们害怕得要命,还是她们故意要你住手,万一你真的干了那事,那么过错就都在你身上,她们可以脱掉干系。不管怎样每次我都住手了。问题是我心里真有点儿替她们难受。我是说大多数姑娘都那么傻。你只要跟她们搂搂抱抱一会儿,就可以真正看出她们全都失去了头脑。一个姑娘只要真正热情上来,就不再有头脑。
我不知道。她们要我住手,我就住手了。我送她们回家以后,总后悔自己不该住手,可到时候又总是老毛病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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