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上)

第10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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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还挺早。我记不清楚已经几点钟了,不过还不算太晚。我最讨厌做的一件事,就是我还不觉得困的时候上床睡觉。因此我打开手提箱,取出一件干净衬衫,随后走进浴室擦洗一下,换了衬衫。

我想做的是下楼去看看,“紫丁香厅”里到底在干什么。他们这个旅馆里有个夜总会叫作紫丁香厅。

我在换衬衫的时候,差点儿给我小妹妹菲芘挂了个电话。我倒是真想跟她在电话上谈谈。跟一个真正懂事的人。可我不能冒险打电话给她,因为她还只是个小孩子,这会儿准不会不上床,更不用说不会在电话旁边接电话了。我曾想到万一是我父母来接电话,是不是马上就把电话接了,可这也不是办法。他们会知道是我。我母亲总知道是我。她末卜先知。可我倒是真想找老菲芘聊聊天。

你真应该见见她。你这一辈子再也不会见过那么漂亮、那么聪明的小孩子。她真是聪明。我是说从上学到现在,门门功课都是优。说实在的我是家中唯一的笨蛋。我哥哥db是个作家什么的,我弟弟艾里就是我前面跟你谈到过的,已经死去的那个,简直是个鬼精灵。唯有我是个真正的笨蛋。

可你真应该见见老菲芘。她也是那种红头,跟艾里的有点儿相象,在夏天剪得很短。夏天她总把头发一古脑儿扎在耳朵后面。她的耳朵也挺小挺漂亮。冬天她的头发蓄得挺长,有时我母亲给她梳成辫子,有时不梳。可那头的确漂亮得很。她还只有十岁。她个儿很瘦,象我一样,可是瘦得很漂亮。室内溜冰的那种瘦。有一次我从窗口望着她,穿过五马路向公园走去,她的确是那模样儿,室内溜冰的那种瘦。你见了准会喜欢她。我是说你不管跟老菲芘讲些什么话,她总知道你讲的什么。

我是说你简直哪儿都可以带她去。你要是带她去看一个蹩脚电影,比方说她就会知道这电影蹩脚。

你要是带她去看一个好电影,她也会知道这电影好。db跟我曾带她去看法国电影《面包师的妻子》,由莱绍主演。这电影简直要了她的命。可她最爱看的是《三十九步》,罗伯特.唐纳主演。她把那电影都背熟了,因为我带她去看了约莫十次。

当老唐纳到了苏格兰农场的时候,比方说当他逃避警察的时候,菲芘就会在电影院大声说――就在影片里那个苏格兰人开口说话的时候――“你吃不吃青鱼?”她背得出所有的对话。影片里的那位教授,其实是个德国间谍,还没伸出那个小指头给罗伯特.唐纳看,指头的中间关节还缺了一块,老菲芘已比他先伸手了――她在黑暗中把她的小指头伸了过来,一直伸到我眼面前。她真是不错。你见了准会喜欢她。唯一的缺点是她有时候有点儿过于亲热。她感情非常容易冲动,就她那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她的确是。她干的另一件事是一天到晚写书。只是这些书没有一本是写完的。写的全都是关于一个叫作海泽尔.威塞菲尔的孩子――只是老菲芘这把名字写成了“海士尔”。老海士尔.威塞菲尔是个女侦探。她本来应该是个孤儿,可她的老子却经常出现。她的老子总是个“高个子的漂亮绅士,年纪在二十上下”。简直笑死了我。这个老菲芘。

我可以对天发誓,你见了她准会喜欢。她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很聪明。她还是个很小的孩子的时候,我跟艾里常常带她上公园去,尤其在星期天。

在星期天,艾里总爱带着他的那只帆船上公园玩,我们总是带着老菲芘一块儿去。她戴着白手套走在我们中间,就象个贵夫人似的。遇到艾里跟我谈论起什么事情来,老菲芘总是在一旁听着。有时候你会忘掉有她在身边,因为她还是个那么小的孩子,可她总会提醒你。她会不住地打断你。她会推我或者艾里一下说道:“谁?谁说的?是鲍比还是那位小姐?”我们就告诉她是谁说的,她就会“哦”一声依旧听下去。她也简直要了艾里的命;我是说他也喜欢她。她现在十岁了,不再是那么个小孩子了,可她依旧惹每个人喜爱――每个有头脑的人。

象她这样的人,你没事总想跟她在电话上聊聊。可我很怕我父母来接电话,那样他们就会发现我在纽约,已经给潘西开除了出来等等一切事情。所以我光是穿上衬衫收拾好一切,然后乘电梯下去到休息室里看看。

除了少数几个王八样的男子,几个婊子样的女人,休息室里简直没什么人,可你听得见乐队在紫丁香厅奏乐,所以我就走了进去。里面并不十分拥挤,可他们依旧给我找了个极不好的桌位――在最后面。其实我早应该拿出一块钱来举到侍者头儿的鼻子底下的。在纽约,钱真能通神――我不开玩笑。

乐队是糟得要命的布迪.辛格乐队。全是管乐,可不是那种高雅的管乐,而是粗俗的管乐。此外厅里极少象我这样年纪的人。事实上没一个象我这样年纪的人。他们大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装腔作势的家伙,约了他们的女朋友在一起。除了我隔壁桌上的几个。在我隔壁桌上坐着三个年约三十的姑娘。三个全都难看得要命,三个全都戴着那么一种帽子,你一看就知道,她们不是真正住在纽约的,可是其中有一个金头的看上去还可以。她象是那种爱卖俏的女人,那个金头发的,所以我就开始和她抛起媚眼来,可就在这时,那个侍者过来了,问我喝些什么。我要了杯威士忌和苏打水,叫他不要掺和在一起――我说得快的要命,因为你只要稍一结巴,他们就会怀疑你不到二十一岁,不肯卖给你含有酒精的饮料。可是尽管这样他还是给了我麻烦。“对不起先生”他说“您有什么证明您年龄的证件吗?您的司机执照,比方说?”

我冷冷地瞅了他一眼,好象他给了我极大的侮辱似的,随后问他说:“我的样子象不到二十一岁吗?”

“对不起先生,可我们有我们的――”“得啦得啦”我说。我早就琢磨好了。

“给我来杯可口可乐。”他刚转身要走,我又把他叫了回来。“你能掺点儿甜酒什么的吗?”我问他问得极其客气。“我可不能坐在这样庸俗的地方,连一滴酒也不喝。你能掺点儿甜酒什么的吗?”

“非常对不起先生……”他说着就走开了。我倒不怎么怪他。要是有人发现他们卖酒给年轻人喝,他们就要丢掉饭碗。而我又年轻得要命。

我又开始跟邻桌上的三个巫婆抛起媚眼来。主要当然是对那个金头发的,对其他两个完全是出于无奈。可我也没做得太过火。我只是不时地朝她们三个冷冷地那么瞅一眼。可她们三个见我这样,都象痴子似的格格笑起来。她们也许以为我太年轻,不该这样跟女人抛媚眼,这使我火得要命――她们也许以为我要跟她们结婚什么的哩。她们这样做后,我本应该给她们泼瓢冷水的,可糟糕的是我当时真想跳舞。有时候我非常想跳舞,当时凑巧正是这样的时候。因此突然间我朝她们弯过身去说:“你们哪位姑娘想跳舞?”我问的时候口气并不冒,失事实上还十分温柔。可是她们把这也看成是一个惊人的举动。她们又开始格格笑起来。我不说话,她们是三个真正的痴子。“请吧”我说。“我请你们三位轮流跟我跳舞。好不好?成吗?请吧!”我可真想跳舞呢。

最后那个金头发的站起来,跟我跳舞了,因为谁也看得出我主要是在跟她讲话,我们两个于是进入舞池。我们一跳,那两个傻瓜差点儿犯起歇斯底里来。我当然是实在没有办法,才跟她们这样的人打交道的。

可那样做却很值得,这位金发女郎很会跳舞。

她是我生平遇到过的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之一。我不开玩笑,有些极傻极傻的姑娘真能在舞池上把你迷住。那般真正聪明的姑娘,不是有一半时间想在舞池上带着你跳,就是压根儿不会跳舞,你最好的办法是干脆留在桌上跟她痛饮一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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