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答题公式(刑诉)

标准答题公式(刑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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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诉部分必考点

 21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设问归纳: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第一步∶给出结论。本案适用/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原则,法院可以/不可以从宽判决。

 第二步∶分析案情。本案中犯罪嫌疑人(XX)自愿/不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不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不愿接受处罚的,可以/不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宽处理。 

第三步∶引用法条。法条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

 必考点 22 证据的法定种类

 设问归纳:XX 属于哪种法定证据种类?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第一步∶属于/不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步∶结合证据三性进行分析(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判断) 

1.本案中……是当事人的主观想象、虚构、猜测……并非客观存在的事实,不具有客观性,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本案中……是品格证据/类似行为/特定的诉讼行为/特定的事实行为/被害人过去的行为,与……(本案待证事实)之间不存在关联性,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即必须依法对证据加以收集和运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八种法定的证据形式,……不属于其中的任何一种,不具有合法性,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注意:合法性中的法定程序,主要放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处进行分析。) 

必考点 2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设问归纳:上述案情中,有哪些属于非法证据?是否可以经过补正或解释予以采用?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重点):(1)必须排除:关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侦查人员 

①采取暴力方法/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了难以忍受的痛苦的方法收集的/②采取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收集的/③采取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法条依据为《严格排非规定》第 2 条/第 3 条/第 4 条。④因为先前……侦查人员采用了刑讯逼供的方法获取供述,之后……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法条依据为《严格排非规定》第 5 条。⑤该笔录、供述未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对确认(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为其提供翻译而未提供,取得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94 条。⑥因为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其未录音录像的/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侦香人员不能说明且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法条依据为《冤假错案意见》第 8 条第 2 款。⑦因为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讯问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不在场,应当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94 条第 1 款第 4 项。 

(2)经补正/合理解释可以采信:关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①虽然在笔录中存在了……的瑕疵(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地点、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讯问人没有签名的/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诉讼权利内容的),但是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95 条。②虽然侦查人员采用了刑讯逼供的方法获取了该供述,但是更换了侦查人员后/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仍然自愿供述的,可以采信。法条依据为《严格排非规定》第 5 条。③该案因为属于在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虽然未在规定的场所讯问,但在笔录中进行了说明,并可以证明不是以非法方法获得的供述,可以采信。法条依据为《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 8 条第 2 款。

 2.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用以证明……(待证事实)。(1)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是在……(毒品、醉酒、麻醉等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的)的状态下收集的,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应予以排除。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88 第 1 款。 

(2)对该证人、被害人陈述没有个别进行询问/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书面证言未经本人核对/其属于……人士,应当为其提供通晓聋哑手势人员/翻译而未提供,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应予以排除。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89 条。

 (3)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无法确定且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应予以排除。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91 条第 3 款。

 (4)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是侦查人员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结合案情描述,此类的非法程度要与前面列举的暴力等程度相当)收集的,应当予以排除。法条依据为《严格排非规定》第 6 条。 

(5)该证人/被害人属于未成年人,询问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不在场,且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应予以排除。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90 条。

 3.物证、书证:本案中……(物证、书证名称),用以证明……(待证事实)。 

(1)在物证、书证的提取、扣押的过程中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该物证、书证的来源,该物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应予以排除。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86 条第 1 款。

 (2)在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有瑕疵 /违法行为(结合案情描述),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且侦查人员对此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该物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应予以排除。法条依据为《严格排非规定》第 7 条。

 必考点 24 境外证据的审查认定 

设问归纳:本案中,XX 境外证据是否可以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如何进行审查认定?

 第一步:给出结论。可以/不可以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 

第二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司法机关可以进行刑事司法协助,……属于司法协助的范围,我国法院对境外证据认可其证据效力。本案司法协助程序符合规范,符合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步:结合案例分析该境外证据的审查认定程序对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 XXX,检察院应当随案移送……的说明(有关材料来源、提供人、提取人、提取时间等情况)。经法院审查,相关证据材料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且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提供人或者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双边条约对材料的使用范围有明确限制的除外;XX 材料来源不明或者真实性无法确认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77 条。

 必考点 25 证据的理论分类

 设问归纳:本案中,哪些证据属于直接/间接(其他理论分类的)证据?

 第一步:写出该证据分类的含义;

 第二步:结合案例分析,某一证据是否按照该证据分类的含义证明了案件事实 

(1)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本案中,XX 证据能直接证明本案中主要犯罪事实/是由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因此该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2)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反映,需结合其他证据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本案中 XX 证据不能单独直接反映案件的主要事实,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因此该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必考点 26 法庭审判程序

 设问归纳:本案中,法院的 XXX 行为是否合法?/应如何处理? /存在哪些程序错误?/是否有必要召开庭前会议?

 第一步:结论。本案中法院 XXX 做法违反了/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作出……判决/应当/有必要召开庭前会议。(如果题目问是程序挑错题,要分点写出具体错误并分析错误的原因)

 第二步:分析案情+法条依据。 

1.【庭前审查】 

(1)【审查内容】本案中,XX 人民法院在庭前……(法院庭前审查的具体内容),经过庭前审查认为……,表示该法院进行了实体性/程序性审查,……,由于法院的庭前审查应当是程序性审查,所以法院的做法违反了/未违反法律规定。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218 条。 

(2)【审查处理】法院经过庭前审查发现本案有……(告诉才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检察院撤诉后没有新事实、证据又重新起诉/检察院提交材料不足/被告人身份不明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后,检察院又以新的事实、证据起诉/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的情形,法院应当……(退回检察院/要求检察院在 3 日内补送材料/依法受理/终止审理或者退回检察院)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219 条。

 2.【庭前准备活动】 

(1)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 10 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本案中 XX 法院……(具体做法),符合/不符合规定。法条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 187 条第 1 款。 

(2)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至迟在开庭 3 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本案中法院……(具体做法)符合/不符合规定。法条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 187 条第 3 款。

 3.【庭前会议】 

(1)【庭前会议的召开】本案有/无……(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情形,需要/不需要召开庭前会议,故审判人员可以/不用召开庭前会议。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226 条。 

(2)【参会人员】①可以通知被告:根据相关规定,开庭之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前会议。本案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所以 XX 可以/可以不参加庭前会议。法条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 187 条第 2款。②应当通知被告:根据相关规定,庭前会议准备就非法证据排除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或者准备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的意见的,应当通知被告人到场。所以本案中应当通知 XX 参加庭前会议。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230 条第 3 款。 

(3)【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在庭前会议阶段,法院只可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不得……(本案中的实体性处理)。法条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 187 条第 2 款。

 必考点 27 死刑立即执行的复核 

设问归纳:法院的 XX 做法是否正确? 

第一步:得出结论。正确/不正确。 

第二步:结合案情+法条依据。 

(1)本案是由最高院复核死刑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讯问被告人(XXX);辩护人(XXX)提出意见的,应当听取。法条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 251 条第 1 款。

 (2)本案中,……(根据案件情况和法条一一对应:①XXX 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最高院应当裁定核准;②XXX 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条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XXX)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③XXX 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④XXX 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⑤XXX 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⑥XXX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因此,最高院的做法正确/不正确。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429 条。 

(3)本案是最高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案件,可以发回第二审法院/第一审法院重审。(发回的第一审法院,第一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发回的第二审法院,第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证据或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XX 法院是第一审法院/第二审法院,因此,XX 法院做法正确/不正确。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430 条。 

(4)本案属于最高院不核准死刑发回高院重审的案件,高院可以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审也可以发回重审。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431 条。 

(5)本案属于最高院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原审法院应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是本案属于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另行组成合议庭。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 432 条。

 必考点 28 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设问归纳:本案是否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本案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程序是否正确?

 第一步:得出结论适用/不适用;正确/不正确。

 第二步:结合案情+法条依据 

(1)【具结书的签署】本案中 XX 为未成年人,其认罪认罚的,应当在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在场的情形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虽认罪认罚,但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认罪认罚有异议,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条依据为《刑诉规则》第 468条第 1 款。

 (2)【速裁程序】本案中 XX 为未成年人,不适用速裁程序。法条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 223 条第 1 款第 2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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