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发现问题的前提:三个主要前提:标准、责任、方法。
标准前提是指:企业需要建立涉及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效果评价的指标体系。
责任前提是指:企业需要明确各个岗位上的人员必须承担的发现问题的责任。
方法前提是指:企业需要传授发现问题的方法,使各个岗位上的人员知道:关注什么?怎么关注?发现问题时怎样描述?向谁汇报?
两种人:一种努力,一种不努力;一种乐于思考,一种不乐于思考;一种因乐于思考而越来越善于思考,一种因不乐于思考而越来越不善于思考;一种勇于承担责任,一种善于躲避责任。
赋予第一种人以更多的机会、责任和挑战,安排第二种人更具体的工作;鼓励第一种人思考第二类问题,迫使第二种人面对第一类问题。明确发现第一类问题的主体:
①当事者的工作领域;
②当事者的工作性质;
③当事者的职责需要面对的问题种类;
④当事者承担上述责任的现实能力。
明确为什么要发现第一类问题:
对普通员工而言,是明确判断;努力发现问题和不努力发现问题,以及发现问题的努力产生了显著成效和缺乏显著成效之间的差距标准,并将评价的结果与期个人的收入相联系。
对管理者而言,是明确判断;自已负责发现问题工作中哪一部分,怎样促使下属发现问题的努力更富有成效等内容的标准,并将管理的效果与期个人的收入相联系。
解决问题的过程是创造性劳动的过程
企业要想使员工能够顺利地完成这种创造性工作,就必须给予员工以快乐的心情和愿意创造的理由。这道先要求企业通过制度,尤其是分配制度体现对这种创造性劳动的尊重;还要求企业为员工能够实现这种创造性劳动奠定方法基础。
使解决问题的过程等同于获得利益的过程。
1).保证员工能够及时获得利益,包括精神上的肯定,实质性的帮助,收入上的改善。
2).使员工能够获得成长的机会,包括有利于其奠定更优秀的职业背景,获得更多的挑战机会,等等。
3).使员工在工作中随时得到方法上的指导,包括持续的培训机会,明确的工作责任关系,使其能够及时找到帮助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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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悟李庆远 回复 @袁玉_z1: 在网上搜,应该买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