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成熟之作,用意识流的方式描述瓦解的南方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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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书笔记
1.
福克纳的家乡在美国南方密西西比州的牛津镇,也可以译作奥克斯福城。这座城市很小,小到什么程度呢?用福克纳自己的话说,才“邮票般大”。但是,这座默默无名的小村镇注定将通过他的笔端,以“约克纳帕塔法县”这个虚构的名称,而举世闻名。
福克纳在三岁的时候,就随父母移居到奥克斯福了。他天生放荡不羁爱自由,高二的时候退了学。往后的日子,他谈起这段经历时,宣称自己从来不喜欢上学,他大到能打球了就经常逃学,而且从没有被抓到。
1919年,福克纳入读了当地的密西西比大学,被录取的原因是,他的父亲在为学校工作。不过好景不长,热爱自由的他在大学第二年的秋天又退学了。
不过呢,年轻的福克纳跟密西西比大学的缘分还没有尽。他先去纽约暂住了一些时日,之后回来在学校担任邮政局局长,这是个上报国会的永久职位,是个“铁饭碗”,工作也很循规蹈矩:分拣邮件,收发报刊,卖邮票等等。他在邮局里待了三年,有一天,他终于醒悟,打算这辈子还是要专心写作,于是就递交了辞呈。
这之后,福克纳来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奥尔良,而后又去往了欧洲。这期间他写了两三部不够成熟的长篇小说。
1928年的秋天,刚满31岁的福克纳开始写作一部真正的小说,完成之后,他说,这部作品,编辑连一个词都不用改,连一个标点也不用加。这部标志他成熟的代表作,就是《喧哗与骚动》。
1949年,瑞典皇家学院授予福克纳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是“基于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的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2.
《喧哗与骚动》讲述的故事并不复杂。康普生一家曾是美国南方地区杰弗生镇的名门望族,而今已经没落。老康普生虽然挂着律师的名头,但其实一辈子无所事事,天天泡在酒缸子里,他的妻子对生活充满了怨恨,冷漠,功利,她一直念叨自己曾是南方的名媛,这种对身份的执着,既是她面对窘迫的现实急于寻找的精神避难所,也更加深了她的痛苦和哀怨。
这个家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小说的核心是围绕这家的女儿凯蒂展开的。她私下和男人约会,后来怀上了孩子,甚至连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这在美国南方地区不啻一种羞耻,按照当地对女性的要求,唯一的方式就是尽快找另一个男人结婚,掩盖这个污点。凯蒂也确实这么做了,但是婚后,丈夫发现了这个隐秘,并最终将她抛弃。之后,凯蒂把私生女寄养在康普生家,独自离开去了大城市。
但是,福克纳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没有就情节展开,他甚至没有直接去写凯蒂,小说其实是从三个儿子的内心视角展开的。福克纳用的手法是“意识流”,简单地说,他给出的人物的心理独白没有经过理性处理,也没有诸如“我想”之类的提示词,甚至连时间线都是混乱的,这是为了抓取人物真实的感受。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看:
第一部分,是康普生家小儿子班吉的视角,这也是《喧哗与骚动》最为惊艳的部分。为什么说这个意识流惊艳?因为班吉有痴呆症,这部分的叙事时间是1928年4月7日,正逢班吉的33岁生日,但实际上,他只有3岁孩子的智商。
第二部分,是长子昆丁的意识流,时间是1910年6月2日。此时的昆丁是哈佛大学的新生。这里顺便提一句,前面我们提到的,班吉经过的高尔夫球场之所以易主,就是康普生家为了支付昆丁的学费。他游荡在剑桥镇的街道上,准备自杀,内心为了妹妹凯蒂的堕落而深感痛苦。
接下来,我们接着讲次子杰生的意识流。他是凯蒂的弟弟,班吉的哥哥。杰生最得母亲的宠爱,因为母亲觉得自私自利,有着强烈物质欲望的杰生最像她的娘家人。
这部分的叙事时间是1928年4月6日,也就是班吉那一部分的前一天。杰生的心理独白很直接,他缺乏哥哥和姐姐的那种善良和温情,所以反而没有一丝挣扎和痛苦。打个比方,这部分一开始,写到了凯蒂寄养在娘家的私生女小昆丁再次逃学,母亲担心会被学校误以为是自己不管孩子,声誉受损,杰生不仅一语道破母亲从来没管过这个外孙女,还抱怨自己必须抽出工作的时间来找这个孩子。
第四部分,也是小说的最后一部分,跟随的是黑人老女仆迪尔西这条线索。这部分的时间是1928年4月8日,也就是在班吉33岁生日之后的一天,而这一天,恰巧就是复活节。这是全书唯一非意识流的章节,通过第三人称全知视角来讲述。
3.
《喧哗与骚动》似乎没有讲什么史诗般的故事,为什么它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这么高?
这么说吧,情节并不是这部作品的重要层面。读《喧哗与骚动》的过程就像在凝望撒在空中的漫天飞絮,要等到读完,掩卷沉思,才能在自己脑海里把这些碎片拼成完整的画卷。福克纳的意识流重在给人营造南方生活的印象,而不是粗略的大事记。
这种写法有什么好处?
首先,小说的层次变得极为丰富。
小说的题目取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生活就像愚人讲的故事,充满了聒噪与狂怒,却没有任何意义。翻译家李文俊把这里的“聒噪与狂怒”译为了“喧哗与骚动”,很符合小说的氛围。
从这个角度来看,福克纳的这部作品极具野心,它看起来讲的是一个南方家族在南北战争中暴露出所有的原罪,又在随后不可避免的经济转型时期走向衰败,但实际上它还有着现代性主题,好比马歇尔·伯曼所说的“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这里“坚固的东西”首先是指以基督教为核心的道德秩序,尼采宣布的“上帝已死”,不是揭开序幕,而是作为结论性的宣告,是传统道德的瓦解。
福克纳小说里四个部分的设计其实透露着这层含义,除了第二章长子昆丁的部分,第一、三、四章恰好是基督受难日到复活节的三天,也就是4月6日到8日。而第二章的1910年6月2日则是基督圣体节的第八天,连班吉的年龄都有深意,班吉33岁,基督是在33岁受难。可以看到,小说里唯一没有受到精神危机的人是黑人女佣迪尔西,因为她仍然保留着坚固的信仰,连康普生太太都歧视自己的亲生儿子班吉的时候,迪尔西会说:上帝眼里可没有白痴和健全人的差别。她的爱和付出从来没有动摇过,令人感动。
反观除她和班吉之外的其他人,有的自私,有的堕落,有的懦弱,都沉溺在原罪的沼泽之中。李文俊先生在译者序里一语道破:以他们为代表的“现代人”违背了基督死前对门徒所作的训导:“要你们彼此相爱。”
我们前面也提到了,福克纳主要采用了意识流这种现代文学技巧,直抵人物内心。在此之前,现实主义文学中的叙事者宛若全知全能的上帝,他代替人物发声,某种意义上也在掌控人物。但是,在现代作家看来,这种傀儡戏的方式处理和过滤掉了人物最真实的直觉,所以福克纳选择让读者和人物的直觉坦诚相见。与其说,这是内容上的真实,倒不如说是感受方式的真实。举个生活中的例子,我们知道秋天到了,或许并不是有个旁白的声音在宣布说:秋天到了,而是某一天出门闻到了桂花的香气,后者,就是意识流想要展现的真实。
解读 | 钱佳楠
主播 | Ary 储彬
策划编辑 | 项晨
听完感觉作者是欣赏迪尔西的,其次次子杰生也是活得很自在反而最后命运掌握在他手里,所以现在社会也是一样你要么就是忠实信徒,要么就是现实主义。但是糟糕的是很多人都是在中断徘徊,可能你在徘徊自己也不知道。
意识流的文章,我好像记得读高中的时候 有一篇文章《墙上的斑点》还有《等待戈多》,我看书的话有点看不懂!
孤心止水 回复 @听风尚可: 《等待戈多》不是意识流是荒诞戏剧
知道的意识流小说很少,因为不好把控,但用好了可以直触心灵。这类文字不适合做成影像,因为会失去独特的魅力。读这本书就像玩拼图一样,需要找到每个碎片再拼好。又像是个侦探,要验证每个人证词的真伪。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碎片式的段落,读的时候,需要不断寻找线索,如图拼图游戏,十分有趣,是值得细细读的小说。
简单的故事情节,丰富的内涵。家人对于凯蒂失去贞洁的态度反映了各自的心理,他们一家失去对信仰的守护,只是在喧哗中迷失自己。母亲把班吉视为上帝对自己的惩罚,把所有的关注都放在自私自利的杰生身上,她的喧哗是对过去身份与当下家境衰落的内心矛盾产生的喧哗。父亲大概是一个把酒言欢而没有责任感的人,然而他对女儿失去贞操的看法是贞操那是男人强加给女人的东西,由此看来,他不像是一个纯粹思考力的人,而更像是躲避现实的懦夫。 有时候文学作品读出来的时候不免觉得荒唐,而现实中很多的运转机制和作者所讽刺的异曲同工罢了。如同我们歧视弱智,让女人视贞洁如同生命等等,可怕的不是标准,而是人们开始认同标准后面的合理性。。。
经历不同寻常的作者,写出的东西也是不同寻常。是部悲剧,给人感觉就是:混乱、异常、压抑。混乱,大概意识流小说就这个特点。异常,里面的人物都有点不正常,一家之主天天醉酒,愤世嫉俗;女主人怨天尤人,冷漠无情,充满痛苦;女儿凯蒂叛逆,怀孕了都不知道父亲是谁,坠落为情妇;小儿子班吉本来就有痴呆症,正常不了;长子昆丁用妹妹错误惩罚自己而自杀;次子杰生物欲强烈,自私自利;在这个不正常的家庭,却有黑人老女仆迪尔西还是正常的,也不正常。压抑,通篇没有多少高兴事。
读《喧哗与骚动》的过程就像在凝望撒在空中的漫天飞絮,要等到读完,掩卷沉思,才能在自己脑海里把这些碎片拼成完整的画卷。福克纳的意识流重在给人营造南方生活的印象,而不是粗略的大事记。这就是意识流小说的开山之作,厉害厉害,棒棒哒!
1949年,瑞典皇家学院授予福克纳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是“基于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的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意识流,乱序,南北战争,抛弃了上帝信仰,小说让我想起了金阁寺
社会上有那么一部人会误读“白痴”,认为“白痴”一无是处,什么都不会,也什么都不懂。其实,有的“白痴”只是智商低于正常水平。况且,“智商”这个东西的衡量标准就真的那么靠谱吗?即便是目前的“智商”测量标准没有问题,“白痴”智商偏低也不代表他/她就不懂感情,不懂道德。有的“白痴”实际上重情重义。本书中的班吉就如同评论所说就是一面道德的“镜像”。
涂玉芳 回复 @我是声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