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福克纳:意识流与瓦解的南方传统

《喧哗与骚动》福克纳:意识流与瓦解的南方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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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意识流与瓦解的南方传统



/钱佳楠



忠实传递价值,解读全球好书,你好,这里是《喜马讲书》。


这一期要给大家解读的作品是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



1.



福克纳的家乡在美国南方密西西比州的牛津镇,也可以译作奥克斯福城。这座城市很小,小到什么程度呢?用福克纳自己的话说,才“邮票般大”。但是,这座默默无名的小村镇注定将通过他的笔端,以“约克纳帕塔法县”这个虚构的名称,而举世闻名。根据我国作家莫言的自述,他就是在读到福克纳的作品之后,才决定把高密东北乡也建造成一座文学王国的。



福克纳在三岁的时候,就随父母移居到奥克斯福了。他天生放荡不羁爱自由,高二的时候退了学。往后的日子,他谈起这段经历时,宣称自己从来不喜欢上学,他大到能打球了就经常逃学,而且从没有被抓到。



一年后,和他青梅竹马的姑娘埃丝特尔嫁人,新郎不是他,这件事给福克纳带来沉重的打击,伴随他一辈子的酗酒问题似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两个月后,为了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他从朋友那里学会了英国口音,还用假文件证明自己有伦敦的住址,把自己伪装成英国人后,成功地加入了英国皇家空军。



可是没多久,福克纳就回来了,因为战争已经结束,但是,他仍旧到处跟人吹嘘说自己上阵杀敌,死里逃生,还装瘸,虽然没有人相信他的鬼话。



1919年,福克纳入读了当地的密西西比大学,被录取的原因是,他的父亲在为学校工作。不过好景不长,热爱自由的他在大学第二年的秋天又退学了。退学的原因有很多种说法。一说是因为旷课太多,成绩不佳,比如他有门英语课只拿了D;还有一种说法是他品行不端,沉迷酒色。但我个人认为,这很有可能只是福克纳自己的选择罢了。



不过呢,年轻的福克纳跟密西西比大学的缘分还没有尽。他先去纽约暂住了一些时日,之后回来在学校担任邮政局局长,这是个上报国会的永久职位,是个“铁饭碗”,工作也很循规蹈矩:分拣邮件,收发报刊,卖邮票等等。然而,我们这位未来的大作家可能是史上最不称职的邮政局局长,很多他收发的信件和包裹从未寄达,工作期间他整天看书,还有顾客说他之后出版的书就是在邮局工作的时候写的,更夸张的说法是他把邮局当成自己的家,想开门就开门,一旦要喝酒或者打球,就“东主有喜”,闭门谢客了。就这样,他在邮局里待了三年,有一天,他终于醒悟,打算这辈子还是要专心写作,于是就递交了辞呈。



他的辞职信是这么写的:



“只要我仍然生活在资本主义的制度下,我觉得我的人生就要一直听有钱人使唤。但是,要是每个能拿出两分钱买邮票的人都能对我吆五喝六,我这辈子就完了。



以上,就是我的辞呈。”



这之后,福克纳来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奥尔良,而后又去往了欧洲。这期间他写了两三部不够成熟的长篇小说。



1928年的秋天,刚满31岁的福克纳开始写作一部真正的小说,完成之后,他说,这部作品,编辑连一个词都不用改,连一个标点也不用加。这部标志他成熟的代表作,就是《喧哗与骚动》。



1949年,瑞典皇家学院授予福克纳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是“基于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的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2.



了解了福克纳生平之后,我们再来聊聊《喧哗与骚动》这本书。



其实,《喧哗与骚动》讲述的故事并不复杂。康普生一家曾是美国南方地区杰弗生镇的名门望族,而今已经没落。老康普生虽然挂着律师的名头,但其实一辈子无所事事,天天泡在酒缸子里,他的妻子对生活充满了怨恨,冷漠,功利,她一直念叨自己曾是南方的名媛,这种对身份的执着,既是她面对窘迫的现实急于寻找的精神避难所,也更加深了她的痛苦和哀怨。



这个家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小说的核心是围绕这家的女儿凯蒂展开的。她私下和男人约会,后来怀上了孩子,甚至连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这在美国南方地区不啻一种羞耻,按照当地对女性的要求,唯一的方式就是尽快找另一个男人结婚,掩盖这个污点。凯蒂也确实这么做了,但是婚后,丈夫发现了这个隐秘,并最终将她抛弃。之后,凯蒂把私生女寄养在康普生家,独自离开去了大城市。



但是,福克纳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没有就情节展开,他甚至没有直接去写凯蒂,小说其实是从三个儿子的内心视角展开的。福克纳用的手法是“意识流”,简单地说,他给出的人物的心理独白没有经过理性处理,也没有诸如“我想”之类的提示词,甚至连时间线都是混乱的,这是为了抓取人物真实的感受。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看:



第一部分,是康普生家小儿子班吉的视角,这也是《喧哗与骚动》最为惊艳的部分。为什么说这个意识流惊艳?因为班吉有痴呆症,这部分的叙事时间是192847,正逢班吉的33岁生日,但实际上,他只有3岁孩子的智商。



3岁智商的意识流是什么样的呢?福克纳让我们看到,班吉经常会理解错词汇,搞混时间。家里的黑人帮佣勒斯特带班吉回来的时候,经过曾经属于康普生家,如今已经易主的高尔夫球场,班吉听到别人喊“球童”,因为英文中这个词和姐姐凯蒂的名字很像,所以班吉就想起了凯蒂,兴奋地“哼哼起来”。而这也是通过他人的听觉来呈现的,不是“我又哼哼起来”,而是身边的勒斯特说“听听,你哼哼得多难听。”之后,穿过栅栏时,班吉的衣服挂在了钉子上,班吉就想起了过去凯蒂帮自己把衣服从钉子上解下来的情形。然而,因为是意识流,这种时空穿梭是没有提示的,在处于当前时空的勒斯特说了一句“等一等,你又挂在钉子上了”之后,紧接着是“凯蒂把我的衣服从钉子上解下来,我们钻了过去”,这个时间其实已经回到了1900年,也就是28年前,凯蒂带着他帮毛莱舅舅给邻居帕特生太太送情书的那天。



所以,虽然这部分写的是班吉33岁生日的那天,但其实已经隐约给出了整个康普生家的轮廓以及班吉真实的情感。有评论家说,因为班吉是白痴,所以别人在他面前不需假装,反而显示出自己真实的一面,因此班吉是书里的“道德镜像”,投射出周围人的本性。或许还可以补充一点,也因为班吉没有能力掩饰,撒谎,所以他也是真实地呈现了这些人的本性。比如,我们会看到,家里的黑人帮佣对他非常照顾,尤其是老女仆迪尔西,将他视如己出,几十年如一日;与此相反,班吉自己的母亲却冷漠刻薄。



在回忆部分,很重要的一个时间点是班吉改名的那天。班吉四岁的时候,因为母亲发现他是白痴,就把他的名字从毛莱改成了班吉明,因为毛莱是康普生太太的弟弟,她不希望自己的傻儿子抹黑娘家的声誉。凯蒂,作为班吉的姐姐,很大程度上也承担了缺失的提供家庭温暖的角色。班吉五岁了,凯蒂还是会抱他上楼,甚至在母亲冷言相讥的情况下,凯蒂还是坚持如此。父亲酗酒,不负责任,大哥昆丁的优柔,二哥杰生的自私冷酷,都在班吉的心理独白里呈现出来,虽然这部分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一天,但承载量却浩瀚宏大。




班吉这个白痴形象,是20世纪西方现代文学常见的两大人物类型之一,另外一个类型是疯子。17世纪的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曾经说过:“疯子是把错误的概念摆放到一起,从中得出理性;而白痴是没有任何预设,也不做任何推理。”班吉就是这样的形象。值得注意的是,福克纳让班吉把过去和现在联系在一起的方式是通过他特别敏锐的感官,并且赋予这种感官以象征意味。比如勒斯特手里拿着香草,班吉就想起了凯蒂身上的味道一直都是“树的香味”,也是通过嗅觉,福克纳隐晦地提到凯蒂的堕落——当凯蒂开始跟人幽会,班吉开始哭了,因为他闻不到凯蒂身上“树的香味”了——这里暗示凯蒂的天真正在遭受威胁。凯蒂气味的改变是因为用香水,起初的两次她都把香水扔掉,重新拥抱班吉,班吉也就不哭了,但是当凯蒂真的失去了童贞之后,班吉仍是哭,凯蒂没有再做出任何爱意的手势,而是触摸了自己的脸庞。可以看到,福克纳讲故事的方式已经和之前的现实主义作家完全不同了。



第二部分,是长子昆丁的意识流,时间是191062。此时的昆丁是哈佛大学的新生。这里顺便提一句,前面我们提到的,班吉经过的高尔夫球场之所以易主,就是康普生家为了支付昆丁的学费。他游荡在剑桥镇的街道上,准备自杀,内心为了妹妹凯蒂的堕落而深感痛苦。



这部分意识流开始于昆丁祖父留下来的那块钟表。父亲把表传给昆丁的时候,说“这只表是一切希望与欲望的陵墓。”他提到了人类经验都是谬误的,甚至是无用的,时间是征服不了的。昆丁倾听着钟表的声音,实际上也在接受着父亲这种生命虚无的观点,他正在被时间所征服。



这段内心独白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妹妹失去童贞的那天。从个人的角度看,昆丁小时候和凯蒂很是亲密,所以无法接受她的失身;而放到南方的传统里看,他把妹妹的贞洁看成是家族的荣誉,不容一丝玷污。在南方地区,人们一直推崇男性要庇护家中的女性,所以妹妹的失身让他感到自己是失责的。



当妹妹第一次委身于别人的时候,昆丁非常害怕,他希望父亲出面来解决这事,但没想到父亲却告诉他,“贞操是男人发明出来的东西,不值一提。”昆丁不相信,反而越来越深地陷入对贞洁的执迷。到他去哈佛上学之前,凯蒂怀孕了,而且不知道怀的是谁的孩子。昆丁和其中可能的对象之一达尔顿决斗,结果他自己却晕了过去。他的优柔,软弱带给他巨大的创伤,他想过杀死妹妹,但是下不了手。无法面对这一切的他,甚至去告诉父亲:是他和妹妹乱伦,妹妹怀的孩子是他的。借用这种心理的解释,昆丁妄图说服自己,自己仍然尽到了保护妹妹的责任,因为如果失去贞洁的妹妹要遭到地狱的惩罚,自己至少能够加入她,但是父亲一眼就看出他在撒谎。



之后,凯蒂为了隐瞒怀孕的事情嫁给了一个道德低劣的男人,之后东窗事发,惨遭抛弃,这些都继续加剧了昆丁的痛苦。他在凯蒂婚前就一再说“别嫁给这个坏蛋”,然而仅仅凭他一人之力,并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帮助凯蒂。



这些回忆都镶嵌在了昆丁的当前时空里,他仍在镇上漫游,经过河边他聆听了几个孩子的闲聊,而后他又遇到一个买面包的意大利姑娘,小姑娘不会说英语,而且看上去迷路了,他就带着她去找家人,一路上喊她叫“小妹妹”,似乎在潜意识里,他希望通过她找回和妹妹凯蒂之间的联系,但是这其中的深层联系令人焦心,他关注小姑娘的手,觉得她的手很脏,其实让昆丁放不下的,还是妹妹凯蒂的不洁。



之后,自杀的念头让昆丁情绪亢奋,他处在了一种谵妄的状态里,他的语言错乱不堪,逻辑混乱,最终是“最后一下钟声”的打响,是黑暗中的沉寂,昆丁选择自沉于查尔斯河的河底。在他的潜意识里,如果妹妹当初能选择这种方式了结自己的生命,清洗自己的原罪,家族的羞耻就可以抹去,但是妹妹不会这么做,于是,他要代妹妹这么做,这是他唯一可以完成的“英雄事迹”,他出演了一幕“二手的悲剧”。



在这部分里,昆丁主要的挣扎不仅在于凯蒂失落的天真,家族荣誉,还有时间。时间也有着浓烈的象征意味。这一章有个情节,昆丁自杀前,请一个黑人差役第二天帮他送一封信,里面应该是他的遗书。昆丁反复强调“明天,记得是明天。”这是个很有戏剧感的画面,因为昆丁是没有明天的,而他身边的这个身在北方的黑人却是有明天的。



前面两部分,我们分别讲了小儿子班吉和长子昆丁的意识流。接下来,我们接着讲次子杰生的意识流。他是凯蒂的弟弟,班吉的哥哥。杰生最得母亲的宠爱,因为母亲觉得自私自利,有着强烈物质欲望的杰生最像她的娘家人。



这部分的叙事时间是192846,也就是班吉那一部分的前一天。杰生的心理独白很直接,他缺乏哥哥和姐姐的那种善良和温情,所以反而没有一丝挣扎和痛苦。打个比方,这部分一开始,写到了凯蒂寄养在娘家的私生女小昆丁再次逃学,母亲担心会被学校误以为是自己不管孩子,声誉受损,杰生不仅一语道破母亲从来没管过这个外孙女,还抱怨自己必须抽出工作的时间来找这个孩子。



杰生非常冷漠,母亲委屈地哭起来,他对此的反应却是:“这时候她又哭起来,嘟嘟哝哝地说什么连她自己的亲骨肉也诅咒起她来了。”他身上几乎没有什么南方传统价值的残留,他不重视家族荣誉,毫无道德底线,甚至以侄女为名向其母亲凯蒂勒索钱财。当小昆丁问杰生索要凯蒂寄来的钱时,他只给了她十块钱,剩下的全部自己私吞了。等到小昆丁说自己急需这笔钱时,他表面上虽然询问侄女“为什么要用钱”,但并没有真的在关心,只是为了让侄女哑口无言,以此打消她追问母亲一共寄来多少钱的念头。杰生的生活非常现实,这整个章节几乎都围绕着他的生意,在利益面前,其他东西都可以让步,包括家人。讽刺的是,如今衰败的康普生一家完全要依靠这个毫无道德内涵的人来支撑。



有评论家说,杰生象征着美国北方工业资本主义的投靠者。如果从这个角度看,福克纳在这部小说中表达出对于南方的绝望,南方的传统文化固然闭塞,扭曲,是沉重的枷锁,但是如果完全舍弃则会失去灵魂,无所凭依。



第四部分,也是小说的最后一部分,跟随的是黑人老女仆迪尔西这条线索。这部分的时间是192848,也就是在班吉33岁生日之后的一天,而这一天,恰巧就是复活节。这是全书唯一非意识流的章节,通过第三人称全知视角来讲述。



康普生家是破败的,康普生太太病重,奄奄一息,大儿子昆丁懦弱偏执,最终以自杀了结了年轻的生命,二儿子杰生毫无道德,是逐利的行尸走肉,小儿子班吉则是个弱智。但是,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迪尔西强健有力,虽然一直被刻薄地对待,但是忠诚,坚毅,睿智,这很大程度来自于她的基督教信仰。



这部分从康普生家打碎的窗户开始说起,杰生和康普生太太怀疑是家里的黑人帮佣打碎的,但是迪尔西否认了。接着,因为凯蒂的女儿小昆丁没有下来吃早餐,杰生怀疑昆丁会拿走凯蒂寄来的钱,于是抢走了康普生太太的钥匙,冲到楼上;等随后康普生太太和迪尔西上楼时,房间乱成一团,小昆丁已经逃走了,很有可能是杰生动手打了小昆丁。



之后,迪尔西还是按照复活节的习俗,换上亮丽的衣服,带着家人和班吉一起上黑人教堂听布道。与此同时,杰生到处去找寻小昆丁的下落,从戏班那里得知,小昆丁可能和戏班里的一个男孩一起逃跑了。



小说的结尾回到迪尔西,勒斯特和班吉,班吉和开始一样,一听到有人叫“球童”,就兴奋地哼哼,因为他又想起了姐姐凯蒂。迪尔西叮嘱勒斯特好好照顾班吉,他们驾着马车赶路。全书最后终结在了这句话上:



这时,班吉蓝色的眼睛又是茫然与安详的了:电杆、树木、窗子、门廊和招牌,每样东西又都是井井有条的了。



3.



好了,故事已经讲完。大家听下来会觉得,《喧哗与骚动》似乎没有讲什么史诗般的故事呀,为什么它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这么高?



这么说吧,情节并不是这部作品的重要层面。读《喧哗与骚动》的过程就像在凝望撒在空中的漫天飞絮,要等到读完,掩卷沉思,才能在自己脑海里把这些碎片拼成完整的画卷。福克纳的意识流重在给人营造南方生活的印象,而不是粗略的大事记。



这种写法有什么好处?首先,小说的层次变得极为丰富。



小说的题目取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生活就像愚人讲的故事,充满了聒噪与狂怒,却没有任何意义。翻译家李文俊把这里的“聒噪与狂怒”译为了“喧哗与骚动”,很符合小说的氛围。



从这个角度来看,福克纳的这部作品极具野心,它看起来讲的是一个南方家族在南北战争中暴露出所有的原罪,又在随后不可避免的经济转型时期走向衰败,但实际上它还有着现代性主题,好比马歇尔·伯曼所说的“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这里“坚固的东西”首先是指以基督教为核心的道德秩序,尼采宣布的“上帝已死”,不是揭开序幕,而是作为结论性的宣告,是传统道德的瓦解。



福克纳小说里四个部分的设计其实透露着这层含义,除了第二章长子昆丁的部分,第一、三、四章恰好是基督受难日到复活节的三天,也就是46日到8日。而第二章的191062日则是基督圣体节的第八天,连班吉的年龄都有深意,班吉33岁,基督是在33岁受难。可以看到,小说里唯一没有受到精神危机的人是黑人女佣迪尔西,因为她仍然保留着坚固的信仰,连康普生太太都歧视自己的亲生儿子班吉的时候,迪尔西会说:上帝眼里可没有白痴和健全人的差别。她的爱和付出从来没有动摇过,令人感动。



反观除她和班吉之外的其他人,有的自私,有的堕落,有的懦弱,都沉溺在原罪的沼泽之中。李文俊先生在译者序里一语道破:以他们为代表的“现代人”违背了基督死前对门徒所作的训导:“要你们彼此相爱。”



我们前面也提到了,福克纳主要采用了意识流这种现代文学技巧,直抵人物内心。在此之前,现实主义文学中的叙事者宛若全知全能的上帝,他代替人物发声,某种意义上也在掌控人物。但是,在现代作家看来,这种傀儡戏的方式处理和过滤掉了人物最真实的直觉,所以福克纳选择让读者和人物的直觉坦诚相见。与其说,这是内容上的真实,倒不如说是感受方式的真实。举个生活中的例子,我们知道秋天到了,或许并不是有个旁白的声音在宣布说:秋天到了,而是某一天出门闻到了桂花的香气,后者,就是意识流想要展现的真实。



这部小说的四个章节不是完全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而是乱序的CABD这样的结构,并且最后一章特意用传统的叙事方式,让小说在舒缓和平静中拉上帷幕,评论家指出,这其实是交响乐的结构。



《喧哗与骚动》不是通俗易懂的小说,但却是完完全全的大师之作,小说中的小说。著名作家加缪曾经盛赞福克纳是“全世界最伟大的作家”,虽然我们可以为他谦虚地加上“之一”二字,但是一旦你读过《喧哗与骚动》,就会明白,加缪的赞叹并非过誉。



好了,诺奖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就为你解读到这里,我们下期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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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维娜微辣

    小说的题目取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生活就像愚人讲的故事,充满了聒噪与狂怒,却没有任何意义。翻译家李文俊把这里的“聒噪与狂怒”译为了“喧哗与骚动”,很符合小说的氛围。

    V格尔尼卡 回复 @维娜微辣: 是呀

  • 游似

    听《喧哗与骚动》的时候,我的意识也开始流动。如果让我写一部小说,该如何结构?比如大学毕业之后到考研的五年,关于那神奇的13份工作,意识流肯定不适合了,但可以偶尔为之。每一个工作一章,每章换一个叙事者倒是,老板、同事、客户、供应商、房东、路人、同学、网友、朋友、恋人……而且可以从两头往中间写,最后两条线索交叉,最后的结尾,地点就在苏州,那天是第7个故事主角的生日,他在本子上写下日记,最后写上自己的笔名**,那个名字正是全书的主人公……完了,完了,我听到哪了?

  • pb1j1

    意识流的名著还有哪些呢?大家推荐推荐

    凌云_9z7 回复 @7嘎gdgdgd: 没人能读完

  • 许尔勒

    💪

  • 学习和快乐就是鸡和蛋

    俏皮话……“只要我仍然生活在资本主义的制度下,我觉得我的人生就要一直听有钱人使唤。但是,要是每个能拿出两分钱买邮票的人都能对我吆五喝六,我这辈子就完了。 体现价值观的力量……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迪尔西强健有力,虽然一直被刻薄地对待,但是忠诚,坚毅,睿智,这很大程度来自于她的基督教信仰。 《麦克白》:生活就像愚人讲的故事,充满了聒噪与狂怒,却没有任何意义。

    茫茫渺渺 回复 @学习和快乐就是鸡和蛋: 追忆似水年华

  • 福拉明哥

    声音真好,要是再注意停顿和断句就更生动了,听起来太平铺直叙了

  • 听友109150298

    声音好听,讲的真好

  • pb1j1

    酗酒的人吗? 肝挺厉害

  • 遨游知识海洋的大可瓜

    贞操是男人发明的东西,毫无供用处。不错,不错,不愧是莫大大推荐的书籍。这些都是塑造民族史诗中仁厚而黑暗的地母类型女主的杰出作家。推荐大家看鲁迅先生《坟》里面的论寡妇主义,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 1598896qnmj

    正在读,第四部,写得非常细腻宏观,很吃时间和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