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回 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第二十四回 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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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二十四回点评】
回目是“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痴女儿遗帕惹相思”可见,此回主要内容是写贾云的。
如果说,上一回重点写的是大观园里如花美眷的公子小姐们的风花雪月,这一回,主要写的是市井俗人的柴米油盐。写这些下层小人物的生活之不易,生存之艰难,似乎作者曹雪芹一点儿也不陌生,写来照样得心应手。所以窃以为,如果仅仅把《红楼梦》界定在浪漫言情之“集大成之书”上,是有失偏颇的。《红楼梦》的写实,也是中国古代文学无有项背的。

这回里的小人物,显然,贾云是重点,也是这些小人物的“中心”。
贾云,有人说,他是《红楼梦》里情商最高的,窃以为有道理。这一回,主要写了贾云两件事,一件是向宁国府谋求差事,我简称之为贾云谋差,一件事是怡红院丫头小红爱上了贾云,贾云也有此意。
为了生计,贾云不得不向荣国府求职。他先是求情于荣国府当家人贾琏的,谁知道贾琏早已大权旁落,真正的里里外外当家人都是王熙凤啊!当他从贾琏的嘴里听到早前贾琏答应给他的差事因为王熙凤,给了贾芹了,贾云立刻就明白了问题的根源所在:他找错人了。贾云的聪明,可见一斑。于是,一个周全的计划就在他的脑海里形成了——贿赂王熙凤。
接下来的一系列事件的发生,都源于这个事件。贾云的平时为人情狀,随机应变的能力,能说会道的口才,在受尽屈辱的情况下仍然不失尊严的回敬(与舅舅的借当时),一步步写来,把小人物生存之不易,描述得丝丝入扣。《红楼梦》写实的风范,就是这样展示出来的。
醉汉泼皮倪二,之所以睁开醉眼看见是贾云,立刻收起了张牙舞爪、恨不得一口把人吃了的气势,恭恭敬敬地称“贾二爷”,如果平时贾云做事没有分寸,泼皮倪二断不会如此一反常态的。贾云能接泼皮倪二的银子,除了自己刚需,也是贾云换位思考的结果——如果不接,恐怕伤了倪二的自尊心(关于贾云邂逅倪二,晨伊妹妹“漫谈”时讲得非常好,我不再赘述了)。面对舅舅的虚伪,舅母的刻薄,尽管贾云心凉如冰,但回敬的言语既不失礼节,又不亢不卑,可见其心性并非龌龊之人。最精彩的是如何把礼物让王熙凤收下,贾云的一番说辞简直是天衣无缝,任凭王熙凤再聪明,也不得不欢欢喜喜地收了。
此一回通过贾云谋差,窃以为,曹雪芹真正的目的是与前文王熙凤任用的贾芹作对比的,对比出贾府用人的失当,为将来贾府的败落草灰蛇线,埋线索于千里之外的。贾芹的差事,靠的是其母亲对凤姐儿的献殷勤,与他真正能否担当得起职责无关。贾云的差事,全凭自己一己之力,至于他是否能当好差,自然不必赘述。看曹雪芹写他二人领了供给银子后做的第一件事:贾芹是“随手拈一块,撂予掌平的人, 叫他们吃茶罢。”这是什么行为?贾云是一分钱没有动,而是先回家告诉母亲,然后还账(说话算话),买要种的树。做事情的缜密,都在这些细节上了。
令我不解的是,续书者高鹗会把贾云作为巧姐“狠舅奸兄”里的“奸兄”,证据何在呢?
写贾云谋差,从听贾琏说先前答应他的差事泡汤了,到他“拿了五十两,出西门找到花儿匠方椿家里去买树,”的圆满结局,中间的跌宕起伏,迂回曲折,真真是写尽了“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曲径通幽之美。
看小红与贾云的邂逅,与贾雨村与娇杏又有同工异曲之妙——都是看两眼,娇杏是有意无意的,小红是“吓死眼”看的;娇杏是无意于贾雨村,小红是有情于贾云。晨伊妹妹说表示了贾云的年轻漂亮,有道理。贾云从小红说话的条理清晰上,也已经喜欢上了小红了。
贾云与小红的情感纠葛,应该是为后文伏笔的。小红的梦境,曹雪芹是不是告诉读者:再卑微的人,也有做梦的权利;青春躁动的年纪,都有情痴的可能,并不是只是大观园里的公子小姐独有的。这种认知,是不是可以说是曹雪芹已经有了天赋人权的意识呢?
此一回还有一件小事儿,往往会被红学家忽略不计,就是贾宝玉去看望生病的贾赦,正好贾环和贾兰二人也随后到了。邢夫人厚此薄彼的做法,被贾环看出,贾环就给贾兰使眼色,小叔侄俩就由贾环找个借口走了这件事,当然,表面上是写贾环,贾环也不笨,能看出眉眼高低。但小小的贾兰,此时就与贾环相好,是否暗示了将来贾兰的为人品行呢?果若如此,“奸兄”是贾兰,就已经有了伏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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