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学生溺水事件详细点

2024-01-14 07:05

2024-01-14 11:16

溺水事故一 

       2017年1月2日下午18时左右,衡水市阜城县崔庙大息庄有人发现,三个小孩掉进一条很深的水渠。傍晚孩子浮出水面,随后被打捞上岸,救护车赶到时,3个孩子均已没有了生命迹象。

 

溺水事故二 

       2017年1月5日,咸阳的肖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在当地某游泳中心儿童戏水池内玩耍,没多久,她发现4岁的儿子不见了踪影。经过大家一个多小时的找寻,最终发现孩子已经意外溺亡。监控显示:事发时,肖女士就站在距离孩子三四米远的地方。但当时她背对着孩子在玩手机,并未发现异常。孩子挣扎三分多钟后,慢慢沉入水底。

溺水事故三

       2017年1月7日下午3点多,肇庆市荷田村6年级小学生小莫和同班的3名男孩一起前往新兴江荷田村附近江段沙洲玩耍,准备去河里摸几条鱼用来烧烤。结果,小莫落水,直到8日晚上,他的遗体才被打捞起来。

溺水事故四

       2017年1月10日凌晨,一名复旦学生清华溺亡,此名学生试图从荷塘北岸朱自清雕像处跨过冰面到南岸的水木清华牌匾处。不料,走到荷塘接近中心区域时不慎落水,一死一伤。

溺水事故五

       2017年1月12日,扬州文汇西路文汇苑小区就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名10岁小男孩在小区内溺水身亡,昨天下午1点多钟,小男孩带着妹妹到小区里的景观河边玩耍,不知何故,小男孩落水了,后经120施救后确认一名小孩己无生命迹象

溺水事故六

       2017年2月26日,深州境内大田南干渠,两名儿童下水游泳被冲向下游,幸好有渠道上施工人员及时发现,一名儿童得救,另一名却不幸溺亡,年仅12岁。

溺水事故七

       2017年3月11日15时,十堰市茅箭区香山苑一标段发生一起溺水事故,死亡1人。

溺水事故八

       2017年4月2日下午3时23分,我局二程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三个小孩在二程到桐柏路口处一水塘落水。派出所迅速出警,到现场后得知有一人己被救出,两小孩不见踪影。派出所协同村立即派人下水搜救,经过二十余分钟的搜寻,落水两人先后被找到。后经120施救后确认一名小孩己无生命迹象,另一小孩送医院抢救(己确认抢救无效死亡)。另一溺水学生被救起,身体无大碍。


光有案例还是不够,下面给我们提出了多个防溺水实用建议: 

1、坚决不要去渠边逗留、玩耍、垂钓,石津渠水深水急,渠坡长期被水浸泡,既有一层青苔又有细腻的泥沙,一踩上去很容易滑入水中,很难爬上来。

2、如遇有人落水,一定不能冒然下水营救,更不能手拉手盲目施救,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大量体力,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

3、同学们要学会智慧救援,如:立即大声呼救寻求帮助,同时将身边能找到的竹竿、木板、绳索、救生圈等抛给落水者。

4、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其呼吸通畅,以及口对口人工呼吸等方法。


防溺水知识 

1、下水前先做伸展运动暖身,并淋浴做好个人卫生后才能下水。 

2、生病、精神或情绪欠佳时不可下水。 

3、在水里不宜停留太久,以免过度疲劳,通常半个小时即上岸休息,可恢复体温。

4、在水中不过分自信或逞强好胜

5、过饿、过饱都不宜下水。 

6、不要在温差太大(水温过冷或过热)的环境下游泳。  

7、勿过于激烈运动或远离岸边游泳,以免抽筋造成意外。 

8、不明水域不可贸然下水或跳水,以免造成溺水或意外伤害。 

9、不在家中水缸、澡盆或水井口旁边嬉水游玩。 

10、绝不搭乘超载的船只。 

11、在设有警示标志之处,或围起栏杆、篱笆等等具有危险性的水域,要遵守警示不可下水。 

12、在深水区不要用充气式浮具(如游泳圈、浮床等)玩水,有时会因漏气或脱落而发生溺水。 

13、不到工地水坑、水塘、水库、楼顶水塔、水池、江边、小溪等不明水情的地方玩水。 

14、在设有救生人员值勤的水域活动,且听从指导并不要超越警戒线。 

15、水底常有易滑溜的石头,在水中行走,应注意安全避免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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