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区7家餐饮门店存在食安问题,被责令整改

北京通州区7家餐饮门店存在食安问题,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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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存在未按照要求清理库存食品、后厨卫生条件脏乱等问题的7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

◆被查处餐饮门店

1、北京市通州区西集满成餐厅

存在未按要求清理库存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漕运龙旗餐饮有限公司

存在食品处理区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毕恩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州北苑南路分店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通州北苑餐厅

存在后厨卫生条件脏乱、冷冻库未按要求达到保证食品安全所需温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东顺锦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后厨卫生条件脏乱、未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岐峰餐饮有限公司

存在后厨卫生条件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7、北京福祥胜商贸有限公司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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