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了2024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两起食品领域案件。一起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生产经营熟肉制品和无照经营案;另一起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据公告,2024年1月,旅顺口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一厂区院内有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熟肉制品生产。当事人赵某不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该厂区院内从事熟肉制品生产加工,构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生产经营熟肉制品和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有关规定,旅顺口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468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理。
另一起案例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办事处某食品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2024年1月8日,长兴岛经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办事处某食品店销售过期食品的案件线索。经查,当事人销售的14盒“啵啵芝士泡芙”、13盒“原味奶贝蛋糕”均已超过保质期,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长兴岛经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