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2024.7.21):以同学及医生的视角剖析温州附一医院李晟被杀事件!到底是怎么了?医生该怎么办?社会该怎么办?

医患关系(2024.7.21):以同学及医生的视角剖析温州附一医院李晟被杀事件!到底是怎么了?医生该怎么办?社会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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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

温州附一医院的大学同学被伤害

2024年7月19日,网络爆出温州附一医院心血管内科李晟医生被患者家属砍杀,正在抢救!李晟是我们温医91级的同学!太震惊与悲痛了!同学群一片祈祷,愿同学抢救成功,挺过难关!

同学们都在祈祷,希望李晟能渡过此劫,不单只是因为他是我们同学,但因为医生不该成为患者或家属发泄的对象;也不是网上说砍错了人,即便主治大夫也必不能因为治疗的失败而要承受患者或家属的砍杀!医生只是职业而已!!随后公安机关发布了警情通报:

2024年7月19号晚没有等来抢救成功的消息,而是已经回天乏力

医生群体内部再祈祷、抢救再及时,仍终因伤势过重,网上信息是说先用榔头打击头部,再用长长的刀贯通肝胰肾并刺破腔静脉,还有颈动脉!多么残忍的凶手!凶手也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但生病是医生害的吗?医生是故意治疗失败的吗?若是治不好都得死!天下还需要医生吗?还有人当医生吗?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医者尽力救治,成功与失败不都是正常吗?为什么一再发生伤医事件?

同学私发我,告诉了这个噩耗!悲痛不已!但悲痛之余,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其实不是安检的事,也不是医生群体性道德低下或缺乏仁心的事。安检再严格,也无法杜绝已经下了狠心的患方置医生于死地!而是为什么会这样,什么原因导致患者要将怨愤发泄到本该同一战壕的医生头上?

频繁发生的杀医事件根本已经不是医患矛盾,而是刑事案件,就是恶性杀人事件!甚至在公共场合作案,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不管动机源于什么,实施的过程与结果都不再是医患纠纷!

医患关系怎么会走到如此不堪的境地?

医患本是面对疾病的战友,是同一战壕的同志,是什么原因导致医患关系恶化至此?让患者觉得医生就是导致自己家人死亡的凶手,而要医生抵命!医生步步为营,看每个病人都要把患方当成随时要打官司或有纠纷的对象!作为在医疗一线近30年的资深外科医生,我觉得下面的这些因素可能是极重要的:

1、首先是法律法规对医生的要求过于苛刻,而又过于简化疾病的复杂性:疾病本身是复杂的,人体的奥秘就如宇宙的奥秘,为什么生病,怎么生的病,如何预防以及如何治疗,体内器官相互的协调与功能如何进行,生理功能有形与无形之间如何有机统一?人类能说自己已经掌握生命的密码了吗?如果没有,什么单病种付费、日间手术、流水线式的诊疗规范和要求都不是合乎自然规律的!将任何疾病的诊疗做硬性的规定,然后有异常情况或并发症事后来找医方的漏洞,而且只要有过失,不管是不是造成不良后果都要担责!这势必导致以下结果:患者认为没有治好病就是医生不用心,水平不行或责任心不行。而且只要有纠纷产生,去鉴定医院不管如何总要多少担些责任,一为和谐,二是事后提灯定损,总会找到疏漏之处。这很关键,这容易在患方的思想下认定:只要治不好,都是医生的错!医生为防止误诊漏诊必然多检查以保留证据,为免产生纠纷时口说无凭,从而大大增加检查与治疗的费用,而实际上有许多事实上是无效和未必需的。

2、医院经营的困难与医疗费用的增长之间的矛盾,而面对百姓又得广覆盖与扩大医保报销范围与力度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百姓要求医保覆盖面广、报销额度高;国家提高报销比例与范围,利于患者,但医保资金有限,只能约束医院;医院的运营国家投入占比少,只能靠增加医疗收入来维持人员费用以及日常运营费用,那医院必要多看病、多手术、多检查才行;医保费用的不足,出台药占比、耗占比以及单病种付费等各种手段就是要降医疗费用,导致单个住院或看病患者的实际收入下降,医院只能增加数量来维持,过度检查以及过度治疗产生;大医院有优势,吸引更多病人,床位紧张,为了增加利润得扩张床位,新建院区,新建分院,而且要短平快的疾病,加快周转,每个病人的收入或最大化,慢性病长期住院的都不受欢迎,小病而且是程序化、流水线式作业的疾病才最受欢迎;医保资金不足,对医院约束更紧,但对患方不能松口,告诉患者病看好为止,没有要求必几天出院,也没有规定什么药不能用,将矛盾转嫁到直接面对的医生和患方双方之间。医患之间因治疗费用或治疗效果不理想还花了钱,变成了对立面!在一定程度上,医院也确实存在过度检查与过度治疗,但不过度能如何?打官司要证据、医院扩张要利润、不断增加的安保力量、污染处理、水电运营等都要钱,而政府补贴到医院杯水车薪。医院要自己营利,还要承担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等。为了所谓规范医疗行为,设立越来越多的条条框框,自然要有部门来监督检查,行政成本越来越高,再次推高了医院运营的压力。大家看看各医院后勤行部门的人员占比就知道了,接触治疗病人的是一线医务人员,但维持医院日常正常运行却需要大量非医护人员,从某个角度说,后勤行政人员不能产生效益,但支出并不小。

3、媒体与舆论夸大医疗行业的黑暗面,激化医患矛盾:本来每个行业都有正向能量也有负能量,有无私奉献,专心钻石业务的医生,也有贪利坑病人的医生,本该建立建全制度,规范医疗的行为,杜绝利益链,砍掉中间环节。我想没有医生不喜欢堂堂正正做人,拿阳光合法的收入,如果付出多就得有高的收入。但前面说了,国家投入不够,主要靠医院自已营收呀,自然也会滋生腐败与黑暗。而医生与医院是社会上每个人都绕不过去的,而且许多生了大病的人,往往也确实最后容易人财两空,这是医疗行业与医学的局限性所决定的。但媒体和舆论放大医疗的黑暗面容易在百姓心中埋下仇恨医生的种子,当自己家碰到人财两空的情况时,会产生以下想法:医生就该治好病的,治不好就是水平不行或责任心不够;治不好还让我花了这么多冤枉钱,让我钱失人也死;医生在医疗过程中逐利,不当得利坑我;你让我人财两空,我也要让你付出代价。这时候如果极端思想或走投无路的人,就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导致伤医或杀医事件的发生!

4、不管法院或公安机关在有医患纠纷的前提下,容易将患方的过激行为寻找缘由,按纠纷而非刑事案件来考虑。医院领导也为息事宁人,与患方协调解决,许多本该负刑事责任的案件最后按纠纷调节解决。从而导致伤医事件的患方成本过低,反而许多时候有利可图。等大家都觉得质疑医方几乎没什么损失,而容易获利,则所谓的“维权”事件则越来越多,医院彼于应付,不断压榨和提高对医生诊疗行为的要求,医生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如何走出医患矛盾的困局?

医患矛盾的产生绝非只是安保不够的问题,即使加强保安与进入医院的安检措施,也只是压着锅盖,不让弹起来。而导致医患矛盾的根源并未解决。就如前文所述,要针对导致医患关系恶化的根源来考虑问题。一是科普与舆论要正确引导大众理性面对生老病死;二是要对医疗有容错纠错的机制,不能过于苛刻要求医生;三是深化医疗改革,改变医疗收入的构成或运营方式,至少不能让医患双方在经济上成为对立面,也不能将医保资金不够的矛盾转嫁给医患直接面对的双方;四是改变目前医疗纠纷或医疗官司动不动就判医方担责的趋势,这一方面事后提灯是不同于事先诊疗考虑的,事后是找错,事前才是诊治。另一方面也是要扭转百姓治疗好病就是医生的责任这样的观念。如果生病是自己的事,医生尽力了治不好并不是医生的责任,这在治疗失败的病例中,家属的思路就会不一样,不容易将怒气发泄到医生头上。当然这必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当务之急则是加强医院安保,建议有纠纷患者的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尤其是再到原医疗单位就诊时要特别注意或向有关机构备案,减少伤医杀医事件的发生。医生是人不是神!医生也有妻子子女与父母!医生只是职业的一种,不应该由医生个人来为行业或职业的不当来买单,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绝不应该!!

医患关系的恶化其实是目前社会秩序、公序伦理不堪的缩影

我总觉得过于引入西方的契约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以及证据意识,在许多时候法所不达的地方而又失去道德的约束是社会秩序,公序伦理不堪的重要原因。试想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的境地:老人摔倒不敢扶、打架斗殴不敢劝、学生违纪不敢管、菜场摔倒要赔钱、邻里帮衬不敢请……。一件件一桩桩,放在几十年前都是相亲相爱的友好大家庭,为什么人们之间越来越冷漠?看似讲证据,其实是促冷漠,崩道德!老人摔倒你扶了,说不是你撞为什么扶?你无法自证清白,则要赔钱!乡里乡亲帮忙是几千年来相处之道,现在却如果帮你家干活不慎摔下导致不良后果,你家得负责他后半生,担责到你倾家荡产!老师管了学生,若学生跳楼了,学校与老师吃不了兜着走!凡事讲证据,动不支打官司,整体的社会运行成本也是越来越高的,合同、免责条款、签字画押,什么事都得留下纸面证据,就是为了纠纷时打官司用,但更多的都是无效的,因为没有到打官司的程度。道德与社会公序良俗却越来越崩塌,因为它只受谴责,甚至谴责都没有!

当法律以保护弱者的角度,任何问题都要找人背锅,而不愿反思自己的失误或运气不佳才患病、才摔倒、才受伤害,而是怪菜场地太滑、车开太快、水塘没警示、窗户没锁牢,而法律居然都支持索赔!那么造成的结果必是:所有人都不反思自己的不对,也不接受合乎自然规律的生老病死,而是责怪对方,要对方担责!反应在医患之间的极端情况下就是杀医!

李晟同学的悲剧不是第一个,也绝不会最后一个!

重拾中华传统美德,重塑文化自信,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才是和谐社会的根本!!

李晟同学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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