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孔子所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之说?
人积善与积不善, 因也; 余庆与余殃, 则果矣。 又既有余庆余殃, 岂无本庆本殃。 本庆本殃, 乃积善积不善之人来生后世所得之果, 当大于余庆余殃之得诸子孙者百千万倍。 凡夫不得而见, 何可认之为无乎。 喻如黑夜不见一切物,不得谓一切物悉皆消灭矣。
约佛法论, 从凡夫地, 乃至佛果, 所有诸法, 皆不出因果之外。 约世法论,何独不然。 故孔子之赞周易也, 最初即曰: “积善之家, 必有余庆。 积不善之家, 必有余殃。 ” 夫积善, 积不善, 因也; 余庆, 余殃, 则果矣。 又既有余庆余殃, 岂无本庆本殃。 本庆本殃, 乃积善积不善之人来生后世所得之果, 当大于余庆余殃之得诸子孙者百千万倍。 凡夫不得而见, 何可认之为无乎? 喻如黑夜不见一切物, 不得谓一切物悉皆消灭矣。 (《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 卷十第 525 页 挽回世道人心标本同治录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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