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927年4月26日,鲁迅在广州白云楼为散文集《野草》写下题辞:
“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
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人——动物——植物。
植物虽然处在食物链的末端,但人和动物都是“不可再生能源”,而植物却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扎根大地,吮露汲水,轮回枯荣;韧性隐忍,卑以自牧,向死而生。“大地山河一卷经,拈来题目甚分明。山花野草皆谈说,蠢动含灵侧耳听。”
荆芥的境界
河南人吃荆芥,据可靠史料,可追溯到北宋。
所以,开封甚至整个豫东都流行一句话:“吃过大盘荆芥。”以此形容见过大场面、交过大人物、开过大眼界、看过大世界的牛逼人物。
我到郑州之前,不知道啥是荆芥。
我们老家不种这种植物,从小也没吃过,更别说“大盘荆芥”。因此,我一直都是一个不怎么有“荆芥”的人。直到来到郑州,才真正看了世界、开了眼界、提了境界,顺便也吃了荆芥。
神农氏“尝百草,始有医药”。荆芥既是一种蔬菜,也是一种中药,又名假苏。《神农本草经》中释其名曰“因有辛香之气,有如紫苏,故而得名”。《本草从新》记载:“能发汗。散风湿。利咽喉。清头目。治伤寒头痛。中风口噤。身强项直。”
前几天,去雄安新区一家未来健康中心参观,在一面中药名单墙上,“荆芥”赫然在列,介于“京大戟”和“九里香”之间。
但在河南,荆芥的蔬菜属性远远超过了其药用属性。
荆芥主要吃尖和叶,像豌豆尖一样,掐完还能长,越掐长得越快,而且会形成数个主干,长得更旺盛、更粗壮、更密实,“劫劫长存,生生不息,宁极深根秋又春”。
现在超市和菜市场卖的多是整棵成捆的荆芥,回去之后再掐尖、择叶、清洗,或凉拌、或清炒、或做饼,都好吃得不得了。
“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荆芥味辛,性温,主寒热,表虚自汗者、阴虚阳亢者、麻疹已透者、疮疡已溃者不宜多食——“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掌握“时度效”,过犹而不及。
酷热夏季,郑州人中午最爱吃捞面条。面条煮熟凉水焯过以后,拌上蒜汁,浇上炸酱或西红柿鸡蛋卤,再撒上些黄瓜丝、萝卜丝,筷子搅均,稍等入味,抄上一口,品咂再三,总觉得哪里不对“味”儿?
“咦!”一拍大腿,忘放荆芥了!怪不得入口不那么清凉爽口、唇齿留香呢!
不夸张地说,荆芥就是这碗捞面条的“灵魂”,是这个炎炎夏日的“消暑利器”,也是这顿健康午餐的“点睛之笔”。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原来荆芥是河南特产,现在淘宝上,到处都是“河南经典美味菜——带土大叶荆芥苗”的销售链接,现已“顺丰”热卖到全国各地,让全民都“吃过大盘荆芥”,《舌尖上的中国》新一季也有了新选题。
商家更是嗅觉灵敏,继跨界“杂交”出茅台口味咖啡和冰淇淋之后,又迅速研发出别具特色的荆芥口味茶饮,瞬间成为“网红饮品”,攻占了z时代的“朋友圈”和各大视频播放平台,热评居高不下,热搜蝉联霸榜。
有此人间美味,还说什么点背?
上世纪末,郑州越秀学术讲座邀请北京一位大作家来郑讲学。晚宴席间上了一盘“荆芥拌黄瓜”,这位大作家一吃,爱不释嘴,连连称赞,“天下美物”。
越秀酒家老板崔先生给他绘声绘色地普及了一堂“荆芥简史”,说得这位大作家心旌旖荡,说自己走南闯北经年,竟然“败”在河南,还没“吃过大盘荆芥”——“真是白瞎了我这个人儿”。
临回京前,这位大作家闷闷不乐,似有心结。崔先生窥其端倪,明其心思,就差人用“尿素”化肥袋子装了满满一袋子荆芥,“自今流散有归处,千里遥寄故乡人”,让大作家带回京城,放入冰箱,慢慢享用,细细品尝。
化肥肥沃土地,荆芥营养身心。大作家果然笑逐颜开,心结大开,和崔先生“荆”此考验,也成了莫逆之交。
张爱玲在《色·戒》中写道:“通往男人心中的路是胃。”
深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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