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成帝刘骜(ào)是汉元帝刘奭(shì)与孝元皇后王政君所生之子,竟宁元年(前33)以皇太子身份登上皇位。他在位二十五年间,虽能容受谏言,使公卿称职,在文化方面亦有所建树,但沉湎酒色,骄奢无度,致使朝堂上外戚擅政,民间妖妄之言纷起,在依旧“承平”的表象之下,西汉王朝已走向深度腐朽和没落。
在汉成帝统治时期,外戚王氏家族登上了西汉的政治舞台,开启了外戚擅权的序幕,也为后来的王莽乱国埋下了伏笔。西汉亡于外戚,是历史上许多史家和士人的共识,但成帝、元后等各自对西汉灭亡负有何种责任,则众说纷纭。王夫之在本篇中阐述了他的见解。他认为,孝元皇后王政君对于西汉灭亡负有极大的责任,“元后之罪通于天”。他指出,汉朝本有防范外戚专权的制度,宣、元时期外戚虽盛,不过以恩泽封侯而已。但到了成帝时期,元后利用成帝的软弱,将朝政大权交给王氏外戚,并以各种手段压制反对王氏专权的大臣;在其后哀帝和平帝时期,元后又极力扶持王莽,放纵其一步步篡夺汉朝社稷。王莽篡权后,元后虽表现出对汉朝的留恋,但终究不能掩盖其篡夺汉室的罪责。王夫之这一见解允当与否,有待读者见仁见智。不过他直言“妇人之道柔道也,反其德而为刚,虽恶易折”,虽出于对“女主专政”历史的总结,但其对女性参政的理解未免有些偏颇。
成帝时,何武提出分丞相之权而建三公,这一建议其后得到施行。西汉中期以后,丞相职权本就大为削弱,王夫之敏锐地察觉出,何武的真实用意并不在丞相,而在于将权力日益膨胀的大司马(前身为大将军)一职与司空、司徒之“闲职”置于同等地位,“冀以分王氏之权”。虽然从结果看,此举并未取得效果,王莽依旧以大司马身份篡夺了大权,但“三公之制”却一直被东汉统治者沿用。王夫之认为,其原因正在于这种“防微杜渐”的制度安排,是君王独揽大权所“乐用”的手段。王夫之其后又从“古今之通势”的角度梳理了三代以来宰辅制度的分合演变,引用孔子“所损益,可知也”的名言,肯定了何武根据时势调整制度的尝试,倡言“汉以后之天下,以汉以后之法治之”。这种因时而变的制度观,体现了王夫之一贯的历史通变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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