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蒋廷黻回忆录十五章5节公版书

【免费】蒋廷黻回忆录十五章5节公版书

00:00
11:40
这些变动产生了一些怪现象。我实在不知道其中的底蕴。这些变动与我当初的构想完全不同。例如,新成立的农林部实际上只是纸上谈兵,前后几任部长都是军人,为了酬庸他们的功劳给他们一份闲差事,他们毫无农业经验。我真后悔当初提出改革建议。我认为当初反对我的人实在比我有远见。



但我与翁对调工作的事却是不折不扣的。人们认为翁文灏负责中央政府改革工作,至少他们可以放心了。如果换了我,说不定又会提出些新的改革方案。



当时我颇失望,由于失望,我对新工作(改革地方行政工作)不甚积极。我想:如果我不小心,可能又是一次“庸人自扰”。从另一方面说,我认为这样也好,使我对当时省、市……的行政工作能有个认识。我认为我应该把工作分成若干方面,交给适当的人仔细去研究。五、六月间,我开始物色对地方行政有经验者或曾发表过有关地方行政著作者。我要在六个月之内拟出一套标准改革研究项目,以备专题报告之用。夏季来临,二十多名学者和有地方行政经验人员到各省市去进行他们的研究调查工作。



当时的地方行政组织有三层:最上一层是省和特别行政区。省的数目随时而异。清政府时代,有十八省。当时满洲是特别行政区,最高行政官是一位满洲将军。另一个特别行政区是蒙古,最高行政官是蒙古王爷,清廷间或派人辅佐。第三个特别行政区是西藏。虽然中央政府不派人参加地方行政工作,但依照法律和传统,该区的某些工作仍须清廷最后批准。我们可以称西藏是半自治区,因为西藏较满洲和蒙古更具独立性。其他散处中国四周的独立地区也和中国有特殊关系,我们称之为属国。如果把属国当作中国的殖民地那就大错特错了,了不起我们只能称这些国是卫星国。属国更换国王时,新王一定要得到中国皇帝的同意,否则,就是不合法。历代各属国均派团进京进贡。皇帝为了奖励他们,每次都赏赐大批礼物。就礼物与贡品的价值说,皇帝是蚀本的。如果说某一属国发生动乱,也可以请求中国皇帝派兵敉平内乱,恢复秩序。此种请求从未受到中国皇帝拒绝。此外,中国政府在这些属国不驻兵,也不派官员。只要是属国太平无事,事实上等于完全自治。



这种情况在过去从未详细研究过。这与其他的君主制度国家(如英国),是不相同的。中国对属国很少用军事、政治、经济去控制。但在另一方面,如果说此种宗主与从属关系完全无所谓也是不对的。中国从未把任何一个属国合并,纳入中国版图。近三百年来,中国也未再致力扩张其领土,仅致力于睦邻。只有在为了保持和平秩序有必要时才去控制域外的地区。总之,中国不欲任何外力经过卫星国家而接触到中国。在保卫边疆方面,的确是为了它自身的安全,很少考虑到疆域的大小问题。



在我受命筹划地方行政改革之际,属国的制度早已不存了,满洲的地位也变了,省份增加了,但一般的行政区划,仍然沿用清代遗规。每省划成五至六个行政区。每个行政区再划成九或十个县。行政区是地方政府中间的一层,县是更下一层的地方行政组织。



在考虑调整地方政府时,第一个问题是我们应否继续行政区的制度。行政区是清政府时代创设的,当时认为省太大,省主席(当时称巡抚)无法监督几十个县,所以省与县之间设置一个行政区衙门。可是行政区衙门是非常不健全的,它的职掌很含混,也没有相当的执行机构。但是如果我们取消行政区这一级地方政府,则省级政府的负担势必加重。因此,如果取消行政区,则需要将省区缩小,增加省主席人数。此举还有另一个好处,当时情形是有些省份太大,在财政与军事方面足可据地自雄,对抗中央。如果省区划小,中央政府可予省政府更大的自治权,不必担心它们不服从中央。



其次是关于县的问题。每省均有省委员会,由委员若干人组成,如:民、财、教、建等。这些省府委员相当于中央各部部长。现在,我们认为县也应该有类似的人员处理有关业务。过去的县府组织太简单,以致不能应合时代需要。我不想说得太详细。事实上,直至我从莫斯科回来第二次重任政务处长时,我才开始改革工作。



当时,除以上工作外,委员长还要我与苏联大使馆保持密切联系,密切注意中苏两国关系的发展。一九三六年六月间,外交部长张群报告驻苏大使颜惠庆坚决请辞。



那年,正式院会改在周二上午举行,非正式会议(俗称小型院会)于周五下午在委员长官邸举行。小型院会中只有孔祥熙、张群、吴鼎昌、张嘉趝、王世杰、何应钦、翁文灏和我出席。秘书及书记人员均不得列席。六月底某次会议中,外交部长张群提名吴鼎昌、顾维钧及外交部次长徐谟等人出任驻苏大使,孔祥熙又增提了王正廷。会中讨论上述提名人选究竟何人适当。最后,委员长转身对我说:“廷黻,你愿意去莫斯科吗?”他不等我回答,继续说:“你考虑一下,三天内答复我。”出席者对委员长的提名均表赞成。最热烈的是吴鼎昌。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