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票据权利的取得 这三点吃透就够了!

票据法:票据权利的取得 这三点吃透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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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权利,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3,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1)转让人是形式上的票据权利人,从形式上享有处分权。转让人必须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或者被背书人,受让人才有理由相信其有处分权;转让人实质上没有处分权;(2)受让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3)受让人基于背书转让的方式取得票据,而且符合背书行为的形式和实质要件;(4)受让人必须付出相当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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