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赌徒与钱包 重整程序的负责人是谁?

破产法:赌徒与钱包 重整程序的负责人是谁?

00:00
03:41
1、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营业事务执行,可以由债务人或管理人负责。
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起监督作用。(20案例)
【注意】债务人提出重整申请时可以一并提出自行管理的申请。
2、管理人发现债务人存在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有其他不适宜自行管理情形的,可以申请法院作出终止债务人自行管理的决定。法院决定终止的,应当通知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20案例)
债务人有上述行为而管理人未申请法院作出终止决定的,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