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债权人会议僵局 法院临危受命

破产法:债权人会议僵局 法院临危受命

00:00
02:21
【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未通过的,由法院裁定。
(2)对裁定不服:债权人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法院裁定;
(2)对裁定不服: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