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六个月内的撤销权

破产法:六个月内的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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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13、15、22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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